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综合评价中赋权的合理性评价
作者: 魏登云 陶李郁摘 要:在体育科研中,给评价指标赋权是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赋权的合理性究竟如何、怎样赋权才是合理的,至今尚没有评价标准。研究从理论上探讨权重系数的3个要素,分析综合评价中的3种权重关系,在此基础上剖析赋权的基本过程,进而给出赋权的合理性评价标准,即权重系统明确、权重关系把握准确、信息收集合理、信息提取恰当。根据该评价标准,指出体育综合评价中赋权的4类典型问题,即目标因素不明确、权重关系模糊、信息收集没有针对性、信息提取与权重关系不符。
关 键 词:体育综合评价;权重系数;赋权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22)05-0084-07
Rational evaluation of weighting in the sport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WEI Dengyun,TAO Liyu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1003,China)
Abstract: In the sports scientific research, weighting evaluation indicator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but what is the rationality of weighting in the sport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how weighting is reasonable, there is no evaluation standard ye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ree elements of the weight coefficient theoretically, analyzes the three weigh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then analyzes the basic process of weighting, and gives the evaluation criteria of the rationality of weighting: the weight system being clear; the weight relationship being accurate; the collection of information being reasonable; the extraction of information being appropriate. According to this evaluation standards, four typical problems of weighting in sport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re pointed out, namely the target factor is not clear, the weight relationship is fuzzy; the information collection is not targeted, and the extraction of information does not match the weight relationship.
Keywords: sport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weight coefficient;weighting
随着综合评价在体育领域的广泛运用,综合评价的合理性问题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当被评价对象及评价指标都确定时,综合评价的结果就依赖于权重系数,即权重系数确定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综合评价结果的可信程度”[1]。研究权重系数的合理性,是综合评价合理性研究的重要内容。其中,如何评价权重系数的合理性又是权重系数合理性研究的核心内容。由于评价的特殊性,即既有主体性特点又有客观性要求,既要合目的又要合规律[2],所以一般难以通过评价结果来衡量评价的合理性,尤其是对于权重系数,只根据结果很难评价权重系数自身的合理性。因此,评价权重系数的合理性重点在于评价赋权过程的合理性,权重系数的合理性研究主要是赋权的合理性研究。
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针对不同赋权方法提出值得注意的问题[3-8],但对于评价赋权的合理性尚缺乏研究基础。关于权重系数合理性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权重系数的本质是什么、何为权重系数的合理性、赋权的基本环节有哪些等,学界尚没有系统的研究结果。本研究先从理论上讨论权重系数的要素,分析综合评价中的权重关系,在此基础上剖析赋权的基本过程,探讨赋权的合理性评价标准,指出体育综合评价中赋权的几个典型问题。
1 权重系数的3个要素
权重系数的内涵,是研究赋权合理性的理论基础。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之一,权重系数虽然为人们所熟悉并被广泛用于实际工作中,但在理论上权重系数究竟是什么?决定权重系数的因素有哪些?目前尚没有深入讨论。参考价值学理论中讨论“价值的本质”的思想方法[9],提出权重系数的3个要素,进而揭示权重系数的深刻涵义。
1.1 对象因素
权重系数总是针对若干个因素而言的,是一组因素的权重系数。在综合评价中,指的是一组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这一组评价指标就是赋权对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常有多个层次、多个级别,往往需要针对不同的指标组分别赋权,但一次赋权只能针对某一组指标进行,该组指标属于同一组赋权对象,同时将同一组赋权对象称为对象因素。对象因素有集体性特点,一组对象因素必有某种共同特征,对各个对象因素的赋权是同时进行的,并且参照的标准和采用的赋权方法也是一样的,因此得到的权重系数也只有在一组对象因素内部才具有比较意义。
1.2 目标因素
一组对象因素的权重系数是相对于另外一个因素而言的,如果权重系数表示对象因素的重要程度,那么必然是对某个事物(包括人)的重要程度。如果权重系数表示对象因素的贡献度,那么自然是对于某个因素的贡献度,即权重系数是一组对象因素对于另外一个因素的权重系数,该因素称为目标因素。综合评价中,一组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总是相对于其上级指标而言的,该上级指标就是目标因素。目标因素是权重系数的要素之一,没有目标因素就无权重系数。目标因素也是赋权的重要依据,同样的对象因素,如果目标因素不同权重系数可能也不一样。在综合评价实践中,尽管没有提及“目标因素”,但如果涉及权重系数目标因素总是存在的,只不过多数情况下目标因素是自明的或者被默认的。
