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旨归、困境与突破

作者: 黄欢 曾娅 任胜洪

新时代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旨归、困境与突破0

[摘 要]

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的牛鼻子,对教育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基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对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进行层级分析发现,其在宏观、中观和微观系统层面,分别呈现出追求规范与系统、探求协同与客观、谋求专业与突破的特点,并进一步形成以推动教育评价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为核心的三大价值旨归。然而,我国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也面临着教育评价法治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多元评价主体参评效力尚待提升、智能信息评价技术效益尚需增强的多重困境。推进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进程,需要围绕三个系统层面,从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提升多元主体参评效力、增强智能信息评价技术效益三个方面予以突破。

[关键词] 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生态系统理论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24)05-0030-0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的主导性任务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展开,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举措,长期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一纲领性文件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路向,正式拉开了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序幕。而后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逐步引导各级各类教育主体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向纵深发展。可以说,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在教育评价理念、政策供给、考试招生以及评价治理等领域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基本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评价体系和实践模式。

学界对于教育评价改革的研究多集中在理论探讨、元素剖析以及实践探索方面。一是在宏观理论层面,有学者认为《总体方案》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系统整体推进,注重落地见效 [2],其在功能、内容、实施、组织、影响上,分别表现出指挥棒性、整体贯通性、结构平衡性、关系协同性、外溢推动性等特征 [3]。二是在微观分析层面,学者们主要对“破五唯” [4]、“四个评价” [5]、评价能力、改革方法等要素进行探究,认为“五唯”违背了教育的本质与规律,偏离了教育的根本价值与目的 [6]。“四个评价”是破除“五唯”的创新之举,应以其为核心加快构建“四位一体”功能互补的教育评价新体系 [7],并以提升评价主体的“评价能力”为重点 [8];在评价方法上引入人工智能技术 [9],并进一步分析了其在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渊源、价值和创新性变革 [10]以及可能带来的价值风险 [11]。三是在实践探索层面,相关研究主要对各级各类教育和各类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表现为:在各级各类教育方面,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应树立起分层、分级、分类的评价理念 [12],完成理念、制度、路径转向 [13];高等教育评价改革重在减负增效,强调追寻教育增值与学术贡献 [14],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应从“碎片化”评价转向整体性评价 [15]以及数字化转型趋势 [16]。在评价对象方面,认为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应围绕“教好、育好、研好”推进改革 [17],并以大学使命、大学教育精神、教师评价本真意义为旨归 [18];科学研究应注重“分类”评价和“贡献”引领 [19],学生评价改革应通过引导学生负担的投入方向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已有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为本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支撑,但相关研究鲜少回应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变革问题。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 [21],是一种具有高度复杂性、“破”“立”结合的辩证关系体。一方面,系统内部要素与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另一方面,强调内部调整优化的同时也应注重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生成。这就需要从引入系统性思维和视角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行探讨和分析。生态系统理论提倡采用一种更为全面的视角,通过分析环境生态、个体生态以及不同层级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原理来探讨和解决社会问题。因此,本研究试图基于生态系统理论分析教育评价系统变革各层级系统的特点,厘清教育评价系统变革的价值旨归,反思我国教育评价系统变革在教育生态中的难为之处,进一步遵循价值旨归探索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的优化路径,希冀为国内教育评价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提供新思路、新参考。

1 生态系统理论视域下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的价值旨归

生态系统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尤里·布朗芬布伦纳(Urie Bronfenbrenner)基于人的发展提出的,认为应将个体放在一个系统场域中观察考量,人的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联系和互动 [22]。2004年,查尔斯·扎斯特罗(Charles H.Zastrow)与卡伦·柯斯特-阿什曼(Karen K.Kirst-Ashman)在其合著的《理解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中,打破了个体与环境的对立关系,将个体的生存环境看成一个包含宏观系统、中观系统、微观系统的完整生态系统 [23]。其中,微观系统是指处在社会环境中的个体,包含对自身的发展起到直接作用的内部要素;中观系统是指与个人直接接触的小群体,如两个或多个情景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关系;宏观系统是指文化、制度、习俗等更大范畴的社会系统,指无时无刻都在影响具体情景下所有成员的总体模式 [24]。

生态系统理论作为一个社会性生态理论,在聚焦生态情境与个体间的复杂互动关系时,强调生态环境对于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注重人与环境间各系统的相互作用及其对人类行为的重大影响 [25]。基于此,若将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看作发展个体,其不可避免地会与环境、内部诸要素、社会等产生交互作用,因而教育评价应与教育系统、社会环境有效衔接起来。教育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活动,其本质上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价值问题 [26]。基于生态系统理论,可以尝试建立起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的“三层级”系统体系(见图1),即包括教育评价改革内部元素构成的微观系统、教育评价改革各群体相互关系和作用构成的中观系统、教育评价改革所涉社会系统环境构成的宏观系统。在此基础上,分析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的“三层级”系统体系的价值旨归有助于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导向。

