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生亲社会行为的引导和强化

作者: 王冬梅

亲社会行为通常指个体在与他人交往中表现出来的利他、合作、友善、关爱等积极和正向的行为,是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促进学生分享、助人、合作、尊重和关心他人、遵守规则、具有责任感、乐于参加社区活动等亲社会行为的发展,将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社会,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合理引导并积极强化学生的亲社会行为也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重要的育人目标,随着小学生年龄的增长,为了使自己更好地融入社会,寻求他人的认同与帮助,他们会主动建立积极的志向、关心他人、与他人合作、遵守规则等,而这些行为也正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形成的具体表现。教学中,教师要明确课程核心素养中道德修养、健全人格、责任意识等方面与亲社会行为内在联系,在完成课程要求的同时,注重引导和强化学生的亲社会行为,让学生形成并持续塑造自我的良好概念,获得人际收益和积极认可,提升自我价值感,增强情感交流能力,促进心理健康。

一、明确课程在学生亲社会行为塑造中的价值

(一)从课程设计来看。道德与法治课程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将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和交往范围作为建构课程的基础,通过“我”与自身、自然、家庭、他人、社会、国家及人类文明之间的关系,以螺旋上升的方式来组织和呈现教育主题,这种螺旋上升的教育过程,也正是从“我”开始的亲社会行为不断得以训练强化的过程。现行统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有“六大领域、七大主题、四十七个单元”,每一项内容都与亲社会行为的培养息息相关,如《我们在一起》《与班级共成长》《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等课程内容就充分体现了分享、互助、责任担当、守规则的亲社会行为培养。

(二)从育人机制来看。《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要坚持教师价值引导和学生主体建构相统一,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育人机制。通俗来说就是教师要以理服人、以身正人,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自己去回望生活、思考生活,以达到明理悟道,又能运用在校内外的实践之中。有的儿童出现了一些反社会行为,就是因为对“我”之外的世界认识不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内容很贴近学生心中的世界,通过教师的引导释疑,小学生会对“我”之外的世界产生信任感,亲近社会,乐于做出亲社会行为。另外,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的形成起于实践,落于实践,亲社会行为的形成也如此,都经历了“实践经验——价值观念——实践行为”这一个过程。

(三)从课堂教学来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没有过多的知识点罗列,主要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去思考身边人、身边事,去引起学生的思想共鸣和情感共鸣,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养成。所以,道德与法治课程非常注重儿童真实的情感体验,会在教学中尽最大可能让教学情境接近真实的生活情境,采取热点分析、角色扮演、情境体验、模拟活动等方式。由此而产生的情感体验,正是小学生同理心达成和社会关爱情感产生的关键,是小学生亲社会行为培养的有效方式。

(四)从评价方式来看。评价对学生的核心素养形成具有引导作用,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小学生通过自评和评价身边人、身边事,由内而外地逐渐对社会有了明晰的认识;通过教师评价、同伴评价、家长评价,由外而内地对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进行自我认识。不论是由内而外还是由外而内的评价方式,本质上都要学会接纳。接纳是小学生从“自我为中心”走向社会的过程,只有学会接纳才会具有社会人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与社会达成共识,才会改变“自我为中心”的个体行为,在评价中形成亲社会行为。

二、丰富课程在学生亲社会行为塑造中的策略运用

(一)增强课程资源意识,活用教材内容

1.以纲为基。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培养学生的亲社会行为,必须以新课标为指导,以教材为基础,立足于核心素养的发展,充分挖掘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亲社会行为培养元素。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的编排以学生实际生活为基础,根据学段的特点确定了不同学段的学习主题,每个学习主题中都含有亲社会行为的元素,尤其以低、中段的教材内容最为突出,如一年级的《拉拉手,交朋友》和《玩得真开心》、二年级的《我们小点儿声》、四年级的《我的家庭贡献与责任》等,都是培养学生分享、合作、责任、规则意识等亲社会行为的课程资源。

2.以人为本。以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为基础,构建综合性课程是道德与法治课的课程理念之一。这就要求在组织课程资源时,真切地关注学生本体在社会性发展中的真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也只有把学生成长的个性化加入课程中,教材才能变得鲜活,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趣味性。要关注到学生的个体行为中,哪些是亲社会行为,哪些是反社会行为,一方面要及时指导,强化学生对亲社会行为的自我认知,另一方面要将学生的个体行为与课程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课程中的亲社会行为培养具有生成性和针对性。

