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若干取向
作者: 赵博文 施春宏[关键词]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领域;研究范式;理论建构;多元互动;多向发展
[摘 要] 本文主要基于大语法的研究背景,从研究领域、研究范式和理论建构三个方面梳理近年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成果,分析研究的若干取向。文章首先从语法和韵律、语体、修辞等领域的互动研究概括当下研究领域的多元互动之势;然后从立足前沿的理论探索、重要论题的多维阐释和研究方法的多维拓展说明当下各种语法研究范式在理论和事实的互动中多向发展;最后指出学界在对汉语特征的系统性和专题性研究中不断进行语法理论体系的建构。
[中图分类号]H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22)03-0009-13
1. 引言
自结构主义开启现代语言学研究以来,语法研究一直是语言本体研究的重要方面。在对语法现象的描写和解释过程中,学界不断探讨新的论题,拓展语法研究领域,由此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期间也存在着不少或大或小、或显或隐的理论争议。对此,学界就不同阶段的研究成果和发展路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梳理与思考。例如龚千炎(1987/1997)、邵敬敏(1990、2011)、陈昌来(2002)、陆俭明(1993/2004、2019)、邢福义、谢晓明(2013)、王灿龙(2019)、李宇明主编(2019)等均从不同角度梳理了汉语语法学界在各个时期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力图为汉语语法研究探明发展道路。
随着对语言系统认识的不断深入和对理论方法的长期思考,学界逐渐意识到传统的“语法”视角无法完全观照丰富复杂的语言事实,并逐渐将语法研究定位为对语言系统之法的探究,进而发展出“大语法”的基本理念。基于此,语法研究不仅涉及传统所言的词法和句法,还包括语言系统中其他部门的结构及其形成、变化之法,如音法(包括音系、韵律)、义法、用法。与此同时,新的研究路径和解释工具也应运而生。可以说,无论是就语言系统的研究广度和深度而言,还是就语言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来看,当今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都呈现出崭新的面貌。这不仅反映了语言研究的未来发展之路,也折射出语言学与现代学科的融合程度。从语言学研究的目的和任务来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需要面对汉语语法系统的基本事实,在解释具体现象的同时建构理论体系,以实现“梳理事实,寻求理据;拟建过去,探看未来;参与实践,发展理论”(施春宏,2017a)的基本目标。基于此,描写、解释和预测,理论和事实,借鉴和创新等互动关系必然贯穿于语法研究的发展历程中。随着学界对语言事实的深入挖掘和对理论概念的进一步阐释,语法研究在研究理念、研究内容、研究路径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突破。在当下“大语法”观念的影响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不仅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吸收了新的理论,而且在建构基于汉语事实的研究范式过程中为普通语言学提供了新的认知角度和分析路径。
在这种研究背景和前沿观念的驱使下,有学者对当前汉语语法研究本体论、认识论以及方法论层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总结与思考,同样也对语法研究的发展趋势做出了某种预测。如袁毓林(2003)讨论了语言学研究范式转变过程中的多层面互动的研究趋势;施春宏、李晋霞(2014)、赵芸芸(2017)从多个方面概括了当前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本态势并进行了相关思考;陆俭明(2019)在评说近百年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历程的基础上,总结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语法学界在理论和方法方面所提出的数十项有别于以往的观点与看法,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今后的研究走向。在这些总结和思考的基础之上,本文进一步从研究领域、研究范式和体系建构几个方面梳理当前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若干取向。这里并不试图对相关研究做出全面的归纳,而是重在概括论题,爬梳学理,考察当下研究的基本路径和发展态势,建构学术发展的基本逻辑,并进一步探索其发展空间。
