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原则、内容体系及实施路径

作者: 赵阳

[摘要]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应关注基本原则、内容及实施路径等基本问题。劳动教育评价应遵循体现新时代劳动价值观、指向劳动教育的“双重育人性”、适应职业教育的学段特点以及立足学生的现实学情等基本原则。劳动教育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技能、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这四个方面也构成劳动教育评价的一级指标。劳动教育评价实施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多方主体联动机制、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结合机制、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机制。

[关键词]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原则;内容;主体

[作者简介]赵阳(1967- ),女,江苏常州人,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江苏  苏州  215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江苏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运行机制优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21SJZDA167,项目主持人:赵阳)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05-0013-08

一、引言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立德树人的现实需要对新时代劳动教育进行了总体规划与全面部署。为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教育部于同年7月配套颁布《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指出应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意见》《纲要》《方案》颁布两年多来,高校劳动教育实践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将劳动教育作为必修课开设,如很多院校设定32学时的劳动教育课,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两种形式;二是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社会志愿服务等各种劳动实践活动;三是在专业理论课、实习实训课中融入劳动教育。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如何对劳动教育进行合理评价是决定劳动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目前,学术界对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进行了一些探索。例如,陈超等指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存在的问题包括“评价主体的局限性、评价方式的单一性和评价内容的空泛性”①;高文红提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存在“评价体系非职业化、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简单、评价工具不足”②的问题。现有研究多侧重于学理层面的探讨,也有研究从学校层面进行评价,考察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情况,但对实践的指导性有待加强。教育评价一般从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三个核心方面进行分析。考虑到劳动教育的复杂性、时代性,还必须明确劳动教育评价的原则。因此,本文将对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指标、评价主体和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开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二、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方案》指出,“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劳动教育评价对劳动教育实践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发挥着“教育指挥棒”的作用。要使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合理、科学,首先需确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体现新时代劳动价值观、指向劳动教育的“双重育人性”、适应职业教育的学段特点、立足高职学生的现实学情。

1.体现新时代劳动价值观。劳动概念是马克思理论大厦的基石之一。马克思从哲学高度凝练和概括了劳动概念,也从人的存在方式、人的本质、人创造历史等方面来理解和把握劳动的本质,从而形成了唯物主义劳动观。马克思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著名论断,“将劳动教育看成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一种方法、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以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③,确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观,强调劳动是财富和幸福的源泉,提出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观念,精准把握了新时代劳动教育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时代劳动价值观。

加强新时代劳动观教育,一要使学生懂得劳动创造价值和财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道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应在劳动理论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相结合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尊重劳动者和珍惜劳动成果,在劳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造技能、展现风采、创造幸福。二要使学生践行劳动精神。劳动精神具有丰富的鲜明的时代内涵,集中体现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体现了劳动者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实劳动、专注劳动等高尚品质,这几种品质与高职学生发展息息相关,应该成为高职学生职业成长的基础性品质和原发动力。与此同时,由于高职院校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与生产劳动联系最为密切,更应强化学生的职业劳动认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劳动价值观,全面理解劳动的目的和意义,科学认识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

2.指向劳动教育的“双重育人性”。《纲要》对劳动教育的性质进行了明确界定,指出劳动教育的重点是“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这不仅让学生学习劳动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地参与劳动,还让学生在各类劳动中锤炼意志、培养正确的观念和良好的品质。这两点正体现了劳动教育“双重育人性”的内涵,即劳动教育既要有“劳动”,更要有“教育”。《纲要》中“注重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领悟劳动的意义价值,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这一规定更是直接明确了劳动教育的“双重育人性”。高职教育作为为社会输送职业人才、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载体,育人实效是构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构建需要贯彻落实劳动教育的“双重育人性”,以达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的目的,保证职业教育目标的实现和“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完成。

劳动教育评价若只关照传统的劳动形态、浅表的知识技能和物化的劳动成果,而不关注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的形成和良好劳动品质的培养,则无法适应新时代的社会实际。如今一些高校认为劳动教育是“增加更多人为的磨难去增强学生的体魄与意志”④,其实这种只有单纯的“劳动”而无“教育”的活动往往忽视了劳动教育的“双重育人性”,甚至容易导致学生群体中出现反劳动教育的现象。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要避免对劳动教育的误读,不仅要关注劳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还应重视学生劳动观念和精神的培养。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要指向劳动教育“双重育人性”,促进学生“内源性”成长与“外源性”表现相统一。

