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宋代女性择偶标准
作者: 石小英 范永建摘 要:宋代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科举制度完备,婚姻文化出现了新的特点,反映在女性择偶标准上,集中表现为注重才学,论婚于中第之后,重视门当户对、钱财、道德品质。
关键词:榜下择婿;皆适士族;直求资财;必问贤否
在以文治著称的宋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科举制度的完备,婚姻文化出现了新的特点,择偶标准有了新的变化,呈现出复杂多元的时代特点。
一、重才学,论婚于中第之后
宋代,科举选官制度完备,才学成为科举考试能否得中的前提,而且科举一旦得第,就意味着取得了一张踏进仕途的通行证,前途无量。在这种情况下,女性为了选择一个优秀可靠的配偶,纷纷把择婿的眼光首先集中在对方的才学上。赵翼在《陔馀丛考》中曾针对这种情况说:“当时风尚,妇人女子皆知爱才也。”[1]在宋代,择婿爱才者比比皆是。英宗“出嫁皇女,访求儒门”[2]。理宗“欲以进士第一人尚主”[3]。北宋官员陈洪进见钱熙“博贯群籍,善属文,……嘉其才,以弟之子妻之”[4]。西南士人、文章宗师张春卿为女儿和外孙女择婿时,专求“朴茂精粹、嘉才美业之士以归之”。惠州温都监之女温超超,正值青春妙龄,容色娟丽,冰雪聪明,却不愿嫁人,但一听到大文豪苏轼来到惠州做官,马上高兴地说:“此吾婿也”,从此“每夜闻坡讽咏,则徘徊窗外”,如痴如醉,全然不顾苏轼已然是两鬓斑白、子孙满堂、六十高龄的老者了。[5]司农少卿周宗古,有女“既笄,将使有家,择议甚重,闻范氏有子(即范祥之子),以好学称于乡里,递归之”[6]。翰林学士朱昂闲居江陵,有女十四岁,端重寡言,父母“择所宜归”,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等见到冯式的文章后,“大器之,遂以归”[7]。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宋时“欲择纯良婿,须求才学儿”,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尽管才学是进入仕途的前提,但是有才学者未必皆能做官,飞黄腾达。因此,在宋代由社会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发达,商品经济“利益至上”的经营核心观所形成的凡事讲求实际效益的世风影响下,择婿不单纯表现为重其才学,而是更多注重其科举中式的能力。故而榜下择婿现象非常盛行。《墨客挥犀》卷一说:“今人于榜下择婿,号脔婿。”苏轼诗云:“囊空不办行春马,眼眩行看择婿车。”所谓榜下择婿就是每逢殿试皇榜张出,便有豪门富户争相抢新科进士为婿。有宋一代以榜下择婿的方式完婚者甚多。《提点刑狱崔君墓志铭》中记录崔遹“少年登科,声动辈下,公卿争欲妻之以子”[8]。《承议郎信安江君墓志铭》中的江褒“既登第,枢密曾鲁公妻以女,礼钱三十万”[9]。《宋史》卷三百一十七《冯京传》中冯京登进士,外戚张尧佐“欲妻以女”[10]。《隆平集》卷七载韩亿“咸平五年登进士第,王旦以女妻之”[11]。这种择婿以新科进士为贵的做法,体现了当时婚姻观念的面貌。在这种婚姻观念的支配下,当时一些人特别是有权势的人甚至不惜以强制的手段逼婚。如郭知运登科后,秦桧“强与为婚”。于是,榜下择婿变成了榜下捉婿。史书上不乏对这种现象的记载:“本朝贵人家,选婿于科场年,择过省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家世,谓之榜下择婿。”[12]“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壻(婿)。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壻至千余缗。”[13]世风如此,令人慨叹。
二、重门当户对
宋代,由于科举制的完备,社会生产发展,商品经济活跃,国家政治体制的革新等一系列因素,弱化了贵族世袭朝廷公职的特权,堵塞了门阀政治的再起。婚姻择偶观念由过去的重视家族谱系,转而看重家庭的实际地位,婚姻十分讲求门当户对。《夷坚志》中说,士人吴公佐迎娶盐城农民周六的女儿为妇,便成为同窗们的笑料,并断言其“必将弃之”。吴公佐为士人,周氏为庶民,士庶地位悬殊,在当时人的观念中,不具备姻亲的条件,因而受到了讥讽。《青琐高议》中亦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琼奴之父王郎中去世后,母亲不久亦谢世。琼奴孤苦无依,原来许婚与大理寺丞之子,现在也因其家道中落而悔婚。有邻居欲为之说媒,她则认为:“彼工商贱伎,安能动余志?”后来,她宁愿屈身为士大夫家小妾,也不愿嫁给庶民为妻。正因为婚姻观念上注重门当户对,所以在当时父母在为女儿择婿时,对男方家庭实际地位十分留意。如宰相王旦择婿,专门“留意文雅及近世典章官族”[14]。他的女婿均为官宦之士,其中有参知政事苏易简之子苏耆、宰相吕夷简之子吕公弼、宰相范质之孙范令孙和贵为参知政事的韩亿。王举元在为女儿选择配偶时,“慎择名族良士,以为之配”[15],最终将女儿嫁给奉议郎赵君章。程琳五女,“皆适良族”[16];包拯二婿,“皆士族佳器”[17];胡宿女,“皆适士族”[18];韩璩四婿,“皆闻人材彦,士族钦属”[19];韩综女儿,“所从皆名族佳士”[20];欧阳修“孙女七人,皆适士族”[21]等等。这些事例都说明了在宋代婚姻当中的家世观念、门当户对的原则是大部分家族笃守的信条,而且常常把它作为选择配偶的前提条件。
三、重钱财
在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重义轻利”的思想受到了冲击,“重利轻义”、讲求实际利益的思想观念非常盛行。这种思想观念体现在婚配上,则表现为择偶者开始注重金钱与财富等实际的物质利益。于是,出现了女方争聘金,男方要嫁妆的现象,并以能否满足对方要求作为缔结婚姻的重要条件。蔡襄《福州五戒》曰:“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22]司马光《温公书仪》卷三《亲迎》注:“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漳州到任条具民间利害五事奏状》载:“婚嫁丧祭民务浮侈,殊不依仿礼制。娶妇之家,必大集里邻亲戚多至数百人,椎牛行酒,仍分嫌帛钱银,然后以为成礼。女之嫁也,以妆奁厚薄,外人不得见,必有随车钱,大率多者千缗,少者不下数百贯。倘不如此,则乡邻讪笑,而男女皆怀不满……富者以豪侈相高,贫者耻其不逮,往往贸易举贷以办。若力有不及,宁姑置而不为,故男女有过时而不得嫁娶。”[23]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女家以聘金的多少作为缔结婚姻的筹码,男方通常以嫁妆的多少作为择妻的前提。不少女家为了争聘金,纷纷将女儿许配给经济实力雄厚、富有资财的商人、僧道为妻。外戚女刘美嫁于开封茶商马季良。《鸡肋编》中说:“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以致“妇女多嫁于僧,欲落发则行定,既剃度乃成礼”。将女嫁于商人、僧人为妻,很大程度上在于贪图钱财。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金钱的魅力不断增大,婚嫁论钱财因此成为当时择偶的主要现象之一。
