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入城的纪律建设

作者: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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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农村包围城市,包围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解放城市、解放全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政权,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解放战争后期,随着全国胜利越来越临近,“攻城”和“入城”问题日益突出地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1948年2月2日,新华社社论指出:“人民解放军转入反攻,许多城市将被解放,新民主主义政权进入城市,将要成为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情形将使我们遇到一连串新的问题,必须予以妥善解决。”在九月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口号,这也成为人民军队此后一个阶段进行纪律建设,特别是开展入城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军入城教育工作的先期基础

在艰苦的革命环境里,军队人员出身的复杂性,导致军队里存在游击习气、军阀作风、小资产者等习气,不同程度存有作风不严、纪律松弛等问题。例如,1927年,南昌起义后,朱德、陈毅率起义军余部向赣南进军的途中,由于部队尚未形成严明的纪律规定,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官兵陆续公开离队,甚至要求解散部队。部队在转战途中经过城镇时,还发生少数不良分子鼓动战士抢当铺的事情。陈毅对此事十分气愤,严厉批评道:“这哪里像革命军队,简直像土匪一样了!”并告诫大家:“我们是共产党的队伍,没有纪律是不能生存的。”

随着红军队伍不断壮大,军队革命化、正规化建设逐步加强,各项纪律建设同步建立健全。1935年1月初,长征途中中央红军渡过乌江,按照中央政治局黎平会议和猴场会议的精神,准备夺取遵义后进军黔北,开创以遵义为中心的川黔边革命根据地。为严明进城纪律,1月5日,担任攻城任务的红一军团向中革军委主席朱德抄报、向所属各部发布《关于进入城镇执行政策的规定》。1月6日深夜,红一军团第二师第六团前卫营营长曾保堂率领红军先头部队智取遵义城。在大部队即将进入遵义城时,红军总政治部在红一军团发布入城规定的基础上,又下发进城八项注意和进城呼喊的12条口号等入城规定,强调要求各部队政治处立即转发各连队,全军严格执行这些规定。1月7日,红军进入遵义城,因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很快赢得遵义群众的积极拥护和热烈响应。1月19日,红军离开遵义。红军在遵义获得了长征出发后时间最长、条件最好的休整,并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中共中央在这里召开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

1945年8月12日,新四军政治部专门下发《关于执行城市政策与严格纪律的命令》,指出:“各部队进入各大城市与交通要道后,各级军政首长和机关应严格约束所属部队人员,切实遵守我军纪律,以保护人民利益。”强调各部队除有“维持治安、保护人民利益、控制军事建筑、军事仓库及交通之责外,不得有任何骚扰人民之行为”。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八路军和新四军面临诸多“进城”事宜。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他们高度重视战后城市群众工作,攻破据点、占领城市,均有统一的指挥与严格的纪律,强调军队进入城市后必须要照顾到群众的利益,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八路军从主力部队到地方部队,均能注意强化入城教育工作,8月26日至27日,河南通许、杞县解放后,入城的八路军和县大队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社会秩序稳定,商店照常营业,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军民召开联欢大会,热烈庆祝抗战的胜利。

9月2日,新四军政治部发布《关于部队进入城市时严格遵守政策纪律的指示》,指出所有攻城部队,在行动之前不仅要进行一般的军事政治动员,而且要作占领后严格执行政策、认真保持我军铁的纪律的足够教育与动员,详细制定战斗结束时执行纪律好坏的奖惩办法,并要求全体指战员一致遵守;在进入各城市后,必须将军部布告广为张贴,各级军政机关与全体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约束自己及部属,切实遵守纪律与法令,严格执行本部颁布关于接管汉奸、敌伪财产条例及军部布告等,不得有任何破坏与越权行动。如果发生任何破坏政策与违反纪律的行为,未能及时加以纠正,各有关部队的首长应该受到严肃批评和处罚。对切实遵守纪律、法令的官兵,应给予奖励。全体指战员尤其是政治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在战斗中和战斗后部队执行纪律与政策的好坏情况。9月11日,新四军政治部下发《关于部队进入城市时严格遵守政策纪律的补充指示》,进一步对新四军入城严格部队纪律和执行政策的情况作出规定。

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至1947年春,经过几个月的激烈鏖战,国民党军的战略攻势在全国范围内已成强弩之末,我军则逐渐掌握了战略主动权。随着人民解放军占领和即将占领的城市越来越多,在全军范围内全面系统加强入城教育,对各攻城部队普遍开展党的城市政策和工商业政策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先期进入东北的中共中央东北局在一份给中共中央关于前期接收东北城情况的报告里特别提出:“城市秩序的好坏,首先决定于入城部队,特别是部队干部是否能严格遵守纪律。军队本身纪律不好,即造成了各种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的条件,形成混乱与大的破坏。”

