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导向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评价策略   

作者: 李蓉

摘   要: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教育评价是以人为出发点,促进个体和谐发展的评价,其核心是过程性评价。核心素养导向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教师应坚持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在实施教学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要进行深度、理性的思考,立足核心素养的要求,关注学生个体的进步,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启发作用。

关键词:核心素养 道德与法治 过程性评价

评价贯穿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教育评价是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的过程性评价。这种评价模式既考查学生的学习成果,又考查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学习情况。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坚持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结合学生的个体差异,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让学生在课堂上焕发出独特的光彩。这就要求教师在开展课堂评价时,应运用良好的理性思维,关注学生多方面的发展潜力,以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基础,通过评价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

一、多主体参与,形成育人合力

过程性评价要发挥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构建多渠道、多主体、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体系,对学生在各种场景下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在这个过程中,各评价主体要充分沟通与交流,形成育人合力。

第一,学生既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评价的主体。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让学生借助自评表,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自评,从而进行自我反思与调整,充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这种评价不仅可以让学生有效分析自身的学习情况,设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还可以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和反省,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发展目标,激发学生发展的内驱力。

第二,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是促进学生成长的重要因素。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创建合理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评估他人的能力。例如,在教学《我们神圣的国土》一课时,笔者将学生分成四人一组,让学生形成学习共同体,通力合作,完成任务“在生活中,你在哪些方面感受到了祖国疆域的辽阔?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表达”。在小组探究的开放性教学中,小组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倾听他人的意见,向他人阐述自己的想法。在小组讨论、交流和评价中,每个学生都兴致勃勃地学习、探索和体验,从而学会相互接纳、欣赏、分享和帮助,快乐地生活和成长,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这种学习模式能让学生从被动的评价对象转变为主动的评价者,全方位认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从而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机制。

第三,家校联动是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挥评价体系激励作用的重要途径。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首先,教师要以核心素养为导向,引导学生根据核心素养的要求观察他人的行为,反思自己的行为,让学生在活动中进行深入的感悟与体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其次,通过有效的过程性评价,学生既能对自身进行科学的评价,又能树立学习的信心。实践表明,当教师作为合作者和参与者时,更容易贴近学生的内心,实现有效的“师生对话”,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评价。最后,家长参与评价是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评价体系的重要条件。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与家长沟通,让家长适当了解教与学的互动过程,并指导家长根据孩子的真实情况,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利用激励性的语言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评价,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

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评价,不仅可以构建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充分发挥育人合力,还可以为教师的教学提供多维度的参考,为教师调整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提供有效参考,提升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质量。

二、动态评价,创新评价方式

由于家庭背景、生活环境、自身性格等多方面的原因,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有所差异。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过程性评价应坚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采取多层次、动态化的发展评价策略。所有的评价不用规定统一的标准,应关注每个学生在道德品质、行为发展、生活态度和自主探究能力等方面的独特性,构建适应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发展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育人价值。

例如,在教学《我爱家乡山和水》一课时,在课前,笔者布置小组合作任务,让学生收集照片和资料,用自己的方式介绍家乡,并在课堂上进行分享。在小组活动中,学生的表现各不相同,有的学生介绍得绘声绘色,感受独特而又深刻;有的学生低着头,不敢看周围的同伴,偶尔说两句。笔者关注到这一点,安排了一个学习小伙伴“西西”(卡通人物)点赞活动。在之后的环节中,有的学生由于介绍得生动获得点赞,有的学生由于注意倾听获得点赞,有的学生由于勇于分享得到点赞。接着,笔者又改变了交流形式,学生可以说、可以画、可以演,也可以做观众,只要参与其中即可。活动尾声,学生分享了本节课的收获,有活动过程的讲述,有探究与发现的分享,还有自己的活动心得,这些都是学生学习的真实反馈。这种动态化的评价不仅是为了了解学生的学习成果,还是为了激励学生,让学生在体验中生成、在生成中辨析、在辨析中认同、在认同中践行,最终使学生的核心素养“落地生根”。

三、多元评价,尊重个体差异

新课程标准立足于核心素养,制定了科学的教学目标。在评价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承认学生的差异性,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与学生进行平等交往,深化学生的认知与理解。在课程评价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关注生成性资源和学生的实际表现,把预设目标和活动评价结合起来,捕捉学生有创意的、独特的表现,并予以鼓励。这样,教师能关注学生真实的进步,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习,达到知行合一。

在小学道德法治课堂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设置丰富的课堂活动,如调查、讨论、辨析、小组任务等,将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以“经验值”的形式进行量化,在学生参加完活动后,可以根据经验值的多少,领取奖品。比如,在教学《这些事我来做》一课时,笔者针对四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组织了“小学生要不要坚持做家务”的课堂辩论赛,招募正方、反方“小辩手”,“小辩手”要结合平时自己的生活体验,收集论据,进行辩论,获得相应的经验值。这种课堂教学评价既能完成教学目标,又能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的个性品质,促使学生辩证性地看待问题,使教学更好地为学生的学习服务。

综上所述,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评价活动中,教师应倡导多元、开放、整体的评价观,强化学生的道德认知,将多元化的评价转化成学习动力,帮助学生更深刻地认识自我,成为一个人格更加健全的人。

参考文献:

[1]鲍文斐.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评价体系[J].教育,2024,(16):102-104.

[2]杨峥春.核心素养背景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评价策略研究[J].教育界,2024,(7):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