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同提质: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的现实挑战及有效路径
作者: 钱佳 李青青摘 要: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既是迈向新征程的时代要求,也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由之路。高水平师范院校要深化协同提质合作,引领地方师范院校彰显师范性、追求高质量、深化协同性。当前教师教育协同提质政策得到了大力支持,但在实践层面仍表现出专业化与协同性有待提升、纵向协同与横向互通有待优化、经费与技术支持有待完善等现实困境。发挥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应遵循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从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健全协同发展机制,使高水平师范院校在协同发展中切实发挥先锋和领跑作用。
关键词: 协同提质;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
中图分类号: G658.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5995(2023)05-0014-06
一、引 言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出了全面部署。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必然要求。教师教育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型教师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1]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必须加快构建强大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高水平师范院校作为教师教育的排头兵,是基础教育教师培养的摇篮和主体,要放眼教师教育全局系统谋划、引领示范,全面对接国家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安排。
2022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创新性提出协调高水平师范大学以组团帮扶方式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发展,推动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群。随后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明确鼓励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建立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师范人才培养协同机制等措施,为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推进师范院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2022年11月,教育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加强‘优师计划’培养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工作推进会”中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推进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加强教师培养,为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培养输送“四有”好老师……部属师范院校要深化协同提质合作,引领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内涵建设和协同发展。当前,在加快推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高水平师范院校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哪些价值逻辑?在深化协同提质的实践中又有哪些现实挑战?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成为了摆在教育理论工作者面前的又一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二、高水平师范院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价值追求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是我国教师教育发展迈向新征程的时代要求。发挥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深化协同提质合作是整体提升我国教师教育办学水平的有效路径。教师教育水平整体提升,不仅要彰显师范院校的师范性、突出师范教育的专业性,还要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教育办学水平,带动欠发达地区教师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因此,师范性、高质量、协同性既是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高水平师范院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根本价值追求。
(一)彰显师范性
师范性是教师职业的本质属性,是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内在逻辑。[2]教师教育的师范性一般指师范院校的教育专业特性和教育特征,是区别于其他高等学校教育的本质属性和重要特点。[3]彰显师范性一方面强调教育教学、学科知识等在教师专业素养结构中的基础地位,为师范生成为合格教师并走向具有扎实学识、复合型知识和跨学科教学能力的专家型教师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要求回应时代需求,筑牢师范院校作为教师培养主阵地,清晰界定与充分发掘各级各类师范院校鲜明属性与独特优势,强化师范院校的“身份自信”,推动师范院校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不断贯彻落实师范性,真正做到“名为师范,质为师范”。
面对加快推进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新要求,深化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要求师范院校进一步彰显师范教育特色优势、强化师范教育第一职责。具体来说,一方面高水平师范院校应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特色优势,以高素质教师培养为目标,引领示范地方师范院校彰显师范特色;另一方面,地方师范院校也应结合时代背景和自身已有基础,重新定位教师教育,回归教师培养与培训的办学初衷[4],实现对更有质量、更具特色、更富内涵的教师教育的迁跃与提升[5]。从实践角度看,如果在教师教育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师范性的重要地位,教师教育的榜样性、道德性与育人性特征将难以体现,师范生高尚师德品质、深厚教育情怀和个体教育理念也将难以形成。
(二)追求高质量
高质量教育不仅是内涵发展的自然延续,更是教育内涵发展认识上和理念上的拓展与深化,是教育追求更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功能的再升级。[6]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也必然要考虑师范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师范教育体系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师范教育培养对象的高质量发展。前者体现了师范教育质量水平,包括师范教育课程与教学高质量建设、师范院校办学质量整体提升、师范教育体系的进一步优化等;后者反映的是高质量教师目标本身,体现了师范院校发展的结果,即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
“强师计划”明确要求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范院校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带动地方师范院校提升教师教育的办学水平。[7]深化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要求师范院校着力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在协同中全面提高教师教育办学水平,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一方面,高水平师范院校要充分利用优势和资源为其他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起到推动作用,引领示范地方师范院校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地方师范院校应积极配合高水平师范院校,在多元主体联动过程中加快构建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共同体,不断强化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主体力量,切实提升自身教师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8]
