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职美育评价体系构建的实践路向
作者: 蒋希[摘 要] 近年来,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学校美育工作。美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是提升美育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当前,高职美育评价还存在着顶层设计缺位、重视不够、评价内容单一、评价方法陈旧、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主体素养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高职美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实践应当从“构建职业院校美育课程体系”“根据‘提升审美素养发展’的美育目标,构建美育评价指标体系”“遵循美育规律,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建立校内校外结合的多元评价主体”“构建高职学生美育素养评价体系”方面开展。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美育;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29-0142-03
一、美育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学校美育工作。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该文件更加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美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对美育功能的发挥十分重要,对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2]目标有重要意义。高职院校美育评价体系是美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高职院校实施的各项美育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追踪、分析、评估、鉴定和监督的过程。而在有关推进美育评价改革的阐述中,上述文件只对中小学美育评价改革如何做进行了阐述,而没有对高职教育美育评价改革的内容进行阐述。加快构建高职美育评价体系对提升高职院校美育工作质量、强化美育育人功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
二、高职美育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缺位,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定位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过于注重人才培养的实用性,无形中遮蔽了美育的价值功能。美育的价值目标在于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塑造良好的品格,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它的实现往往具有过程性、长期性、隐匿性等特点。因此,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对美育的评价存在“以智育评价为主,忽视审美评价;重视短期的结果评价,忽视长期性的过程性评价”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考核,特别是工科类,更加青睐的是诸如考证率、学分(成绩)绩点、技能赛事获奖、创新创业典型、就业率等这样的显性内容,而忽视作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的其他方面的隐性内容,忽视专业和职业审美素养的培养对学生专业素质发展的意义。因为相对于美育评价体系的顶层设计而言,对这些显性功利指标的考核体系设计显然更加成熟、出色。这就间接削弱了美育的作用,使美育长期以来在高职教育场域中处于式微的境地。即便是在当前国家要求普遍设置美育必修学分的情况下,也极容易陷入“重分数、轻素养”的“沉疴”。
(二)评价内容单一
高职院校美育评价应包括对学校美育教学、管理、教师、学生、内容、方法以及效果等多方面的评价。目前高职院校美育评价内容单一。一方面体现在对美育教学质量有效监控的缺失,且对高校美育管理、校园美育文化建设、条件建设等方面的评价鲜有涉足。[3]另一方面从学生评价内容角度来看,当前高职美育的评价仍以公共艺术课程的课程期末考核为主,以审美知识性的考查为主,而忽视了对学生课程学习过程中和大学各类实践活动中的审美体悟、审美实践活动、审美表达与创造等的有效考查。部分高校将美育评价等同于艺术教育评价,评价内容重点放在学生艺术认知、技能方面,导致美育评价异化和窄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主要是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次数和成绩为评分依据,而对于参与活动中的审美体验、情感倾向等缺乏关注,且缺少对学生人格修养和道德的质性评价。最为重要的是,高职院校美育的评价没有结合自身学校和各专业特殊,忽略了专业和职业审美素养的评价内容。[4]
(三)评价方法陈旧
当前高职美育的评价人仍以美育课程的考核分数手段为主,而对于学生丰富的美育实践和过程性体悟等方面却缺乏有效的评价方法。同时,高职美育评价中主要以教师评价为主,缺乏学生主体的有效参与和方法设计。虽然目前一些高校也采用了评价学生美育水平的问卷调查,评价学生的美育认知、审美观念、审美需求等方面,但由于学生缺乏对审美内涵的正确认知和自身审美素养的客观评价,影响了问卷调查的有效性。此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美育评价的尝试与能力远远不足,缺乏对学生美育大数据的有效采集,缺乏对学生美育素养动态生成的有效监测与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要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在此背景下,高校应根据美育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认真贯彻相关政策要求,采用现代化的、多样化的方法开展美育评价。
(四)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主体素养不足
五育当中,德育、智育、体育等的考核评价机制相对成熟和完善。当下,“我国对高校的各类评价体系中并没有专门针对美育的评价指标”,部分高校借鉴的是中国小学美育评价标准或运用艺术类专业相关评分标准,遑论构建起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高职美育评价体系。[5]没有高质量的美育评价体系就没有高质量的美育工作能效。除构建起较为科学的评价体系之外,评价主体的素养就显得尤为关键。美育评价指向的是人审美素养的评价,这就要求评价主体首先得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同时得具备良好的教育评价素养。就目前状况而言,高职师生特别是教师中同时具备以上两种素养的个体较少。这就给美育评价的具体实施带来了困扰,直接影响美育评价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而影响美育工作的质量。
三、构建高职美育评价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职业院校美育课程体系
以“美育课程和课程美育”为理念,明确职业院校美育课程目标,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做到各类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打造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美育课程体系。
1.加强美育课程的顶层设计
一是以艺术通识课程为主体,开设涵盖美术、音乐、影视、戏剧等鉴赏类课程,加强在线资源建设,供学生自主选择。按照普及专业艺术教育、专业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层次,制定《重庆高职院校美育课程标准》。二是成立美育课程研究中心,研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人才美育,分析职业院校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定位,研制美育课程标准,撰写职教美育课程体系中的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内容、目标、课程学分和实施建议等,为下一步美育教材体系的编修奠定基础。三是打造“融合互嵌”的课程结构,实现“美育课程”与“课程美育”的逻辑互构,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各课程中蕴含的“美育因子”。
