

党建引领的“五育”并举课后服务学生评价体系构建
作者: 周锦连
教育评价改革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促进教育个性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2021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法,反映了国家希望引导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以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响应党和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号召,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探索了基于“五育”并举的课后服务之学生评价体系研究。
课后服务活动的开设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对课后服务进行学生评价,既是对校内教学评价的延伸,也是对学生全面发展评价的延续和补充。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坚持以生为本,秉持“人人有特长,生生有发展”的学生评价理念,让学生在课后服务的活动中,不再被学习成绩束缚,转向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只要学生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即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在这种积极的评价机制下,学生大胆展示自身特点,并在课后服务活动中不断成长进步,最终促进其全面发展。
一、党建引领,夯实学生评价体系的思想基础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以及“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在课后服务中全面的发展,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充分运用“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评价改革”“双减”等政策要求,为研究和构建课后服务学生评价体系,夯实思想基础。
同时,学校党总支充分发挥“双培养”教师(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管理骨干)在课后服务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其带领其他教师积极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和社团。目前,学校课后服务时段开设的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和社团共96个,其中校内教师开设课程和社团50个,满足了学生兴趣爱好需求,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有效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学生评价体系构建的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指出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结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学校提出了“1+N”的课后服务学生评价内容,“1”是基础课后服务的学生评价,“N”是素质拓展课后服务的学生评价,包含“品德素养”“智慧素养”“体育素养”“艺术素养”“劳动素养”等五大方面,共计24个一级指标和112个二级指标,用表现性评价呈现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画像”。具体见下页表。
三、学生评价体系的评价机制
课后服务学生评价不是一种静态的结果,而是伴随着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一种动态的价值共创行为。在时间上,学生评价贯穿整个学年课后服务的全过程,在评价主体上包含教师、家长、同学、自己。
1.评价的科学性:针对不同群体,人人可评
课后服务分为基础课后服务和素质拓展课后服务,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需求,虽然学校在素质拓展课后服务中开设的社团内容均需贯彻“五育”并举方针,兼顾“德”“智”“体”“美”“劳”,但每个社团根据课程设置,都有自己主要发展的“五育”发展点,有的是专注其中一点素养,有的可能涉及几点素养,因此,该评价可以根据学生所参与的课后服务内容做出针对性的评价,实现人人有评价,充分地凸显评价的科学性。
2.评价的连续性:满足不同需求,全面提升
为落实“五育”并举方针,学校推行了丰富的课后服务课程,学生每学期可以选择和调整一次课后服务的课程,并可以在每天选不同种类的素质拓展课程。每个社团课程在“德”“智”“体”“美”“劳”的发展点不尽相同,因此,该评价不是单一的,而是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种类进行的连续性的评价,这既可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还能促进其“五育”并举的全面发展。
3.评价的积极性:实现实时评价,提高兴趣
课后服务的重要目的在于让学生在不同的课后服务课程中促进“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学校通过设置不同的评价项目和多角度的评价主体,可以让学生和家长、教师在每个月、每个学期都能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在课后服务的表现情况,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在课后服务活动中的积极性和兴趣,提高课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