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边缘:中华民族共同体心理发展研究的最佳视角

作者: 张积家 冯晓慧

主持人语:

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我国民族工作的主线,为我国民族教育和民族心理研究确立了远大目标与明确方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意识范畴,是全体中国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现实的心理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要遵循民族意识、民族心理发展的规律,如此才能事半功倍,才能取得理想效果。为了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和教育的深入,本刊自本期始开设“民族教育与民族心理”专栏,为相关研究成果提供传播和展示平台,欢迎专家学者们关注与投稿。

——张积家(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个体通过社会分类,自动形成了不同的族群。处于族群边界的个体或群体构成了族群边缘。在族群边缘,族群的特征被凸显了出来,正处在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之中,因而成为观察和理解民族共同体心理形成和发展的最佳视角。在我国,处于族群边缘的群体包括跨界民族、族际通婚者及其子女、走廊民族、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人、人口众多民族的不同支系或民系、未识别民族和族别识异的民族、双文化者。历史记忆、共同语言、根基性情感、民族内隐观和民族认同是族群边缘研究的重要领域。

关键词:族群;族群边缘;民族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G95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615(2022)04-0055-16

DOI:10.15958/j.cnki.jywhlt.2022.04.009

中华民族源远流长,从炎黄部落到周朝与秦朝的两次“大一统”,再到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及至习近平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自始至终是由多个民族混合而成的。不同的民族由外貌、历史、语言、文化等客观的或想象的边界来界定。费孝通指出,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分散、孤立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合和融合,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1]。单一民族或者处在族群的中心,人们很难与其他民族或族群接触,因而较少出现民族意识。因此,必须重视处在族群边缘的个体与群体,他们是民族或融合或分裂或消亡的经历者,因而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心理发展研究的最佳视角。

一、族群边缘的概念

要讲清楚什么是族群边缘,首先要明确族群和族群边界的概念。

1.族群的概念

个体先天就存在着将人分为不同群体的本能。社会分类是个体基于共享相似性将人分为不同群体的过程[2]。族群是社会分类的结果。族群作为一种分类法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纵观学者们对族群的定义,总体上可以分为三种取向:客观特征取向、主观情感取向和折中取向。

客观特征在社会分类时具有重要作用。历史、外貌、语言、习俗等固定的和客观的特征是区分族群的重要标准。族群认同是个人对所属群体的客观特征的认可。Naroll指出,族群由客观的语言、文化、社会组织等特征来定义,植根于人类共同体的早期历史中,是一种继承的人类关系[3]。根据《麦克米兰人类学词典》,族群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或者是自成的,或者是从其他群体分离而成的,与其他共存或交往的群体有不同的语言、种族或文化特征;族群包含这些群体的交互关系和认同过程[4]。然而,只重视客观特征而忽视主观因素的做法受到了质疑。在现实生活中,信仰同一宗教、共享同一语言、拥有同一肤色等的人分属于不同群体的例子俯拾皆是,说明很难通过客观的特征作出准确的族群划分。客观论者常常为了强调族群文化的同一性和独特性,忽视了文化内部的差异以及文化间的交流和影响,过分强调族群的静态不变的性质,而无视其动态变化的特性[5]。从主观的角度出发,族群及其认同注重个体对本族群的主观心理、态度、感受及外在的行为。例如,Weber主张,族群是群体由于体质类型、文化相似,或者是由于共同的记忆,对共同世系抱有的一种主观信念,这种信念促进非亲属社区关系的延续[6]。Barth综合了主客观因素,提出族群是这样的群体:在生物上具有极强的自我延续性,分享基本的文化价值,有自我认同和他人认同的成员资格[7]。

国内学者引入族群概念之后即开展了本土化的研究。在《人类学词典》中,族群被定义为一个由民族和种族自己集聚而结合在一起的群体[8]。孙九霞将族群界定为在较大的社会文化体系中由于客观上具有共同的渊源(世系、血统、体质等)和文化(相似的语言、宗教、习俗等),主观上自我认同并被其他群体区分的一群人[9]。在将族群的概念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时,族群与民族的关系引发了争论。徐杰舜认为,族群与民族存在着差异:族群强调文化性,民族强调政治性;族群显现学术性,民族显现法律性;族群的概念使用宽泛,民族的概念使用狭窄——尽管族群的概念使用起来灵活方便,却不能够完全代替民族的概念[10]。王伟将民族与族群之争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民族与族群的范围,二是民族的政治诉求与族群的文化诉求[11]。李祥福认为,民族概念适于中华民族,族群概念适于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及其支系[12]。王明珂认为,族群指一个族群体系中的所有层次单位(如汉族、客家人、华裔美国人);民族指族群体系中主要的或最大的单位(如汉族、大和民族、蒙古族、羌族等)[13]44。民族和族群的概念是互补的,并不相互矛盾或者冲突。因此,不应该拘泥于定义的束缚,应该从面对的人群出发,从多元的、互动的角度分析和把握纷纭复杂的族群现象[14]。