2.建立高职学生美育学分制度
一是针对艺术类专业学生,实行美育“1+X”学分修读机制。以艺术概论(或者审美教育)美育基础课程为“1”,作为所有艺术类专业学生公共艺术必修课,以专业美育基础课程为“X”,比如,中外戏剧史或者经典戏剧赏析、音乐剧、歌剧、中国戏曲相关专业美育基础知识。二是针对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以美育通识选修课形式开展,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修学美育相关课程,美育通识选修课的内容包含美育理论和实践课程,能切实提升学生审美体验、文化理解和审美感知,并帮助学生形成某一类艺术专项特长,最终树立审美自信。三是高职院校联合开展跨校美育学分互选互认试点。利用学分银行等建设契机,建立美育学分互认机制,实现优势美育资源的互补,丰富学生选课体验。
3.建立美育课程师资库
一是校内打破系与系之间的壁垒,组建美育研究团队,打造美育创新教学团队。二是校外积极联合其他高职院校搭建美育课程跨界合作团队,输送美育课程师资,培训课程美育,开展美育教法培训,充实美育课程队伍。
(二)根据“提升审美素养发展”的美育目标,构建美育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目标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依据。”[6]因此,首先,要明确高职院校美育目标。高职美育目标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包括审美认知、体验、表现和创造。二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因为德、智、体、美、劳是一个相互渗透的整体,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劳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三是美育促进高职学生专业素养发展。美育还可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如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美育除了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外,还应提升学生对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教师职业的审美鉴赏力,帮助学生树立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的信念。其次,是根据高职院校美育目标确定美育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为三个层面:一是公共艺术课程成绩、艺术审美实践活动;二是大学生道德品质、人格修养、体质体能;三是学生的专业素养。
(三)遵循美育规律,采用多种评价方法
美育的最大特点是实践性和体验性。[7]以传统的分数来考核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方法很难考核美育的育人成效。需要运用诊断性评价、过程性评价、总结性评价、体验式评价、个体差异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无论哪一种评价都会有优缺点,在运用时需要根据实际评价需求扬长避短。如总结性评价主要是判定最终学习结果,为甄别和选拔服务,但是容易给学生带来焦虑;过程性评价和体验式评价能很好地评价学生美育活动过程中的情感、态度、能力,但是对于评价者教育评价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审美素养和审美专业理论实施要求较高。因此,在运用不同评价方法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和促进学生审美发展需要;全面了解学生审美素养的发展现状,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体验的倾向;在美育实践中,采用渍染评价的方法进行,观察所获得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审美行为表现和所积累的各种作品等;承认和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避免用统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学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了解现有水平,又要关注其审美素养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
(四)建立校内校外结合的多元评价主体
评价是参与评价的所有人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8]因此,高职院校评价主体应包括校内的美育教师、辅导员、学生,校外应包括地方教育部门、校企合作单位和用人单位。同时,根据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美育评价素养和能力较低的现状,还应组织聘请美育领域专家,引进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主体。另外,要提升评价主体的评价能力。校内美育评价教师方面,一是制定《高职院校美育名师评价标准》,培育美育优秀名师工作室,整体强调“理论+实践”的“双师、双能”素质。二是制定《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评价标准》,并形成对行业优秀文艺工作者到校兼任美育教师的审美理论常规培训体系,营造两类教师双向交流的良好氛围,最终形成以艺术基础知识教师、艺术基本技能教师、艺术审美体验教师和艺术专项特长教师标准体系,定期对教师思政素养、教学能力、育人能力和职业操守进行督导测评,形成监测体系。辅导员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和善于观察学生的人格修养和个人道德,抓住学生相关的典型行为。另外,还要充分利用校外美育专家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高校教师、学生进行审美和审美评价培训。
(五)构建高职学生美育素养评价体系
从思想认识、课程过程表现、美育活动组织和教育效果等几个方面着力构建学生美育素养评价体系。需要从学校管理层面、教师层面、学生层面等多方面宣讲和解读国家美育及美育评价方面的政策内容,提高对美育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学生美育素养档案袋,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观察与访谈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着重考察学生审美趣味、审美能力、人生态度、心理结构、个性魅力、美育理想追求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不断创新评价方式方法,积极采用大数据评价技术等举措进行应对和完善,进一步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2]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0-10-16(04).
[3]咸国军.新时代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探析[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21(4):7-12.
[4]赵伶俐,文琪.以审美素养发展为目标的美育评价[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1(5):22-29.
[5]王萌.高校美育的逻辑起点、现实困境及突破路径[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0(12):68-75.
[6]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172.
[7]郭声健,刘珊.国家美育评价政策:背景、内容与原则[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1(5):14-21.
[8]朱丽,李卫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伦理审思[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21,10(1):7-11.
◎编辑 郑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