(二)双向结合育人,发展社会情感

1.校内外相结合。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的形成与学校和家庭的因素紧密相关,亲社会行为的习惯养成亦如此,家长的言行示范和鼓励指导对学生的成长非常关键,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这五大核心素养受家庭成员的影响非常大,只有密切家校合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在合作过程中,学生会得到来自老师、家长、同伴的情感的陪伴,让依恋心理得到满足,使他们更幸福和勇敢,更有信心和能力与他人建立情感链接,对促进学生的亲社会行为的意愿和技能大有裨益。

2.建立社会信任感。对部分涉及安全防范的内容,有的教师没有对教材认真解读,如三年级上册的第九课《心中的110》在开篇说道:“生活中总会遇到陌生人。在这些陌生人中,有很多人会像朋友一样关心、爱护、帮助我们,但也有少数人不怀好意,会危及我们的安全。”很多课例都通过举陌生人的危险例子来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却没有在此基础上去引导认识社会是美好的,大部分陌生人都是善良的。像这种在道德与法治课中,凡讲警惕性就让孩子认为陌生人都是坏人,凡讲交通安全就只列举惨不忍睹的事故,凡讲生命安全教育就只说痛彻心扉的悲情,呈现给学生的是一个冰冷的、可怕的社会,造成学生与社会的隔离,难以培育出有较强亲社会行为倾向的积极阳光的学生。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教会学生防范自救的同时,还应该让他们看到一个真善美的世界,与社会之间建立信任感。

(三)注重教学真实体验,提高移情能力

1.基于真实体验的课堂教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动情非常重要。这需要教师在课堂上通过讲故事、案例教学、角色扮演、情境体验、模拟活动等方式,把学生拉入教学情境中,让他们在觉察他人、感知自我中获得一种真实的心理体验,在这种体验中提高移情能力,移情能力也正是亲社会行为形成的基础。由于道德与法治课程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展开,教材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年龄特点紧密相关,每课教材内容都会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教师一定要充分让学生在自主、合作的探究活动中领悟和理解,从而形成分享、助人、合作、尊重和关心他人等亲社会行为的主观能动性。

2.在实践教学中获取亲社会行为的收益。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指出,教学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强课内课外联结,实现隐形课程与显性课程相配合,可以通过参观访问、现场观摩、志愿服务、生产劳动、研学旅行等方式让学生走向社会。五大核心素养要通过实践来养成,让学生在实践中分享、合作、互助等,更能体会到亲社会行为带来的快乐和成就感。要在道德与法治实践课程中及时鼓励学生的亲社会行为,让学生知道亲社会行为不是单一的付出,是双向的收益,使之成为学生的自愿行动。

(四)正向示范评价,构建自我效能感

1.坚持正确评价导向。教材内容的编写以学生的生活事件为基础,每一个主题的学习都会列举一些身边的人和故事,这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容易进入竞争性评价的误区,如在二年级上册第五课《我爱我们班》中,教师可能会说:“二(1)班获得了优秀班集体荣誉,我们班为什么没有?是不是哪位同学做坏事了?是不是你们没有集体荣誉感?”实际上这种以竞争或通过负面比较的榜样评价,让学生自我否定,并不乐于被学生接受。评价要注重的是合作而不是竞争,竞争会更容易引起冲突,也容易破坏学生亲社会行为的美好愿望。四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与班级共成长》的教材内容就很能体现对学生团队精神的正面引导,不但编写了为“我们班”承担责任的内容,还编写了“增进班级间的合作”“正确对待班级间的竞争”“为他班点赞”等内容,增强了学生的责任感,又让他们乐于与他人合作、为他人加油,亲社会行为在无声中得以倡导。

2.引入多元评价主体。“坚持多元主体评价”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之一,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能够形成多方共同激励的机制,形成育人合力。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多元评价主体,要第一时间提供现场指导,并为学生创造不同场合的亲社会行为实践机会,及时对他们的亲社会行为加以肯定,为他们提供更全面的积极反馈,强化他们亲社会行为的意愿。另外,评价就代表了关注,多元的评价主体能带给小学生更多的理解、支持、鼓励,为他们创造积极的亲社会行为支持网络,让他们的自我效能感更足,还能提高他们的社交技能,增大亲社会行为的发生频率。

三、结语

亲社会行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通过后天的教育和培养,现实生活中,学生的不良行为(如谩骂、欺凌、自私、暴力等)非常常见,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更好起到铸魂育人作用,教学就要促使学生从“我”开始的观察视角的延展,认识自己与他人、社会、国家、人类文明等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联结中,体验社会、关注社会、走向社会,感受到自我价值,减轻感知能力弱、自我效能感差、社交技能不足等现象,从而具有亲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