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材选文标准的思考

作者: 刘世明

摘要:中学语文教材在选取文章时,首先应当考虑文章的思想内容与社会功效。若仅把艺术成就当作选文的唯一标准,那么“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就有可能被忽略。以部编版高中语文所选名篇《烛之武退秦师》为例,可以明显见到文章重“艺”轻“义”的特点。烛之武因为于己不利而出山,又通过利害关系说服秦君,最终给秦、晋、郑三国都带来了祸患。因此,无论该文辩论艺术多么精湛,其价值导向依然是“贵利贱义”。

关键词:中学语文;教材;选文标准;《烛之武退秦师》

中学语文教材选择篇目应当考虑文章的思想内容、艺术成就及其社会功效。首先,从思想内容来看,语文教材所选文章要发现“人”,观照个体“人”的生命与情感。以部编版中学语文教材为例,朱自清的《背影》抒写的是父子之情,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表述的是母子之情,林觉民的《与妻书》则传达了作者对妻子及祖国的深沉之爱。毫无疑问,无论是父亲、母亲,还是妻子、祖国,都是从“人”的角度出发,从而感受世间的真爱。这样的文章情真语真、字字皆泪,一定会引起读者的共鸣。其次,语文教材所选文章要有较高的艺术成就,即从美学的角度肯定选文在艺术上的特点。如《天净沙·秋思》中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与《声声慢·寻寻觅觅》中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等,都是在停连、韵律上下功夫,给人一种音乐的节奏美感。又如,《乡愁》中的每段首句与《再别康桥》中的首尾两段,用到了重章叠句之法,使得全诗意味深长。再如,《断章》中的视角切换用到了空间转移的方法,让楼、桥、明月、窗子等物象融为一体,极尽描摹之能事。可见,无论是审美形式,还是艺术技法,都能给读者带来感官上美的享受,这无疑也是中学语文教材选文的一项标准。最后,语文教材所选文章要具有社会功效,即对文章的现实启示与社会意义作出要求,使读者阅读选文后,能够去反思作品的社会导向功能。比如,戏剧小品《枣儿》,通过老人与男孩的对话,反映了时代变迁中的社会问题。这样的选文,很容易引发读者的反思,提示走出传统的同时,莫要忘记精神的家园。除此,具备教化劝诫的功能,也是文章入选教材的因素之一。例如,荀子的《劝学》告诫我们“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杜牧的《阿房宫赋》则规劝世人不可像秦始皇一样骄奢腐化、淫逸招咎。当然,此项标准更看重对于美好道德与品行的赞美和歌颂。如《白杨礼赞》充分肯定了北方农民独立、坚强、勤劳朴素的品质,而《驿路梨花》则赞扬了隐藏在故事背后的“雷锋精神”。这一选文标准,包含着人性的思考与人生的抉择,它告诉我们优秀的作品要健康积极、有益于社会与国家。

然而,当思想内容、艺术成就与社会价值无法兼顾之时,我们应如何做出选择?换句话说,中学语文教材选择篇目,应当先考虑文章的价值取向,还是要将文章的艺术性放在第一位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现以部编版高中语文教材中的《烛之武退秦师》一文为例,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烛之武退秦师》出自《左传·僖公三十年》,是中学语文必修的篇目。语文教学参考书都认为此篇的中心思想是:通过郑伯对烛之武的任用,以及烛之武劝退秦师的经过,表现了烛之武的聪明才智与深明大义的高尚品格,也展现出烛之武的爱国之情。然而,选编者与解读者只看到了烛之武的能言巧辩,却忽略了文章“贵利贱义”的价值导向。这对于学生树立道德意识和正确的价值观是不利的,因此有必要对其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

就烛之武为人而言,可谓“其才雄辩,其心好利”。郑伯在危难之际求助于他,他不是一心为公、奋身为国,而是说:“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从话中不难听出他对郑伯不能早用自己的怨恨。郑伯以一国之尊不得不屈身向下,表示“是寡人之过也”。随后又不无威胁地指出:“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在这种情况下,烛之武才不得已而出山。显然他不是怕郑国灭亡,而是怕郑亡对己“有不利焉”。为私利而怨君,又为私利而奉命,何谈“高尚品格”“爱国之情”?

再就文章的逻辑起点而言,不外乎“利害”二字。先是郑伯用利害说服烛之武,其次是烛之武用利害游说秦君,再次是秦君因利害权衡而退兵。正如林纾《左传撷华》所说:“天下求文字之紧凑,用‘利’‘害’两字,辘轳为用,移步换形,言简词悚,能使人不得不听者,此篇是也。”在这里,道义缺席,唯有利害。文章所彰显的两位主角——烛之武与秦穆公,在“断章取义”式的文本解读中,其实赞美的是违背信义而获得成功的行为。这样,时时以利害动人,而不知“信义”二字为何物,何以垂范于世?

