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的实施策略

作者: 续圆珍

神话是远古人类对其所接触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幻想出来的艺术性集体口头创作,传说是由神话演化而来,兼具一定历史性的故事。“非遗”神话传说反映了华夏儿女淳朴的思想和对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的原始幻想,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是我国“非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的叙事性语言特点符合幼儿的天性,在幼儿语言教育中具有独特的价值,适合学前阶段开展启蒙教育。笔者在全语言教育观及语言教育活动观的指导下,针对内容选取、环境创设、教师和幼儿园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幼儿园“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幼儿园“非遗”神话传说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对于“非遗”神话传说内涵和外延的认识不够准确

通过对大量一线教师的调研及交流,笔者发现大部分教师对“非遗”神话传说的认识比较单薄,只认识到了“非遗”神话传说的某个或某几个特征,还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层面,理性认识不够深入和丰富,无法充分发掘“非遗”神话传说的附加价值,以促进儿童认知、情感、道德、个性品质、想象力、各种感官等多方面的发展。

(二)幼儿园教育中对于“非遗”神话传说的资源投入存在不足

虽然目前一线教师对于“非遗”神话传说进入幼儿园教育活动持支持态度,但是目前幼儿园活动中“非遗”神话传说的资源配置不足。幼儿园方面尚未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开展“非遗”神话传说教育活动所需的师资培养、环境创设、活动策划等相关工作比较欠缺,教师开展“非遗”神话传说存在客观条件上的限制。

二、幼儿园“非遗”神话传说教育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从文学的角度看,“非遗”神话传说是远古人类创造的口头文学,经口耳相传和后人记录与整理形成现代文学作品,同时也为现在的小说、散文、戏剧、诗歌、童话或多或少提供发展养分,有重要的文学价值。从儿童的天性角度看,“非遗”神话传说属于叙事性内容,并且在故事中存在大量的日常用语,它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的同时,也能促进幼儿口语表达能力的提高。在语言活动中应用“非遗”神话传说,能兼顾幼儿需求与幼儿发展,“非遗”神话传说是达成语言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素材。

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应用神话传说,不但符合幼儿爱幻想、万物有灵的思维特点,而且其简单易懂的故事情节和爱憎分明的人物形象有利于幼儿的情感、认知、社会性(如道德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其重要的文化价值和文学价值也有益于幼儿文学素养的奠基。

(二)实践意义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语言领域提出“喜欢听故事、看图书”的目标,还提到“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并通过多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规定,应当通过学校教育与节日活动等形式对“非遗”神话文化进行传承与传播。

将“非遗”神话传说引入幼儿园教育中,一是符合素质教育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二是能够弥补国外成熟课程与中国实际不兼容的不足,三是有利于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落实。

三、幼儿园“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实施策略

(一)篇目选取

确定活动目标时需在熟悉口语本身特点的基础上了解幼儿口语表达的需要,同时需兼顾幼儿语言发展水平和幼儿社会性的发展特点。全语言教育观认为,语言活动的内容应该适应幼儿的年龄特点,尊重幼儿的需要,运用适合的方法和途径,使幼儿接触和学习完整、优秀的语言。

小班幼儿语言发展水平较低,句子理解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较弱,无法说出完整的句子,因此可选择篇目短小、情节简单、人物单一的神话故事,如女娲造人、盘古开天地等。

中班幼儿有了较明显的“自我中心主义”,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语言理解能力,因此可选择篇幅中等、情节性强、人物形象生动有趣、有神奇器物的“非遗”神话传说,如八仙过海、鲁班传说等。

大班幼儿一般具有了较强的分析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因此可以选择篇幅稍长、语言优美、蕴含美好品质的故事,如木兰传说、济公传说等。

此外,教师还需针对选定的神话传说文本进行形象化、口语化、合理化等加工,使之更加接近幼儿的口语表达习惯。

(二)营造氛围

幼儿园教育活动应在充分考虑幼儿年龄特点及已有经验的前提下,关注幼儿的行为走向,使活动目标更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全语言理论认为,语言活动中各个教育要素与成分相互交织,可以发挥各自独立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影响,产生“1+1>2”的效果,因此在“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活动中应当特别注重环境的作用。

幼儿园内,教师可与幼儿一起设计制作与活动内容相关的“非遗”神话传说主题墙面、区域及走廊环境等。重视活动过程中与多媒体技术之间的融合,在区域活动中设计并开展相应的表演活动,培养幼儿对“非遗”神话传说和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之情,促进幼儿想象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能力的提高。

幼儿园外,教师需和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园共育体系,重视将“非遗”神话传说贯穿于幼儿园和家庭之中,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家园携手,更好地促进幼儿发展。

(三)教师要求

教师应当具备语言教育和文本处理能力,以保证“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取得理想的效果。

一是教师应当树立对于“非遗”神话传说的正确认识,能够按照幼儿的心理特点,对故事文本进行形象化、口语化等合理化加工,改编不利于幼儿成长的情节或表述。如八仙过海原故事中有八仙与鳌拜混战的故事情节,教师就可对暴力的混战场面描写进行改编。

二是教师应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和实施途径,提升教育质量,如利用挂图、实物、绘本等材料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利用图谱来帮助幼儿理清故事的来龙去脉,利用多媒体课件和动画给幼儿直观的呈现。另外,可在家园栏把主题活动的相关内容与组织实施情况实时地告知给家长,并鼓励家长一起参与,灵活运用家园共育形式,多维度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和提高。

三是教师应具备能够合理开展“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活动的环境创设能力。基于对环境充分的了解,教师能利用环境包括走廊、活动室、户外等进行“非遗”神话传说教育活动的环境创设,切忌片面追求美观而降低环境与幼儿的互动程度。

(四)幼儿园资源

幼儿园应充分认识到“非遗”神话传说的教育价值,适当增加“非遗”神话传说教育活动的经济投入,可定期订购“非遗”神话传说相关的资料和文献,如经典著作、相关报刊、绘本等。

“非遗”神话传说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同地域的“非遗”神话传说因其传承地不同而有不同的特点。学习和传承这些具有地域特色的故事,在提升幼儿语言能力的同时,还能增强幼儿热爱家乡的情感,产生对家乡、对祖国的归属感。另外,研发“非遗”神话传说类的课程,也能在丰富教育内容的同时,增加幼儿园教育教学亮点。

此外,可适时邀请知名学者或“非遗”神话传说传承人进行不定期的培训。

综上所述,“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的有效开展,对于提高幼儿观察力、想象力、分析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幼儿阅读素养与文学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对幼儿开展“非遗”神话传说语言教育,并不是简单地将“非遗”神话传说故事引入幼儿园,而是需要教师能结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合理改编“非遗”神话传说文本,充分发挥环境作用,借助家园共育体系开展高效合理的语言教育,同时需要幼儿园加大对“非遗”神话传说课程资源研发、相应教师队伍培养等人力和物力的资源投入,共同提高幼儿的语言能力,增强幼儿热爱家乡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