党中央重视我军入城纪律问题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又称“双十训令”),重新统一规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具体内容,要求各地各军“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强调除“一切行动听指挥”和“不虐待俘虏”,还强调部队进城前后要遵守群众纪律、经济纪律等。1948年初,毛泽东对西北地区晋绥军区部队在进入高家堡后“没收敌军大部官佐以至连排班长及其家属的财物”等违反政策和破坏纪律的行为提出批评:“高家堡破坏纪律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向全军施行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

为尽快给各部队各部门进城统一制定规章制度,中共中央迅速作出一系列指示安排。1948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的通报,通报指出:“一切干部和士兵,都不得自由夺取物资,不准制新衣,大吃大喝,必须保持纯洁与艰苦的作风。”3月12日,中央军委电示华东野战军所部,提出“必须严令各部队在攻入城垣后,遵守城市纪律,坚守城市政策”,“由野战政治部负责组织城市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队,随队入城,并吸收攻城部队之司令部政治部人员参加,以收工作协调、命令贯彻之效”。3月20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共同发电,要求各野战兵团总结实施城市政策的经验,包括“攻城前的政治动员、政策讨论、组织准备、命令下达”和“入城后的临时政权组织,军队纪律”等。3月25日,徐向前向中共中央报告了所在部队在攻克临汾时所采取的纪律措施:作战之前着重进行城市政策、纪律教育;部队在作战结束后,马上撤出城外,一切物资管理与治安维持统由城工委员会及城防司令部负责;各团组织纠察队和检查队,负责战时纪律的维持;发动战士由下而上监督干部。这份报告随即被中共中央批转,要求各地各部队及时吸收经验和做法。4月26日,中央军委特别指示攻城缴获物资分配问题,并提出:要使攻城部队保持纪律及秩序,除了有充分的教育工作及周密的组织工作,还必须将缴获物资分出必要部分,有计划地分配给全体担任攻城的部队及担任钳制的部队,一切指挥员、战斗员每人一份,不能肥瘦不均。6月4日,中央军委批转东北野战军入城纪律守则八条,要求各地各部队参考采用。12月,中共中央批转陈云的《接收沈阳的经验》报告,该报告明确提出:“要保证接收得好,最重要的还必须入城部队有良好的纪律教育”。1949年5月6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城市驻军不许住民房的规定;5月16日,又下发入城部队十二条纪律规定,强调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约法八章与入城守则,严格保护一切原封不动,力戒不守纪律、乱抓物资等不良现象。中共中央下发的这些命令、指示和批转的经验做法,为各部队制定与遵守入城纪律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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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格要求各地区各部队开展纪律建设的同时,中共中央自身也率先垂范。1949年3月,为确保中共中央机关从西柏坡安全、顺利转移至北平(今北京),中共中央机关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制度,明确在转移过程中必须遵守23项事项,提出入城后“三讲究”“四不”“五要”等守则。“三讲究”即讲究礼貌、讲究正派、讲究整洁。“四不”即不乱讲话、不乱跑、不乱动手、不乱收人。“五要”即要认清环境,分清敌友,提高警惕;要爱护公共物资,遵守公共纪律;要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要向工人与劳动人民学习;要切实执行我党、政、军各项政策法令。毛泽东要求身边的警卫人员到香山后带头遵守纪律,谁也不准违反纪律。周恩来要求中共中央机关人员到达香山的3个月内一律不准进城。

徐向前后来在回顾人民解放军接收和管理城市工作时指出:“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保证。我军渡江之前,曾普遍而深入地进行过加强纪律性和城市政策的教育,因而入城后,各部队均能严格遵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约法八章’行事,在群众中树立了纪律严明之师的光辉形象,赢得了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进驻上海的军纪成全军样板

人民解放军定于1949年5月进驻上海,这是对军队纪律建设成效的一次大检验。进驻前,毛泽东指出:“进上海是中国革命过一难关,它带全党全世界性质。”为避免因仓促进驻而陷于被动,毛泽东下令推迟部队占领上海的时间,并指示有关方面抓紧做好进驻上海各项准备工作。