四、重道德品质
男子才学再高,钱财再多,若道德品质不佳,女性择其为婿亦毫无幸福可言。因此,在讲究实际效益,并以文治著称,注重内涵的宋代,女性择偶在注重才学、门当户对、钱财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对方的内在条件。《袁氏世范》中指出:“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继而告诫为人父母者:“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24]其时女性之家在择婿时,也重视对方道德品质,往往把道德品质作为婚姻成功与否的考量标准。司马光在《温公书仪》卷三《书仪》中说道:“凡议婚姻,当先察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婿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时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盛,安知异时不贫贱乎?”学者孙复隐居泰山,虽然“枯槁憔悴,鬓发皓白”,但是因为其“德高天下”,宰相李迪坚决要把侄女嫁给他。朱熹看中了其得意门生黄翰的品行,断然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而且在给黄翰的书信中写下“此女得归德门,事贤者,固为幸甚”的话语,以表示对此桩婚姻的满意。谭文初事父母尽孝,因为妻子倚仗嫁妆丰厚,不知训言,惹得父母不悦,遂将之休弃。这件事情被在当地为官的谢氏之父听说,乃“奇之,曰:‘此乃吾婿也。’”[25]可见,“男女娶嫁,必问贤否”[26],也是一种风气。
总之,在商品经济发达和科举制发展的背景下,宋代形成富有特色的社会婚姻观,在婚姻选择方面带有明显的功利思想。“以才择婿”“榜下择婿”“捉婿”,实际上是重官禄、重财富;崇尚家世门第,注重门当户对,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家族既得的和潜在的政治经济利益;重“财婚”,金钱至上,讲求的是切实的经济利益;重道德品质则考虑到子女的幸福、家族的荣光。所以,此时期的种种择偶价值观皆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态在文化上的具体表现,集中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特点。
注释:
[1](清)赵翼:《陔馀丛考·苏东坡秦少游才遇》,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910页。
[2](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89页。
[3][4][10](元)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79页,第13037页,第10338—10339页。
[5]参见(宋)王懋:《野客丛书·东坡卜算子》,中华书局1987年版。
[6](宋)李复:《潏水集·周夫人墓志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1册,清乾隆刊本缩印本。
[7](宋)王珪:《华阳集·永寿郡太君朱氏墓志铭》,影印本,第276页。
[8][9][15]《全宋文》,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第397页,第285页。
[11](宋)曾巩:《隆平集》,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301页。
[12][13](宋)朱彧:《萍洲可谈》,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27页,第127页。
[1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0页。
[16](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清乾隆十七年刻本。
[17](宋)张田:《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安徽省博物馆藏拓片。
[18](宋)韩琦:《安阳集·故安康太君陈氏墓志铭》,影印本。
[19](宋)张方平:《乐全集·朝奉郎刑部员外郎韩君墓志铭》,宋刊本。
[20](宋)苏辙:《栾城集·欧阳文公神道碑》,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
[21](宋)吕祖谦著,齐治平点校《宋文鉴·福州五戒》,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503页。
[22](宋)司马光:《四库全书·经部礼类·温公书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23](宋)廖刚:《高峰文集·漳州到任条具民间利害五事奏状》,民国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4](宋)袁采:《袁氏世范·睦亲》,影印本。
[25](宋)郑侠:《西塘集·谢夫人墓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6](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李君夫人盛氏墓志铭》,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