3.适应职业教育的学段特点。《纲要》提出,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方案》也特别指出,不同学段的劳动教育应有不同的目标要求。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不应简单重复中小学已经开展的劳动教育形式,而应具有高职教育的特色并突出其学段特点。

《意见》指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具有鲜明的学段特点。一是专业性和职业性。高职教育是专业教育,学生的学习内容具备较强的技能性。因此,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应该与专业教育和职业经验相结合,发挥评价的导向性,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和敬业精神的培养。二是社会性和服务性。高职院校和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高职学生毕业后将走向真实的工作世界,通过职业性劳动来造福社会。因此,高职院校劳动教育需要培养的是“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⑤,且应强化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性劳动,重视学生社会责任感与奉献精神的培养。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制定需考虑高职这一学段的特点,更加契合高职学生的学习内容和发展方向。

4.立足高职学生的现实学情。当前,大部分高职学生有着正确的劳动观念,也普遍认同劳动教育的价值。然而,仍有一部分高职学生的劳动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存在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逃避劳动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能力弱化。一些高职学生缺乏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技能,无法很快适应毕业后的工作和生活,存在着从学校到社会的“断层”。二是劳动认识偏颇。一些高职学生没有充分认识到劳动的意义,不认可职业精神和劳动精神,存在眼高手低的情况,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不愿从基层做起;一些高职学生片面追求高学历,不愿意在一线生产实践中历练自己。三是劳动态度消极。许多高职学生不愿意进入生产一线,尤其不愿意进入艰苦行业。四是劳动目的功利。一方面,体现在高职学生普遍对有利于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等具有功利性的劳动任务完成效果好,而对教室卫生、寝室卫生、实验室整理等不具有功利性的“麻烦事”敬而远之。另一方面,体现在高职学生毕业后从事基层劳动时的“跳板心理”,以及“薪酬福利是大学生选择职业时考虑的首要因素”⑥。

上述现象背后隐含着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设计存在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劳动教育需要努力的方向——提升学生基本的劳动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转变学生消极的劳动态度,引导学生树立非功利的劳动目的。因此,在劳动教育评价的实践层面,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应当立足学生的现实学情,关注到教育世界的现实呼唤。高职院校应当坚持立德树人的发展方向,依据重要政策文本,构建兼顾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的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力求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作用。

三、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内容及指标确立

《纲要》将劳动素养划分为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根据对专家和学生进行的访谈,笔者在《纲要》的基础上增加“劳动知识”这一指标,从而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的一级指标确定为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技能、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四个方面。不同类型的指标所评价的内容各有侧重,从而可以实现对高职学生劳动素养进行全方位、多方面的评价。

1.劳动观念。《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指出,劳动观念是指在劳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劳动、劳动者、劳动成果等方面的认知和总体看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本态度和情感。结合《意见》《纲要》中对大学生劳动教育的要求,可将劳动观念进一步划分为“劳动认知”“劳动情感”“劳动态度”三个二级指标。“劳动认知”即在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基础上,形成对劳动过程、劳动成果、劳动关系、劳动价值、劳动作用、劳动者地位的正确看法和认识。学生能够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劳动创造人、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并且珍惜劳动成果,认识到作为劳动要素的劳动者的光荣与伟大,认识到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之间的关系。“劳动情感”即人们对劳动这一特定对象所持有的内心感受和评价体验,包括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形成学习、参与、体验劳动的浓厚兴趣和热情,形成劳动的成就感、自豪感与幸福感,这些积极的劳动情感有利于促进高职学生主动参与劳动。“劳动态度”是指人们基于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树立积极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等的态度,喜欢积极愉快地参与劳动,树立劳动光荣、不劳动可耻的劳动价值观。对于高职学生而言,当前应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认识到人类历史是劳动创造的,无论哪类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份职业都很光荣,进而在劳动中增强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劳动知识和技能。高职院校培养的是中高级技术技能型劳动人才,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联系便显得更为密切,传授必备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是高职院校劳动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纲要》提出,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特点提高学生职业劳动技能水平,组织学生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在构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时,应将劳动知识和技能作为一级指标。劳动知识和技能包括“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两个二级指标。“劳动知识”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等劳动科学知识;二是基本的劳动法律与劳动保障知识,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的知识;三是从事与未来职业相关的生产性劳动所需的专业劳动知识。“劳动技能”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日常生活所需的生活性技能,如收纳、手工、做饭、维修家电等;二是专业工作所需的职业性技能,如工具设计和使用技能、产品生产技能、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技能等;三是志愿服务所需的服务性技能,如人际交往技能、管理服务技能、应对突发状况的急救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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