进一步言之,烛之武虽恃雄辩之才临时获得成功,而其最终却是遗祸患于三国,我们可结合《蹇叔哭师》《秦人入滑》《崤之战》诸篇来看。秦师退,使杞子、逢孙、扬孙戍守郑国。对此,解读者认为“秦国替郑国把守国门,是为郑国加了一道坚固的防线。”但事实是:不久杞子告密,秦国军队卷土重来。若无弦高之谋,郑国早已不复存在。毫无疑问,这是烛之武留给郑国的祸患。秦穆公因一时之利,听从烛之武之言,亦为崤之战埋下了伏笔。“后此,晋柩牛吼,西师暴骨于二陵,结釁不休,皆自此始。”秦国贪利,终为利所伤,败于晋后,不复东征,直待数百年后的战国之时,方才重新崛起,此遗秦国之患。烛之武以利行,秦穆公以利伤,晋国失去秦之强援,频频为楚国所抗,此又是遗晋之患。只为一个于己“有不利焉”而遗患三国,实非君子所为。这种鼓唇摇舌、重利轻义的外交行径,开启了战国策士游说的先声。同时,亦失掉了人性本来的真诚。

返回再看秦穆公。秦穆公与晋文公关系融洽,并以宗女五人妻之,后人称此为“秦晋之好”。两国相善,共同约定讨伐郑国,守的便是一个“信”字。孰料烛之武一番言辞之后,秦穆公辅晋之心即变。其中缘由,依旧是“利”“害”二字。亡郑陪邻、阙秦利晋,于己有害;舍郑为东道主、掌管北门之钥,于己有利。权衡之下,其竟背信弃义,私与郑盟。因此,金履祥才会说:“秦穆恃功而嗜利,故私郑以倍晋。”文章到此告一段落,烛之武以利说秦取得成功,秦穆公因利获益占得先机。似乎只要心中有利,便可实现目标、取得成就。很显然,这种价值取向是导人以利。若人人趋利背信、见利忘义,后果将会如何?果然,秦郑两国以利合,便以利离。两年后,秦劳师袭郑,惨败于崤。对此,吕东莱指出:“秦穆既以利轻绝晋,亦必以利轻绝郑。利心一开,不能自窒,宜其蔑蹇叔之谏,而取崤之败也。”此时的秦穆公,看着哀兵回国,痛哭道:“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可见其悔恨之痛、自责之深。贪利必然招灾,这是历史的教训,发人深省。而其利心正由烛之武鼓舌启之。

被课本所标榜的郑、秦联盟,无道义可言。而被郑秦联盟所对付的晋文公,却进退皆以道义为原则。晋文公出兵伐郑,主要原因是郑伯“无礼”。晋文公落难时,多次遭到冷遇,晋郑同姓,本当“兄弟急难”,可是郑文公“亦不礼焉”。故叔詹才会说:“天降郑祸,使淫观状。弃礼违亲……祸无赦矣。”晋文公恩怨分明、无礼必伐,正是向世人宣布“礼”之神圣与不可侵犯。伐郑之无礼,恰恰显示出其对礼的守护。秦师还,“子犯请击之”。如果晋此时出击,惩治背信弃义的秦军,不仅师出有名,而取胜也有相当的把握。正如吴曾祺《左传菁华录》所说:“此时晋人乘全盛之威,敌惰归之众,覆之有余裕矣。”但文公不贪图小利,任其撤军。其理由是:这样做“不仁”“不智”“不武”。之所以说“不仁”,是因秦对己有恩;之所以说“不智”,是因失去了盟军;之所以说“不武”,是因攻盟军不合武德。可见晋文公是一位明于为仁之方、通于权智之术、深于用武之道的君子。故谢文洊曰:“此见晋文豁达大度处,子犯功名之士,只顾乘便取利,无一毫情义,从来以智谋见长者多如此。”周大璋言:“战城濮则有示义、示信、示礼三事,释曹伯则听行义、守礼、正邪三言,此番更以不仁、不智、不武为病而不击秦师”,这正是德政施行的最好诠释。本来晋文公从道义出发的选择是值得称颂的,而教学参考书中却说:“晋军的撤退,其实也是从维护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的。没有永恒的盟友,只有永恒的利益。”用现代流行的“利益原则”来诠解《左传》的道德意识,这不仅偏离了《左传》一书以“礼”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而且也可能会把学生引向唯利是图的轨道。

总之,无论是烛之武,还是秦穆公,其价值取向皆是“贵利贱义”。而晋文公独有的仁义,也被解读者视作了“利益”。这样会把学生引向何方?当然,就艺术性而言,《烛之武退秦师》无疑是一篇妙文。然而作为入选中学教材的古典名作,就其选文标准而言,是应该首先考虑思想性及其价值导向问题,还是应该把艺术性放在第一位呢?这值得教材选编者和解读者思考。因此,笔者认为,当思想内容、艺术成就与社会功效三者不能兼顾时,应当先考虑文章的思想价值,这一点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林纾.左传撷华[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

[2]杜志建.教材帮·高中语文·必修·下册[M].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19.

[3]吕祖谦.左氏博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6.

[5]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6]吴曾祺.左传菁华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

[7]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学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普通高中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语文·必修·下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J20241177)与山西大同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XJG2023256)“山西文学进课堂的实践与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世明(1984— ),男,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毕业于我校文学院,现任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副院长,主研方向为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山西大同大学“服务地方智库”专家;主讲中国文学史、先秦诸子散文、北魏文学研究等课程,研究方向为经学、北朝文学以及东亚《尚书》学;在《光明日报》《国际汉学》《孔子研究》《河北大学学报》《宋史研究论丛》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省级项目3项、校级项目4项,参与国家、省、校级课题20项;出版《竹林七贤论稿》专著1部,参编《新概念大学语文》《中国文学经典品鉴》教材两种,搜集整理《东亚诗经汇函·召南·摽有梅》《东亚诗经汇函·小雅·天保》文献两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