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信息化让道德与法治课堂更生动
作者: 张淑娴摘 要:教育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道德与法治教学具有深远影响,给广大教育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本文从时代趋势、学生的需求和道德与法治学科发展几个方面出发,探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运用信息化的策略,以及教学中需要遵循的现实性、易操作性、价值性的原则。希望能为广大一线教师提供有益参考,使道德与法治课堂更加生动而有内涵。
关键词:教育信息化 道德与法治
DOI:10.12241/j.issn.1009-7252.2024.07.058
一、道德与法治课堂运用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1.时代发展的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不容忽视的一大趋势。在整个社会环境中,教育事业的发展亦要遵循时代潮流。因此,教育信息化也是现在和未来的教学课堂中必不可少的建设目标。信息化是学生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生每天接触的智能手机、电脑等信息通讯工具,以及通过它们接触的各类咨询,构成了生活中的信息。布鲁纳说:“最好的学习动机莫过于学生对所学材料本身具有内在的兴趣。”所以,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顺应时代趋势,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必须要以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内容为根本,更好地发挥信息化手段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作用。
2.学生的需求
众所周知,初中学生正处于身心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还不完全成熟,对于枯燥无味的学习方式,往往会表现出学习兴趣低下、厌学等。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教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教学课堂,这样能够更好地让学生从直观学习向抽象学习过渡,从感性思维向理性思维过渡。初中生正处于好奇心萌发和知识学习的高峰时期,直观形象的信息化教学能给学生带来直接的视觉、听觉和触觉感受,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教师能将知识以更易于接受的形式传递给学生。
3.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本质目标
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本质目标,不仅仅是给学生传授基本的政治理论和道德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深入影响学生的思想,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使学生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果教师只是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教给学生,就会导致学生对道德与法治学科产生错误的认识,甚至产生厌恶的心理,这会影响教学效率,学生也无法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教育信息化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依靠强大的网络信息系统,将学生的网络生活与课本相结合,将社会生活更鲜明地展现在学生面前。教育信息化能让每一个学生参与教学互动的过程,接收每个学生课堂中的反馈信息,快速形成分析图表,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信息化更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让学生通过亲自体验尝试,明白生活的道理,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奠定基础。
二、道德与法治课堂中运用信息化技术的策略
1.设计情境,活学知识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道德与法治课堂优化了学生知识的获得体验,并且越来越注重学习素养和情感的获取。素养和情感的培养是在生活实践的互动中不断进行的。道德法治课堂受到课程设置的时间、空间的限制,教师不可能将生活直接搬入课堂,只能根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对生活中的情境将以提取、加工、再现。运用信息化工具,让教师更好地将加工后的生活情境带入课堂。
比如,在教学《我对谁负责,谁对我负责》时,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依托当年流行的文化作品设计教学。比如,教师以电影《流浪地球》为依托,设计角色扮演活动,先让学生利用信息化手段看电影,然后自由选择“刘培强”“刘启”“韩朵朵”“王磊”“周倩”“韩子昂”等角色,仔细揣摩,模拟角色的性格、口气,说说在电影中“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往的课堂上,教师只能让部分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而现代化信息手段则能让学生全体参与,进行角色扮演,让学生与角色形成直接对话,体会“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责任”。这样的教学不仅能让学生获得知识,而且也能让学生在情感上与角色产生共鸣。