1.1 宏观系统:追求规范与系统,推动教育评价法治化

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主体虽然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教育督导部门,但在教育评价改革进程中,督导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角色功能并非仅由其内部决定,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整体关系的制约与影响。从生态系统理论来看,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中的宏观系统是指教育评价改革所涉及的社会系统环境,比如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亚文化系统等,主要通过国家层面的政策方针、经济发展基础、文化舆论导向以及群体热潮等方面表现出来。事实上,政策制度是以上系统的集中整合与呈现。因此,可以从政策制度体系窥探教育评价改革宏观系统的发展情况。

整体而言,我国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在内容上经历了从“单一松散”向“系统规范”的转变 [27],逐步凸显出法治化特点。新中国成立后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教育评价制度重视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调整、巩固与改革,相关制度内容依附在其他政策中,专门性的教育评价政策尚未出台。如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1999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等。直到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后,教育评价制度才逐步转向制度化和专门化。2013—2015年间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涉及学校管理标准、教师专业标准等数份标准类文件,如2014年教育部印发《针对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等。可以说,系列政策的印发使得教育评价工作有章可循,相关指导也更具有针对性与系统性,不仅有面向教育各领域、各学段教育评价工作的整体部署,也有针对教育管办评、综合评价等“老大难”问题的重点突破。特别是2020年《总体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小范围、局部性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开始在党和政府的有序和强力驱动下向系统化和规范化迈进。此外,教育评价相关政策内容也逐步凸显出用法治思维进行教育评价治理的特点,在制度中提出对违反教育评价相关规定的人员予以依法问责追责、严肃处理等举措,初步显现出教育评价变革的法治化倾向。

1.2 中观系统:探求协同与客观,推动教育评价民主化

生态系统理论强调系统内部和元素之间相互协作与互动联系,缺少任何一方主体的参与,谈教育评价的系统性变革都将变得毫无意义。换言之,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的中观系统关注的是教育评价改革中各评价主体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与作用模式,回应的是各级各类教育“谁被评?”“谁来评?”“谁参评?”“谁督评?”等核心问题。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这包括由国家教育督导制度和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政府委托)形成的外部评价机制,以及以学校评价为主的自我评价机制。这种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评价机制,本质上是对多元教育价值诉求的回应,是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遵循。换句话说,在我国,全体人民既是教育发展要求的提出者,也是教育发展进程的推动者,还是教育发展价值的判断者 [28]6。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教育评价的民主化取向,即在评价过程中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尊重多元价值,通过多元主体反馈来不断优化教育质量,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认可度。基于此,《总体方案》重申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不仅要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还积极鼓励社会“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我国教育评价改革更加重视多元主体参评的协同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构建多元主体参与评价体系彰显了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的平等对话关系。202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方案》,进一步指出要“推行多元专家评价,吸纳学科专业专家、教育管理专家、国际同行专家、师生家长代表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评价”,再一次彰显了国家提倡教育评价公正性和客观性的改革理念。可以说,国家对多元主体参与教育评价的重视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教育评价的民主化取向正日益形成。

1.3 微观系统:谋求专业与突破,推动教育评价科学化

从生态系统理论来看,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中的微观系统是指以评价方式为核心的内部要素系统。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评价方式倾向于强调结果评价,其统一标准化和功利导向与人的发展个体性和教育测量的科学要求之间存在着矛盾,由此引发的功利化评价导向一度制约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评价的本质是“以评促建”,重在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与选人用人观。基于此,《总体方案》中提出坚持科学有效、落实“四个评价”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举措是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机制体制改革的深化。

一方面,教育评价的系统性变革突破了教育评价重“结果评价”的弊端。将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结果评价置于同一维度,“四个评价”一体化评价新体系不仅尊重了评价对象的多样性发展,有利于打破评价结果固化,还为发挥评价诊断功能、去除功利性评价导向提供了路径选择,进一步体现出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另一方面,教育评价的系统性变革强调评价方式的专业化。《总体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这为突破以纸笔测验为依据的单一静态评价的传统模式指明了方向,使得可视化、动态、专业性的评价方式成为可能。不仅如此,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在全国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百万级规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基础数据库”,以期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更加专业、科学化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设。同时,《总体方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掌握专业评价技能,进一步从学科发展来助力教育评价系统性变革,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提高教育评价专业性的决心。合而观之,教育评价方式系统性、专业性的转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教育评价技术的改革与优化,使得以评价方式为核心的微观系统呈现出科学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