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广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动力与改革突破
作者: 杜玉帆[摘要]制度理论视角下的强制性同构、模拟性同构和规范性同构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合法性难题、环境失衡风险高和共同体认知困境是广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现实境遇。“十四五”时期,广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合法性,“自下而上”主动变革顺应环境变化,凸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优势。
[关键词]“十四五”时期;广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制度理论
[作者简介]杜玉帆(1983- ),女,江西丰城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读博士。(广东 广州 51051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专项课题“‘十四五’时期国家示范职教集团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21GXJK49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一般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研究”(课题编号:GD20CJY28)和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共生理论下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研究”(课题编号:2020GXJK231)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2)07-0021-08
自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已进入推进发展阶段。2018年,15所新升格的民办本科高校被教育部列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改革院校;2019年,新增6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其中民办学校5所,公办学校1所;2020年,教育部论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和管理办法;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十四五”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支持条件成熟的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因此,深入探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发展动力及改革路径,有助于广东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全方位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十四五”时期广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动力
(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需要
广东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具有海陆兼备、开拓对外的区位优势。广东经济总量连续32年位居全国第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实施,创造了广东国内国际双循环得天独厚的条件,赋予了广东重大历史使命。
“十四五”时期,广东正处于跨越常规性、长期性关口的攻坚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不断增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新发展格局下,技术发展尖端集成化,人才规格层次需求呈上移趋势,广东迫切需要依托高素质劳动力,重塑区域新的核心竞争优势。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0年)》,大湾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制造业、建筑业等18个产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呈上升趋势,其中紧缺人才数量最多的是制造业,超过总需求人数的一半,人才短缺总量逾33.17万人。然而,当前职业教育人才层级结构不平衡,中职、高职和本科人才培养规模呈“倒三角”形,高—本衔接规模有限,且在培养模式上对技术技能训练不够,缺乏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的“后劲”,培养的高端应用型人才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广东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能够有的放矢地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顺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需要。
(二)广东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趋势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把职业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高职办学规模和职业技能成果稳居全国前列。广东有11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位列全国第三)、14所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位列全国第二)和14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位列全国第三)。“十四五”时期,广东同样面临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反映在高等教育领域就是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更加强烈、更加迫切。《中国高职高专学生就业报告》中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专升本”学生占毕业生总数的比率呈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对就读本科层次教育的强劲意愿,而解决好高等职业教育的层次问题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
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引导普通本科向应用技术性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再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产生,可以说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职业教育培养层次和补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短板的重大战略举措。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要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培养体系。从现实来看,职业教育亟待发展本科甚至是研究生教育。然而,广东现有的“应用型大学”或“技术型大学”数量较少,教育部遴选的22所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广东仅2所。另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遴选结果的公示》,广东仅有14所普通本科高校试点转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专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力量严重不足,成为影响广东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的最大瓶颈。
(三)服务广东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实践要求