2.族群边界的概念

民族或族群的最重要功能是划分我群和他群。族群边界是用来区分族群的特征,这些特征有一些是客观的,但大多是想象的。正因为如此,安德森才将民族称为“想象的共同体”。安德森认为,区别不同共同体的基础,并非是他们的虚假/真实性,而是被想象的方式。民族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共同体,这是因为即使是最大的民族,其边界也是有限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会将自己想象为等同于全人类[15]。这就涉及族群边界。从最直接的意义讲,地理边界是族群划分的重要因素,但更应该注重社会边界。群体内成员在与他群成员接触时,一般不会因为接触到不同的特征而改变自身的族群认同,这是因为族群的文化内核是维持本族群认同的根本原因,亦是确定本族群成员资格及排除他群成员的核心标准。Barth认为,族群并非是在共同文化基础上形成的,而是在文化差异基础上建构的过程。维持族群的关键因素是自识归属和他识归属的特征。个体使用族群身份将自己与他人分类并且互动,在组织意义上形成了族群。族群取决于族群成员的认定,形成族群的最主要因素是边界,而不是语言、文化、血统等内涵。当族群被定义为有归属性和排他性的群体时,族群的本质就很清晰了:它取决于边界的维持。在族群单位和文化相似性与差异之间并不存在着简单的对应关系,文化特质并非是“客观”差异的总和,而只是当事人认为这些特质有意义。一些文化特质被当事人用作差异的标志和象征,而其他文化特质被忽略了,在一些关系中根本差异甚至被淡化或被否认。因此,族群边界是个体所持的用来划分族群的特征,特别是文化特征[7]。周大鸣认为,文化是维持族群边界的基础,包括语言、文化、宗教、民族英雄、服饰、节日、宗族与姓氏、饮食传统等[14]。重视文化边界,不代表忽略其他特征的作用。兰林友提出,族界标识包括集体名称、共同血统、语言、宗教、体质外表或特定文化特质,甚至团结感、与领土的联系等[16]。王明珂强调,族群并非完全由文化传播与生物繁衍“生成”,而是在特定环境中由人群内对外的互动关系造成的。在形成民族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重组历史记忆以及重新界定族称的内涵[13]44。

族群边界确定了划分内外族群的标准。这种划分也可能具有负作用。在国家整合的背景下,界定族群就显得特别重要。国家整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将自主与有相对距离的人群整合至国家的结构中。此时,同一族群成员多半会强调社会文化的同质性,忽视差异性[16]。强调族群边界,显然与民众的利益相背离。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同属于中华民族,如果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视为“我们—他们”的关系,无疑会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的一体关系变成彼此异己的关系[17],从而损害中华民族的一体性,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中国早期研究者也是在世界性的国族主义、相关的民族概念与新学科知识的引导下,在以华夏作为核心、以四裔作为边缘的传统“中国”概念的基础上,借助于民族分类与民族政策的施行,再造华夏边缘,将以往被排除在华夏资源共享体系以外的“蛮夷”以及不堪受歧视而自称自己祖上来自湖广、江西、南京的“汉人”纳入各少数民族之中,并且以国家的力量与政策来调整资源分配与维持社会秩序[18]。

3.族群边缘的概念

边缘是迥异于边界的概念。边缘的本义是周边的部分、沿边的部分,所对应的英文词是edge、periphery和margin;边界的本义是领土单位或国家地区之间的界线,所对应的英文词是boundary。边界强调区分与划分。族群边界是将不同族群区分开来的标准线。边缘是与中心相对的概念。Shils认为,每一社会都有“中心”和“边缘”。中心由两种制度组成,一种负责施展权威,另一种通过教会、学校、出版社等来创造和传播文化符号。边缘的一部分是接受命令和信念的阶层,他们自身不能够创造信念或者推动信念的传播;另一部分是在报酬、尊严、利益分配上处于较低层级的人。社会的任一阶层或者部分越是权力低下,报酬菲薄,创造性弱,较少拥有从中心散逸出来的文化,难得被中心制度系统的权力持续触及的群体,就可以说越边缘。中心属于价值和信念的领域。它是符号秩序的中心,也是信念秩序的中心,符号、价值和信念支配着社会。中心与边缘有四种互动模式:(1)中心主宰和渗透边缘;(2)中心与边缘相距遥远,边缘被放任自流;(3)中心与边缘有一定程度的自足;(4)中心与边缘彼此亲近,人们有大致平等的感觉[19]。Fiedmann提出了“中心——边缘”模式,认为在若干区域之间会使个别区域率先发展形成“中心”,其他区域因为发展落后成为“边缘”,而且中心处于统治地位,边缘处于依附地位[20]。刘大可在研究客家文化时也使用“中心”与“边缘”的概念,“中心”指巨姓大族,“边缘”指小姓弱房[21]。许可峰也使用“核心”与“边缘”的概念,并提供了中心与边缘的第五种互动模式:即在中华民族发展中,前期常出现“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的“肃慎来贡”模式,后期常出现“夷狄入内,入主中原”模式,即“走向核心”;再从中心扩散,即“走向边缘”。其中,既有军事的杀戮和征服,也有文化的碰撞与整合,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发展的“双向核心化”过程[22]。上述作者的“中心”(核心)和“边缘”概念均是指社会或共同体的中心与边缘。