(三)深化协同性
协同性强调的是事物间属性协调合作、相互增强、向积极方向发展的关联性,通过不同系统或同一系统不同要素间积极的交互作用实现协同效应。[9]教师教育领域的协同性主要是指师范院校之间组建协作共同体,以服务教师终身专业发展为目标指向,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共享资源信息,有效推动教师教育的持续创新发展,逐步实现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整合,从而确保教师持续不断的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师范院校之间需要开展深度合作,形成教师教育的创新合力,促使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使人才培养的质量得到显著提升。[10]
深化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要求高水平师范院校聚焦基础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欠发达地区培养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高水平师范院校作为我国教师教育的排头兵,要积极创新协同机制,集中优质教育资源,构建指向高质量教师培养的大学—大学(“U-U”)教师教育共同体。[11]如果在引领示范过程中没有顾及协同性及其带来的辐射影响,师范院校之间只依照自身的目标进行规划与实施,形成各自为政、力量分散的局面,便很难充分实现教师教育的协同发展。因此,深入有效的协同机制设计能够增能和赋权于地方薄弱师范院校,提升其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能力,推动师范院校之间、师范院校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动态互动,从而实现政策创新的效果。
三、深化师范院校协同提质面临的现实挑战
教师教育协同提质政策从源头、机制和保障等宏观层面做了系统性布局。从政策目标与功能定位来看,政府、社会及高水平师范院校作为政策相关者在教师教育协同上均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从实践层面看,当前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协同提质存在一定的现实困境。
(一)发展之维:师范院校的专业化与协同性有待提升
专业化和协同性是教师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表征。虽然近年来在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教师教育各个主体逐渐意识到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但我国高水平师范院校与地方师范院校在协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发挥的力度。
专业化是学科知识属性、专业实践属性与社会资历属性的结合[12],强调师范院校通过专业化的教学管理和课程设计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进而建设专业化的高质量师资队伍,但在现实中不同师范院校的专业化发展状况却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高水平师范院校坚持教师教育专业化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从理论素养等多个角度进行“全能型”教师的实践探索。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扩招的背景下,我国地方师范院校“去师范性”倾向明显,教师教育专业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境地,制约了师范生师德品质、教育情怀和个体教育理念等专业化特质的形成。
此外,由于师范院校之间的协同性基础还较为薄弱,高水平师范院校与地方师范院校之间常因协同性不足而难以实现政策目标。一方面,高水平师范院校充分整合高校等教师教育优质资源,积极探索多元主体联动的教师教育协同创新机制;然而另一方面,地方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受到自身发展水平的限制,有时会出现缺乏多维主体协同意识的问题,难以在院校合作之间真正地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管理,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的发挥价值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阻滞。
(二)管理之维:纵向协同与横向互通有待优化
协同是一个长期、持续而系统的实践过程,而教育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其内部各子系统处于彼此联系之中。[13]对于教师教育体系来说,协同机制是其实现多元主体协同联动、达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政策指向更多关注放在师范院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三位一体的教师教育协同育人模式上,在一定程度上对师范院校之间协同机制的完善关注不足。
第一,师范院校间的“校校协同”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应该看到,在以往一系列“强帮弱”的政策实践中,单纯强调自上而下或是由下而上的发展路径都较易陷入过于理想的制度设计陷阱中,以至于忽视对被帮扶对象的行动资源、参与、认同的有机整合。由此可见,建立校校协同机制对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教师教育整体力量的重要性。然而从当前的实践看,高水平师范院校与地方师范院校之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师范院校之间力量仍较为分散、责任衔接与协调不够,无法充分满足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发挥的需要。
第二,师范院校内部的“横向互通”有待进一步强化。协同机制的良好运作既需要指学校间力量的合作,也需要师范院校内部各部门、各学科、各专业之间的积极协同。如果没有校内力量的横向协同,“校校协同”将很难实现,只有充分整合高水平师范院校内部教师教育资源,协同提质,才能有效发挥高水平师范院校的引领示范作用。但是在协同提质的实际运作中,师范院校内部往往会出现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与相关非师范部门“横向互通”不足,制约了师范院校内部的信息共享,使其在资源互通、联合科研、交流互鉴等方面较为困难,极大地削弱了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地方师范院校实现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力量。
(三)保障之维:经费与技术支持有待完善
教师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作为基础。[14]只有建设优质高效的保障体系,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的发挥才能得到充分支持。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教师教育的保障体系仍存在很大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引领示范作用发挥的基础,阻滞了高水平师范院校引领示范作用的充分发挥。
第一,专项经费来源有待进一步明确,保障力度亟待加强。协同提质需要必要的条件保障, 除了给予必需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外,还需要投入相对充足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的投入不足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协同提质效能的发挥。从政策层面看,《协同提质计划》中只规定了“探索多方共同投入的经费支持机制,重点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公益基金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支持提质计划实施”,但对经费主体责任划分尚未完全厘清,政策相匹配的制度性、稳定长期的经费还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