4月1日,第三野战军(原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政治部主任唐亮、政治部副主任钟期光联名以“命令”的特殊形式,发布《入城三大公约和十项守则》,要求第三野战军“各级军政机关须据该公约、守则深入教育所属部队;务使人人了解,个个熟记;各级军政干部以身作则,督率全体切实遵行”。同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布了《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草案)》,规定一切部队干部和接管人员必须遵守的十项守则。

为了进一步细化与宣传相关纪律,5月初,中共中央华东局、渡江战役总前委在镇江丹阳集中数千名干部进行为期20天的“丹阳整训”,为进驻上海做好各项准备,而整训的重要内容就是纪律教育。华东军区司令部专门编印了《入城纪律》小册子,强调“一切入城的机关及部队必须遵照军管会所指定的房屋居住。”5月10日,为确保顺利有序接管上海,陈毅向军队干部和接管干部作报告,不留情面地指出少数军政干部的违纪行为:“这种情形不搞好,到上海一定要天下大乱。”他强调:“我们野战军,在城里不能‘野’。”“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开始,是和市民的见面礼。”“上海人民对我们的希望很大,如果一进去就搞乱了,他们就大失所望,再去挽回影响就要费很大的劲。”5月1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颁布《入城纪律十二条》。

为了确保入城纪律和守则深入人心,第三野战军将入城纪律和守则编成朗朗上口的快板诗:“解放大军下江南,要进上海和南京。大小城市几百座,都要解放归人民。接管建设新城市,政策纪律最要紧。入城守则共八条,一条一条记在心……若要进城来宿营,要经军管会批准,房子不能随便住,宿营必须听指定。”不入民宅成为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时最基本的一条纪律,当时有干部提出疑问:“过去历次打仗都是睡在老百姓家里,为什么进了上海就非要睡马路?军指挥所也不许进民房?遇上大雨怎么办?战士生病,进去要点水喝也不行?”陈毅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行,说不入民宅,天王老子也不行!这是我们人民解放军送给上海人民的‘见面礼’!”毛泽东对此极为赞赏,在报告此事的电文中用8个字批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进攻上海市区之前,第二十七军军长聂凤智在作战会议上强调:“上海之战,不仅是一场军事仗,还是一场策略仗。我们必须要在赢得军事胜利的同时,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在遵守入城纪律方面,第二十七军抓得比以往任何一次战役都要严格。每名干部和战士都要手持聂凤智军长下发的“进门证”,要求人人携带,人人背熟。“进门证”是一本油印纪律小本子,规定:“……机器零件不拆卸,窗上玻璃不打碎,家居用品不搬走,文件表册不乱翻,一切东西都上缴,恢复建设不困难。第七、城乡有分别,城市不能比农村,农村斗争的方式,不能机械搬进城,不准分房分浮财,不向工商乱斗争,不去讨好资本家,不乱斗大商人,不去献媚外国人,也不盲目排外人,不受贿赂不贪污,不让特务来勾引……”

5月27日,第三野战军主力部队进驻上海后,严格遵守入城纪律,模范执行党的城市政策。为了不惊扰市民,在蒙蒙细雨中“十万大军露宿街头”的场景感动了无数人。时居上海的竺可桢在日记里写道:“五月廿六日星期四。下午三点起微雨,子夜大雨。上海全部解放。……解放军在路站岗,秩序极佳,绝不见欺侮老百姓之事。在研究院门前亦有岗位,院中同人予以食物均不受。守门之站岗者倦则卧地,亦绝不扰人,纪律之佳诚难得也。”即使过了近半个世纪,“红色资本家”荣毅仁仍然难以忘记人民解放军进驻上海初时冒雨露宿街头的情景,深表感慨:“解放上海的炮声初停,无数解放军战士日日夜夜风餐露宿、不入民宅的情景,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外媒也纷纷报道人民解放军进驻上海“十万大军露宿街头”的感人事迹。英国人创办的《字林西报》在上海解放当天刊文报道:“虽然这些高楼大门敞开,但共产党士兵们却睡在人行道上。如果是‘赤佬’(指国民党士兵),他们就会闯进去,好像自己是这个地方的主人一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人民军队不良行为的抱怨。”美商创办的杂志《密勒氏评论报》在第一刊中发表题为《上海解放》的长篇特写报道:“士兵们都累坏了。他们坐在人行道上,背靠着建筑物,躺在那里睡着了。第一天晚上,下起了雨,许多还没有安排到避雨点的士兵浑身都湿透了。但他们拒绝接受干衣服、食物、茶,甚至热水,因为他们说不能拿人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