2. 研究领域的多元互动①
从整个语言系统来看,结构主义时期的语言研究常区分出语音、词汇、语法、语义、语用等相对独立的研究部门甚至是独立的学科。一般所言的语法研究主要限于句法及词法,尤其集中于句法分布及其模式的描写、语义特征及相关范畴的概括等,对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多领域互动的问题关注得较少。然而,在当前的大语法研究背景下,学界更注重发掘存在于不同领域间的互动现象,研究领域多元互动成为基本的研究取向,语法研究逐渐融入整个语言系统之中。这里主要选取近年来与语法研究互动较为明显、成果较为丰富且在研究观念上有较大创新的韵律、语体、修辞诸领域来展示语法学界对互动关系研究路径的探索。在这些互动关系研究中,语法学界逐步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的分析路径和理论架构。
2.1 语法和韵律的互动
语法学界在对语言结构进行句法语义分析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超音段的韵律特征在语法表达和运行机制中有时起着关键性的制约作用。基于对汉语单双音节搭配规律的基本认识,学界对各种句法组合的音节组配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描写,并兴起了关于语法和韵律的互动关系研究,逐渐形成了两种研究路径。一种是基于形式语法学的分析路径(冯胜利,1997、2000、2005),认为韵律通过标记、删除、激活等方式制约句法,通过核心重音原则这一机制来运作和实现(冯胜利、王丽娟,2018),并由此构建韵律语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冯胜利、施春宏,2021)。另一种是基于认知功能语法的分析路径,认为韵律对句法的限制受到语义、交际功能和认知加工等因素的影响,如周韧(2011)和柯航(2012)分别从信息量和象似性的角度审视韵律和语法的互动关系。以上的研究虽然理论出发点不同,认识也不一致,但是对这种互动关系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发现语法和韵律之间关系的多样性事实,丰富和发展相关论题的普遍性意义。如汉语韵律和句法语义之间是界面关系还是映射关系,汉语的节奏是轻重型还是松紧型等问题一直是相关研究争论的焦点,不仅涉及韵律语法研究的学科发展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挖掘汉语的韵律手段以及进行语言间的韵律类型学研究。在这种互动背景下,韵律由原来作为语言物质外壳的一部分转变成为重要的语法互动因素出现在语法系统的各个层面的研究中,如韵律和词法的互动(如孟凯,2018;应学凤,2020等)、韵律和句法的互动(如冯胜利,2017等)。随着研究的深入,实验语音学的相关手段也不断引入语法研究中,关注句子、语篇韵律产出的相关特征,进行理论验证的实证性研究。
2.2 语法和语体的互动
语法研究中对语体的关注由来已久,但语体主要作为影响语言表达的一种参数。随着分体语法的专项研究得到重视,语体不再仅是修辞学界关注的风格色彩,也不再局限于书面语、口语对语法表达形式选择限制的认识,“不同的语体之间既有运作原则上的共性,又有语体原则支配下不同参数设置的差别。即语体不同,语法有别。”(施春宏,2019),如陶红印(1999、2007)、张伯江(2007、2012)、方梅(2007、2013、2018)、姚双云(2017)、朱军(2017)、李晋霞、刘云(2018、2021)、朱庆祥(2019)等功能语法学者主张语体对语法要素和结构有塑造作用,常通过细致的文本分析说明文体、语域中的语体参数对语法形式的选择限制。冯胜利(2010)等则基于交际距离和关系对语法合法与否的影响而明确提出了“语体语法”的概念,论述了语体的机制及其语法属性,并从“对立生体”的角度认为“正式与非正式”和“典雅与便俗”是构成语体系统的基本范畴。基于此,王永娜(2016)、骆健飞(2017)、王丽娟(2018)等系列研究注重对相关语体现象语体特征的验证和相应语法操作的分析。在这种研究背景下,冯胜利、施春宏(2018)明确了语体作为语法的地位,提出以“语距”为原则来确定语体单位,建立语体语法系统,发掘语体定律,并形成以“形式—功能对生律”(冯胜利、刘丽媛,2020)为基本原理的语体语法理论。施春宏、赵博文(2022)则在“语距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语体机制的量度效应,明确了语法形式定量和调量的操作规则。这种语体和语法互动的研究思路始于学界对语法问题从语体角度的审视,而就学科性的发展而言,“语体语法的形成正是由于语体的语法性和语法的语体性两相契合的产物”(施春宏,2019)。基于当下语法和语体互动研究的各种路径,不同语体中的语法形式选择是关注的重点,且基于多维度语体特征的分布分析,对不同语体、语域的语篇研究具有方法论上的启发,有助于揭示语篇的语体互文性。