2.动手实践,深化体验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以青少年不断扩展的生活为基础,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面对的“我与他人”“我与集体”“我与国家”的关系为线索,有机融合心理健康、道德品质、法律素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知识内容。既然以生活为本,那么道德与法治课堂更应强调生活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有所感悟,进而在感悟中获得情感的升华。
八年级下册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是“法治专册”,专门讲法治方面的知识。此前,道德与法治教学侧重于“道德”教育,道德意识是学生从小养成的,学生对道德有感知,不那么陌生。而到了这一学期,道德与法治教学侧重于“法治”方面,初次接触法律知识的初中学生,缺少社会生活经验,虽然在媒体上看到过法律纠纷的相关新闻、普法宣传和法治节目等,但毕竟缺少亲身体验,对“法”没有切身感知。因此,课本内容对他们来说较难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利用信息化技术,把生活中的法治场景、法律知识和司法实践等,转化为课堂上的教学情境内容,让学生更好地感知法律、更早地接触法律。
比如,在教学《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内容时,为了让学生能对我国政治制度形成更直观的认识,教师可以在课堂上运用多媒体,带领学生登录当地市政府、省政府以及国家中央政府网站。政府网站通常有专门介绍政府组织架构、人事安排的信息板块;各种政务、事务的信息、公示等有相应的板块,可供群众查阅。因此,教师可以通过这种手段,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的行政机关,及其各部分的职能分工。同样,学生也可以登录司法机关的网站,了解各种信息。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引入生活化内容,比如让学生探究一下,解决“爸爸开店应找什么部门”“校门口有小摊贩阻碍交通”“有商家售卖三无口罩”等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应该通过什么渠道、经过什么部门解决。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能够借助信息化手段明白公权力的行使要在法律范围内,国家、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公民的我们,也要遵守法律,明白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
3.课堂作业,及时反馈
道德与法治知识在中考考查范围内,学生需要通过作业等途径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知识,以提升成绩,因此,教学反馈就很重要。完整的课堂不能缺少课堂反馈,而且课堂反馈必须及时。传统的教学课堂受时间限制,有时学生能在课堂中完成已有的作业,但教师却不能立即把学生的作业批阅出来,也就不能及时知晓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信息化的教学手段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它方便易操作,可以极大提升课堂反馈的效率,尤其是在考前复习课中更显优势。
在实践中,教师可以把课前精心准备好的课堂练习题导入信息化教学操作系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教学平台把作业题发放到每个学生的手上。教师设置规定的时间,学生在时间内作答。在信息平台中答题,学生不用动笔写,只需点击鼠标或屏幕,所以做作业的速度提高了;当学生提交答案后,系统便能瞬间统计出学生作答的正确率,同时也能查看自己做错了哪道题,并自行查看解答和分析。当全班的答题统计都完成后,教师便能汇总全班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解答学生的易错问题,同时,教师也能够在整体上了解学生对本节课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自己在教学环节中存在的缺漏。
三、道德与法治课堂进行信息化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1.现实性原则
现实性原则就是教学不能离开现实。具体而言,一方面是指教师在教学时要遵循现实生活中的规律、立足于学生身心发展的现实,另一方面是指教育的目的是作用于现实,即让学生在现实中体验知识、实践知识,并让知识对学生的现实生活产生影响。信息化教学离不开信息化技术和工具,常见的工具是多媒体、电脑等,作为教学内容的信息有相当一部分是来源自网络。不论是网络信息,还是课堂上学生面对的教学情境、知识内容,实际上都具有虚拟的属性。这不难理解——毕竟教师教的、学生学的都是抽象的道德和法律概念、人际关系、社会架构等;尽管教师可以通过具象的教学情境再现知识,但归根到底“知识”存在于荧幕上、电脑里、黑板上,而非教室这个物理空间中的某种实体。