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指出,不同民族往往都存在着“自我中心”错觉。例如,西方人经常称与自己有着不同文明的族群为“土著”;犹太人视自己为上帝的唯一“选民”,称其他不同文明的人为“异教徒”;希腊人称与自己文化不同的其他民族为“蛮族”[23]。在中国,古代的华夏族也视其他民族为“夷蛮戎狄”,因此才有了“华夷之辨”“夷夏有别”和“夷夏之防”。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自我中心”错觉,以往的人类学、民族学对中华民族的研究多是从主体民族(汉族)的视角出发,沿着由中心向边缘扩展的方向来进行。麻国庆指出,已有对中国及周边国家、地域、少数民族的人类学研究,往往从儒教、华夏等中原或中心角度分析。“华夷秩序”“朝贡体系”及“天下”观念建构起“中国之中的中国”和“中国之外的中国”的“中心”与“边陲”的对应体系。因此,由于“从周边看中心”视角缺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民族中心主义和文化中心主义的偏见[24]。王明珂提出的边缘视角避免了仅从中心看边缘的视角的缺陷,认为边缘是观察和理解族群现象的最佳位置,要回答“什么是中国人”,应该从“华夏边缘”去寻找答案,凝聚中国人的最主要力量来自对华夏边缘的维持,而不完全依赖华夏内部的文化一致性[13]205。

族群边缘的概念亦不等同于边缘族群的概念——边缘族群更多的是指与主体族群相对的概念。例如,在中国古代,相对于华夏族,夷、狄、戎、蛮均属于边缘族群;在当代,远在新疆的图瓦人,远在西藏的夏尔巴人,远在东北的使鹿鄂温克人,均属于边缘族群。边缘族群不仅是指地理位置偏远的族群,更是指远离现代性社会模式和状态的族群。边缘族群的主要特征是社会文化生活还处在传统的内生性发展阶段,现代性很少介入或者刚刚介入,与现代的族群相比,往往还表现出对现代化的不适应,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边缘族群的人数往往比较少,与人口较少民族联系在一起[25]。

但是,族群边缘的概念也并非与边缘族群的概念完全相悖:从社会或者民族共同体的角度来看,边缘族群处于社会或民族共同体的边缘;族群边缘是从族群的角度来看,个体或者群体处在不同族群的交界处。因此,笔者对族群边缘作出如下定义:族群边缘是指处于不同族群边界地带的个体或者群体,在他们身上,族群边界不是很清晰,即自我与他者的界限不是很清晰,出现了既属于这一族群又属于另一族群的情况,他们的族群身份(血缘身份、文化身份)与公民身份存在着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其族群认同的状况甚为复杂。他们或者正处在族群的形成或者分化之中,或者是血缘与文化的“混血儿”,或者正在整合成一个更大的共同体。在他们身上,既具有我群的特征,又具有他群的特征,其族群的客观特征是如此,其族群的主观心理也是如此。

二、族群边缘研究的意义

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个民族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族群边缘的个体或者群体通过接触与融合形成了中华民族。因此,研究族群边缘,首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需要。从心理角度来说,个体在民族认同基础上,通过重新范畴化,转变对族群边界的感知,将原来的内群体(本民族)和原来的外群体(其他民族)转变为一个共同的、包摄性更广的上位群体的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而产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人类的社会分类并非是固定不变的,民族作为社会分类的维度,可以通过重新范畴化,改变原有分类所形成的族群边界,扩大内群体的范围,将原来的外群体纳入其中,形成共同内群体[26]。由于处在族群边缘的个体或者群体的族群边界本来就不是很清晰,并非是泾渭分明的,因此,一方面,处在族群边缘的个体或者群体会更容易发现族群之间的相似性,更容易形成共同内群体观念,更容易产生共同内群体认同;另一方面,如果他们的身份(血缘身份、文化身份、公民身份等)中充满了矛盾和对立,其族群认知也会出现明显的不协调或者冲突,其族群认同就会处于一种不确定、迷茫和不稳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