2.3 语法和修辞的互动
在传统语言学理论中,语法系统中没有修辞的位置,修辞学特别重视超常、变异的偏离现象(王希杰,1996)。其实,这些偏离现象相对于语法学关注的常态现象常能反映语法表达系统的现实性和可能性问题。就语法与修辞的互动关系研究而言,较早体现于修辞学界的“结合”式呼吁,认为语法和修辞虽然在适应题旨、情境等方面存在差异,但语法结构由修辞的需要所决定,修辞运用又受到语法的制约,因而二者的结合、互动是需要的(参见吴士文、冯凭主编,1985;林文金、周元景编,1996)。随着修辞学界对修辞本体地位的不断强化,修辞学从注重效果逐渐转向语言运用的本体研究(刘大为,2003),并注重从语言结构上探讨消极修辞的问题(陆俭明,2015),“立足于语言单位和信息结构的语义特点、语用功能,对语言构造的同义形式的语义、语用差异进行比较分析”(郑远汉,2015),不断吸收语法学界的研究成果。而语法学界由于对特殊句法结构的关注,往往会从功能或认知的角度对语言结构的某种修辞效果给予机制性说明。这种互动研究无疑会推动对修辞理论的探讨,使修辞学研究走向更为广阔而新颖的天地,也会为语法学的研究开辟新的研究领域。“‘互动论’已经成为认识语法和修辞两者之间关系的新观念。语法研究中的某些观念,如关于构式及构式压制的认识、关于认知性辞格和表达性辞格的划分、关于隐喻和转喻机制的分析等已经拓展到修辞研究中,而修辞研究中的某些观念也逐步渗透到语法研究中,如语体、文体、篇章等问题已受到了某些语法学家的高度重视。”(施春宏,2012)影响较大的研究如“修辞构式”概念的提出和发展,刘大为(2010a、2010b)从构式语法所关注的构式的不可推导性出发,提出了语法构式和修辞构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试图推动修辞学和语法学研究领域的互动关系研究。由此,学界对修辞构式基本性质及其类型做出了进一步界定(邱莹,2018),对修辞构式和语法构式的关系做出了新的探讨(陆俭明,2016),并对具体修辞现象做出了构式性分析(如邱莹、施春宏,2019;杨旭,2019等)。从语言的使用和变化过程来看,当下语法和修辞的界限也逐渐交融,语法的运用和效应本质上就是一种修辞行为,对修辞的结构与功能以及机制与动因的说明常需要从语法分布和基本的认知原则入手,积极修辞与消极修辞的研究也往往在语法结构的对立选择中彰显修辞价值。当下修辞学界有关新媒体修辞研究、多模态修辞研究等也常体现出互动语言学中话语分析、篇章语法、言语行为等研究手段和路径。
这种研究领域的融合和互动催生了研究视野和研究路径的转变,即更加关注边缘现象和界面交叉现象的语言价值和语言学价值(施春宏,2010a),基于语言系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互动关系的汉语事实的挖掘,已成为生发理论的突破口,甚至在不断推动新的理论体系和学科范畴的建立。相比于对单一现象和问题的描写与解释,当下的语法研究力图从语言的内部和外部实现多层面、多角度的互动研究,寻求更加广阔而深入的描写和解释,从而推动着研究范式的多向发展。
3. 研究范式的多向发展
随着结构主义语法研究的推进,学界不断受国外语言学理论的影响,研究重点也逐渐由静态、孤立地刻画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逐渐转变为对多领域互动的语言系统及其认知机制和动因的探究。一方面体现为基于生物机制、追求普遍语法的形式语法研究,一方面体现为基于体验认知、功能解释的认知语法和功能语法研究。实现了以“是什么”为主要特征的描写语法到以“为什么”为主要特征的解释语法的转变。学界对解释的含义也有多重理解,大体分为内部解释和外部解释两条路径。基于形式主义的语法学派将语言能力作为基本研究对象,注重从语言内部探求语言系统生成的根本原则及其制约规则,从而揭示普遍语法的本质,而基于功能主义的语法学派则注重从语言系统外部寻求解释。但对于这种“内”“外”之分,也往往需要在互动中相互借鉴,“通过理论的外部批评和内部批评,才能使理论范式得到更新、发展、转换”(施春宏,2010b)。这里主要从理论探索、论题阐释和方法拓展三个方面说明研究范式的多向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