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二语口语韵律能力评估维度的任务类型效应①

作者: 高思畅 邹申

汉语二语口语韵律能力评估维度的任务类型效应①0

[关键词] 二语韵律评估;汉语作为第二语言;任务效应

[摘  要] 本研究考察汉语学习者在朗读篇章、听后复述和回答问题这三种口语任务上是否会体现出韵律能力的差异。共有38名汉语二语学习者参与实验,16名评分员对这些参与者在3种口语题型上的韵律表现进行评估打分,评估维度包括韵律策略能力、自然度和流利度。方差分析的结果显示学习者在回答问题上体现出更好的韵律策略能力和自然度,回答问题的流利度也优于听后复述任务,但与朗读任务并无差异;朗读与听后复述任务在三个韵律维度上的表现均无差异。同时,通过相关性分析发现评分员在评估时对三个韵律维度的感知具有高相关性,且这三个维度均对韵律能力总分有较强的解释力,因此,在实际的口语能力评估中,不建议对韵律能力评估标准进行三个维度的细分。

[中图分类号]H014;H19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23)04-0059-09

1. 引言

第二语言的发音准确性需要掌握音段特征(辅音和元音)和超音段特征(韵律特征,包括语调、声调、重音和节奏等),其中,韵律与言语的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和可懂性(intelligibility)息息相关(Anderson-Hsieh、Johnson、 Koehler, 1992; Kang, 2012; Kang、 Rubin、 Pickering, 2010; Munro & Derwing, 1995a、 1995b;  Kang、 Rubin、 Pickering,2010;Trofimovich & Isaacs, 2012; Trofimovich & Baker,  2006、 2007)。韵律在传递交际信息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要,例如,恰当的韵律切分可以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也具有解歧的作用(如 Kjelgaard & Speer,1999; Watson & Gibson, 2004),重音可以凸显沟通中的新信息和重点信息,语调的起伏变化则传递着说话人的语气和态度(Selkirk,1995)。因此,二语韵律能力可以帮助学习者进行有效、高效的沟通,但是,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师和学习者往往不太重视韵律问题,口语交际产生问题时也大多忽略韵律层面,即便意识到韵律层面的问题,也往往不能定位是韵律的哪个层面出现了问题。本研究利用汉语学习者口语韵律能力的评估标准(Gao & Pan,2022),探索学习者的韵律维度是否更容易被特定类型的口语任务检测出来。

关于汉语二语韵律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声调的发展模式上(如 冯丽萍、胡秀梅, 2005; 张林军,2010;陈默,2012; 陈默、 王建勤, 2010)。少量研究关注了汉语语调的习得问题(张静,2018;桂明超、杨吉春,2000; 王萍等,2017),关于汉语重音、汉语节奏习得的相关研究则较为匮乏(Ding et al.,2020;Gu & Hirose,2014;张劲松等,2020; 王蓓等,2020)。在汉语二语口语课堂里,除了声调教学,韵律维度较少融入教学,其他的韵律维度(如句重音、语调)是否该在课堂中加强、该如何加强则鲜有关注。韵律评估量表(rating scale)可以为教师和学习者提供一个可实操的、专门针对韵律能力的标准(Davis et al.,1999),评估量表的开发和运用也体现了通过评估来探索、衡量韵律能力构念的过程。本研究以口语任务类型特征为切入点,采用已研制的汉语韵律评估标准(Gao & Pan,2022),将声调、语调、节奏、重音等韵律组成全部纳入考虑,以此为基础考察汉语二语者在不同类型的任务中的韵律表现差异,并对汉语二语韵律评估标准提出改进建议。

2. 二语口语韵律能力评估标准的开发

口语韵律能力逐渐成为二语口语韵律能力评估与测试关注的焦点。《欧洲语言教学与评估的共同参考框架》(CEFR,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的发音量表最新版的开发报告中提供了详细的英语作为二语的韵律特征的描述(Piccardo, 2016)。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CSE,Chinas Standards of English Language Ability,教育部,2019)也对英语二语韵律能力从1到9级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然而,汉语能力量表对韵律能力的讨论则几乎是空白。对外汉语教学领域最早的能力标准是1988年出版的《汉语水平等级标准和等级大纲》,这个标准把汉语水平分成三等五级,对口语韵律能力几乎没有涉及。 在汉语水平口语考试(HSKK)的相关标准中也未对初、中、高三个能力水平的学习者的口语韵律能力进行描述。新近颁布的《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育部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1,以下简称“标准”)对口语韵律方面的描述鲜有提及。

CEFR的发音评估量表详细描述了语调、节奏、韵律组块、重音(包括词重音和句重音)以及语速,从A1(水平最低)到C2(水平最高)都对这些韵律特征进行了描述(Piccardo 2016:42)。如:“能够表达流利的、易懂的口语,只在控制重音、节奏和语调方面偶尔出现失误,但这些不影响言语的可懂性和有效性(Can produce smooth,intelligible spoken discourse with only occasional lapses in control of stress,rhythm and / or intonation,which do not affect intelligibility or effectiveness)”“能为了完成交际目的而改变语调和使用正确的句重音(Can vary intonation and place sentence stress correctly in order to express precisely what he/she means to say)”。

CSE是专门针对中国的英语学习者所开发的量表,该标准对韵律能力从1级到9级均进行了描述,主要体现在量表“语音系统和书写形式知识运用能力”中:

“能运用升调和降调表达疑问或陈述语气(1级)”

“能用正确的重音和语调朗读单词、简短句子或提出简单问题(2级)”

“能根据时态 (-s/-ed)、 词性 (如record)、单复数(-s/-es)、比较级/最高级(-er/-est)等语法形式的变化正确发音(3级) ”

“能通过句子重音强调特定意义(4级) ”

“能在日常交流中恰当使用重读、连读、弱化和失去爆破(5级)”

“能利用音调和音高表达诧异、愤怒和惊喜等情绪(5级)”

“能使用重音、调型、音高、音量等方法吸引和保持听者的注意力(5级)”

“能使用升调、降调表明开始说话或者结束说话(5级)”

“能在表达观点和态度时,运用重音和节奏(6级) ”

“能有效使用重音、语调、节奏、连读等,准确表达意义和强调观点(7级)”

“能得体地使用各种重音、调型、音高和音量表达语义和态度(8级) ”

“能恰当运用语音、语调和节奏变化以增强学术交流或职场交际的表达效果(9级)”

从CSE的语音系统知识运用能力的量表中可以看出语调、重音、节奏、连读是主要衡量的韵律维度,级别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不同的交际目的上。

已有的韵律能力评估标准的开发、研制均遵从这一核心原则:对韵律特征的衡量建立在是否能提高说话人的言语可理解度(comprehensibility)和可懂性(intelligibility)上。例如,CEFR的量表中关于韵律能力的描述语主要围绕语音的可理解性和交际目的展开。CSE的受众主要为中国的英语学习者,比CEFR更加强调具体语境下韵律能力的体现,如“能在表达观点和态度时,运用重音和节奏”,强调学习者是否能使用韵律来完成具体的语言任务——这是韵律策略能力的体现。Bachman和Palmer(1996)的交际语言能力框架就强调了以交际为主要目的的语言知识和策略能力的运用。在口语交际中,通过不同程度的抑扬顿挫、轻重缓急可以表现出说话人的情感、目的和重点。在日常交际中,学习者也常常不仅需要明白对方说了什么,更需要通过对方说话的方式、语气来了解他对某一事件的态度、看法等,对情感态度的正确识别在社会交往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傅小兰,2016)。

基于CEFR和CSE等英语能力量表的讨论可见, 英语能力量表密切关注学习者韵律能力的重要性,对韵律能力展开了详实、细致的讨论。新近颁布的《标准》将学习者语言能力分为三等九级,从四级开始对韵律方面有零星的描述(标准,2021:2-8):

“发音基本准确,语调比较自然…表达比较流利…(四级)”

“发音基本准确,语调比较自然…(五级)”

“发音基本准确,语调比较自然…表达流畅(六级)”

“发音准确,语调自然…(七级)”

“发音准确,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八级)”

“发音准确,语调自然…(九级)”

但《标准》也只在语调层面进行了简单描述,对语调的要求基本表述为“自然”,并未对语调所携带的功能进行阐述。探究如何评估汉语韵律和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Gao & Pan,2022)。通过专家访谈、教师问卷调查的方法开发了汉语学习者口语韵律能力的评估标准。该研究将编辑和筛选出来的描述语通过因子分析进行分类,确定了汉语口语韵律能力的三个维度:韵律策略能力、自然度和流利度。三项维度包含了15条描述语,具体分为:

韵律策略能力:(1)能运用重音强调目的;(2)能运用不同的语调表达语气;(3)能运用重音表达情感和态度;(4)声调准确;

自然度:(5)节奏自然;(6)重音自然;(7)语调自然;(8)语调准确①;(9)语气自然;(10)连读自然;

流利度:(11)语速合适;(12)断句准确;(13)有节奏感;(14)无频繁的断词断句;(15)无过长的停顿(Gao & Pan,2022: 820)。

该研究发现汉语口语韵律能力由三个维度构成,然而,该研究在验证其评估标准的效度时,只考察了4名评分员对29名考生的自由表达任务的韵律评估,效度验证过程中,评分员人数较少,口语任务类型单一。要验证评估标准的效度,需要综合考察评估实施的场景、任务特点、评估过程等等。

以往对评估标准的效度验证往往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向入手。部分研究者通过定量的方法,大规模运用研制好的评估量表并结合统计分析来验证量表的可靠性(East,2009; Knoch,2009),另一部分研究者则通过定性的方式,针对评分员的访谈、小组讨论来调整评估量表的内容(Harsch & Martin,2012)。Harsch & Martin(2012)认为定量和定性的结合是验证评估量表效度的必要方式。以上研究对量表的验证多为评估二语写作,关于二语口音评估的研究则较少(Isaacs & Harding,2017;Isaacs & Thomson,2013;Yates et al.,2011)。Isaacs & Thomson(2013)考察了评分员的经验和量表的分数类别长度(5分量表和9分量表)对二语发音评估的影响,Yates 等(2011)通过对评分员进行评估前和评估后的问卷调查来获得针对雅思口语发音量表的修正部分的看法,该研究认为尽管理论上来说发音和流利度是两个构念,但是评分员在实际的评分操作中很难将二者很好地区分开来,这说明理论上的两个构念在人的感知中不一定容易区分,这也是人工评估中不可忽略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