因此,现实性成为信息化教学活动最重要的原则。首先,教师要遵循现实性原则,将信息化手段融入道德与法治课堂的教学,才能使五花八门的网络信息、现代科技不脱离课堂教学本身,使教学活动不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其次,遵循现实性原则,才能使教学设计更有方向,即知识应用于现实、学生的能力形成于现实、教学成果体现于现实。与课堂内容相关的教学素材有千千万万,教师应该做的是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有目的地选取生活中特定的事例和场景,使其为教学服务,构建学习情境,并在课堂中将知识与现实生活进行适当联系,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
2.易操作性原则
信息化教学会无疑让道德与法治课堂更为生动高效,而教学工具、教学形式的易操作性对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非常重要。因此,易操作原则是信息化教学得以实现和推进的重要保证。
教学信息化手段对于道德与法治课堂是新鲜事物,对于不少教师来说是一大挑战。如何能让信息化技术更好地为教学服务、让信息化手段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着力研究的一大主题。本文认为,好的教学手段一定是易学、易操作的,对于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如此。因此,道德与法治的信息化教学也应当遵循易操作性的原则,让教师更容易得心应手地使用先进教学手段,也让学生在课堂中能更高效地学习和生成能力。
在社会发展、教育变革迅速推进的当下,作为课堂教学的设计者、实施者和主导者,任课教师必须掌握新的教学工具,创新教学手段。同任何先进技术一样,信息化技术的使用也是有限度的,课堂再与时俱进,传统的教学手段也不可能完全被代替。反过来说,教师选择的工具和手段也应当具有简便易学、好上手的优点。因为教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的目的是提高教学效率、方便自己工作,而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信息化教学如果操作繁难,应用起来不方便,那么就算它的内容再新颖、课堂再生动,也难以大规模推广应用,因为教师们会重新寻找更方便快捷的新手段,或者干脆回归最传统的教学。
因此,教师要在众多信息化技术和应用手段中选择最容易上手的方式,认真学习,尽快熟练使用,使其服务于教学工作。教师要分清教学工作中的主次,恰当地运用高科技手段达成教学目标,不能喧宾夺主,“为了信息化教学而信息化教学”。
对学生来说也是如此。易操作原则,也要基于学生对于某一教学信息化平台或工具的熟练运用而得到实现。一般而言,孩子最喜欢新鲜事物,相比于教师,学生对于信息化技术的兴趣是更高的,有利于信息化教学的开展。通过多媒体体验教学情境,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学习知识、完成作业、反馈问题,通过视听影音介质进行课程学习,这些新鲜有趣的学习活动必须能让学生快速上手、熟练掌握。信息化的学习活动不能比过去的翻书、拿笔复杂太多,这样学生才能在信息化课堂中如鱼得水,乐在其中。
3.价值性原则
价值性是指道德与法治能够体现教育价值。新《课标》指出,道德与法治课程旨在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具有政治性、思想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征。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中的教学活动无论是借助何种形式、运用何种工具,都必须达成教学目标,必须体现出 “政治性、思想性、综合性、实践性”,必须让学生在经过教育之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这就是道德与法治教育的价值性原则。
价值性原则要求教师要牢牢把握教学的大方向,掌控教学的全过程和各种细节。在信息化课堂中,学生要接触和使用互联网、电脑、智能手机等,有些自制能力差的学生,有可能把教室当成网吧、电影院,把学习活动当成娱乐活动。这样的教学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所以,教师将信息化教学手段和工具引入道德与法治课堂,是为了提升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而不是让学生娱乐消遣、随意上网。教师要严守课堂纪律,约束学生的行为和思想,这是贯彻教学价值性原则的前提。
在实现教学活动价值的同时,信息化教学这一先进手段的应用价值也随之得以实现,这是价值性原则的另一体现。也就是说,在信息化教学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与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价值是一体两面、同步构筑的。
为更好地实现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价值,教师要合理借助信息化工具,使教学能够更好地贴近学生身心发展的现状,满足学生的求知需求、成长需求、情感需求;要以学生的生活为背景,建立现实生活与课堂教学的联系,让抽象的理论知识变得鲜活生动,而且形成更强的现实指向;要让学生更好地领会道德与法治课堂的魅力,主动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以,教师在设计教学时,应从学科特点和性质出发,发挥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最大效用。教师要选取最有价值的教学资源,设计最有效的教学环节,摒弃与教学主题无关的、容易分散学生注意力的信息,充分用对、用好信息化教学工具。这样,才能让学生在有价值的教学中学习知识,提升道德和法律素养,并升华情感、完善心性,获得知识能力和身心健康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