对象因素和目标因素是权重系数的2个要素,当考虑一组对象因素的权重系数时,必然是针对一个目标因素而言的。按系统思维方式[10],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系统,通常称该系统为一个权重系统。权重系统是权重系数存在的寓所,给任何对象因素赋权都是在某个权重系统中进行的。在综合评价中,一个指标体系往往有多个权重系统,一个系统的目标因素可能是另一个系统的对象因素,某个对象因素也可能是另一个系统的目标因素。下面通过具体例子来加以说明:关于新时代体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11]。显然6个一级指标是一组对象因素,那么目标因素是什么?即6个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是相对于谁的?根据原文可知,6个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表示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而发展体育事业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国家和社会是价值主体,所以各个一级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取决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即6个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是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而言。可见,在给6个一级指标赋权时,“国家和社会”这个价值主体是目标因素,6个一级指标与价值主体构成一个权重系统。再看二级指标的权重系数,注意一级指标“群众体育”下面有3个二级指标,即国民体质、场地设施、组织化水平,一级指标“群众体育”与其3个下级指标构成一个权重系统,其中一级指标“群众体育”是目标因素,3个下级指标是对象因素。同理,二级指标“国民体质”与其2个下级指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量”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优良率”构成另外一个权重系统,其中二级指标“国民体质”是目标因素,两个下级指标是赋权的对象因素。在该评价指标体系中有多个权重系统,给某一组对象因素赋权是在相应的权重系统中进行的,权重系统是赋权的基本单元。
1.3 权重关系
一组对象因素与一个目标因素之所以构成一个权重系统,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价值关系(在目标因素是价值主体的情况下),也可能是对象因素生成目标因素的形成性关系等。给一组对象因素赋权,实质上是在研究对象因素与某个目标因素之间的关系,而权重系数则是该关系的数量表示,称这种关系为权重关系。权重关系是权重系数的另一个要素,如果说对象因素和目标因素分别是赋权的对象和目的所在,那么权重关系则是权重系数的内在本质。对于确定的对象因素和目标因素,权重系数的具体涵义取决于权重关系的类型,而权重系数的大小反映了权重关系的程度。从本质意义上说,权重系数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这与哲学领域价值的本质类似,在价值学理论中价值是关系范畴,表示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之间的一种关系[9]。只不过价值表示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而权重系数表示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其中目标因素可以是价值主体,也可以是其他任何一个因素。权重关系可能是价值关系,也可能是其他某种类型的关系。
在一个权重系统中,权重关系有以下典型的特点:一是集体性,即一个权重系统的目标因素只有一个,但对象因素往往有多个,权重关系是所有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的关系,赋权时同时关注每一个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的关系,具有集体性特点。二是同质性,每一个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的关系都属于同一种类型,例如均为价值关系或者都是形成性关系等。三是相对性,每一个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的关系程度(或强度)都是相对于系统内其他对象因素的,权重关系只限于权重系统内部,用于对象因素之间的比较,只具有相对意义。权重系数是权重关系(程度)的数量表示,权重关系的特点决定了权重系数的某些特性。权重系数是针对对象因素集体的,是所有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权重关系的反映,而脱离了对象因素的集体是没有权重系数可言的。常说的“某个因素的权重系数”,其实是所有对象因素“集体”意义下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本身是一个集体性的范畴。对应一组对象因素,权重系数是一组相对数,是对象因素之间相互比较的结果,表示各个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关系的相对程度,不具有绝对意义。权重系数是具有集体性和相对性特点的关系范畴。
2 权重关系的3种类型
在一个具体的权重系统中权重关系是赋权的唯一根据。为了评价赋权的合理性,一般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上下级指标之间的不同关系[12],将综合评价中的权重关系分为3种类型,即价值关系、形成型关系和反映型关系。
2.1 价值关系
在某个权重系统中,如果对象因素是评价对象的若干个价值属性,此时的对象因素通常位于评价指标体系的顶层。根据评价论[2]和价值学的基本原理,目标因素是相应的价值主体,那么权重关系是各个价值属性与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是价值关系。在这样的权重系统中,权重系数表示各个价值属性对于价值主体的相对重要程度,价值属性的重要程度取决于价值主体的需要,而价值主体的需要决定权重系数的相对大小。在关于新时代体育发展综合评价[11]这个例子中,由6个一级指标与价值主体构成的权重系统,对象因素(6个一级指标)应该是价值属性,目标因素是价值主体(国家和社会),对象因素与目标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是价值关系,对象因素的权重系数表示6个一级指标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相对重要程度。其中,“群众体育”的权重系数最高,说明在新时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中群众体育是最重要的。在具有价值关系的权重系统中,对象因素的权重系数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即具有主体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