“十三五”时期,广东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居全国首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33%提高到52%,2020年高职招生53.3万人,扩招18万人,为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27.36万人。高就业、高升学率源于广东的优质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全省新增372个专业点,64.71%的新增专业对接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加快新设高校规划和设置,着力建设一批特色突出、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科专业或专业群,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新发展格局下对广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的类型补充,高质量的发展要求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也必须是高质量的。长期以来,高等职业教育在百姓心中等同于“次等教育”,一方面是缘于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观念等因素,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堪忧的现实境况。教育部印发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办学定位、治理水平、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和办学标准等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引导存量学校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对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因此,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服务广东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实践要求。
二、制度理论视角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框架
制度理论是重要的社会科学理论之一。制度理论假定制度是环境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会对组织施加约束性的影响(即称之为“同构”),迫使位于同一制度域和受到相同的外部制度因素影响的组织趋于一致。组织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同构的目的是在制度环境下追求其合法性。合法性是指组织的行动被各种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在社会上接受和认可的程度,以及与普遍存在的规范、规则和信念相一致的程度。当组织服从制度压力并遵循对组织结构和过程的社会规范时,它们运营时就能获得更高的合法性、更多的资源和更强的生存能力。迪马乔(DiMaggio)和鲍威(Powell)提出制度会对组织施加强制性、模拟性和规范性三种类型的同构压力,三种趋同机制成为制度理论的理论分析框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分析性。借鉴制度理论,从强制性同构、模拟性同构和规范性同构三个维度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进行学理分析,对于研究和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具有重要启示。
(一)强制性同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身份起点
强制性同构(coercive isomorphism)指的是来自拥有组织所依赖的其他组织和社会文化期待等资源的实体的压力,包括正式压力和非正式压力。强制性同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强调法律、政策等要素形成的制度环境对组织产生“由外而内”的影响,是一种客观强制力量。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政府是强制性同构主体,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制度,给予其身份,使其发展获得法理依据,促使其变革被广泛接受并获得社会认可。
强制性同构本质上是要解决组织合法性问题。合法性是制度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其概念内涵较为复杂。韦伯和哈马贝斯分别从广义、狭义两个方面对合法性的概念进行剖析:广义的合法性潜含广泛的社会适用性,用于讨论社会的秩序、规范或规范系统;狭义的合法性用于理解国家的统治类型或政治秩序,两者皆包含的共同要旨是由于被判断或相信符合某种规则而被承认或被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合法性涉及国家法律是否支持、政府部门是否授权、社会大众是否承认或被接受等。萨奇曼(Suchman)和斯科特(Scott)分别从组织合法性与社会规范的关系、制度角度对组织合法性的概念进行界定。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是斯科特(Scott)对于组织合法性的划分,即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规制合法性来源于国家法律、政府制度及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合法性具体为表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符合社会标准和社会价值观,组织运行能遵守道德规范;认知合法性是社会大众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承认、理解和接受程度,而认知合法性在整个合法性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强制性同构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身份起点。一方面,规制合法性能给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合理身份,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法律制度、社会价值和文化期待成为社会大众普遍接受和理解的社会事实,必然产生强大约束力,继而规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组织行为,形成良性生态循环。另一方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合法性是其获得外界资源的基础条件,如获得行业企业、学生及学生家长、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外界的资源支持。
(二)模拟性同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生存起点
模拟性同构(mimetic isomorphism)是指当组织不确定要做什么时对其他成功组织的模仿或复制。迪马乔(DiMaggio)和鲍威(Powell)认为,当组织目标模糊、技术或环境不确定、资源独立等方面不确定时,组织之间就会相互模仿。模仿性同构是组织面临不确定因素时采用的解决问题的手段,通过模仿同领域成功组织的做法和行为来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因素,并能够获得公众认可。模仿性同构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主动的自发回应和不断的自我调整,在感知到环境变化中去模仿更为成功和更合法的组织,主动变革,降低成本,维持合法性。
对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而言,在教育链中所处的地位、所占据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尚未厘清,改革目标尚不清晰,改革路径也不明确。与其他组织一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要解决生存问题,就必须与政治发展、社会环境、经济建设和文化氛围等环境相适应。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无法准确判断和把握环境及不知采取何种方案应对时,模仿成功同类组织必不可少,普通本科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等各种不同领域的高等教育,在办学定位、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师资建设、专业品牌建设、课程品牌建设和资源依赖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相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已取得一定成效,模仿各种高等教育类型的成功做法能够尽量减少不确定性,降低风险。因此,模拟性同构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生存起点。
(三)规范性同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竞争起点
各类组织都具有其特殊性,甚至唯一性特征,模仿无法全盘照搬,模仿组织成功做法或行为的过程,是学习和接受成功经验的过程,是共享观念传播的过程。一旦形成新的规范性价值观,制度理论中的规范性同构(normative isomorphism)就会充分发挥其作用。规范性同构是指遵循由教育与培训方法、专业网络、企业间的员工移动所确立的专业标准和实践。专业化是规范性同构的结果,强调基于共同认知基础和世界观,规范性因素侧重于价值观等的激励作用,在互动中形成共有信念、共有观念和共同政策取向,促进合法性观念形成,促使组织结构和行为趋同,使其获得社会认同,成为竞争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