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视域下促进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研究

作者: 何飞翔

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力度,可以强化人们对本民族本地区传统文化的标识和身份认同,同时也可以加强区域民间文化自觉和坚定文化自信。通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大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进一步提升全民文化自信。汕尾市是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拥有被称为“中国戏剧活化石”的白字戏、正字戏、西秦戏、皮影戏等,但目前也面临着非遗文化产业消费热情不高、非遗文化传承后继乏人、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资金投入不足等困境。加强汕尾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能够有力促进汕尾的文化产业以及经济社会等的全面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现状

汕尾,是一座拥有辉煌历史的千年古邑,这里人文荟萃,物华天宝,人民安居乐业。通过长期的民族融合,汕尾逐渐形成了中原文化、越瓯文化和闽南文化,同时还具有海洋文化等多种文化特征,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长期以来,汕尾人民努力继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创作人民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其价值之高、数量之巨,居于全国前列。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

海陆丰地区在长期的民族融合和发展过程中,诞生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精品,比如在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消费习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等几大类中就有58个非遗项目入选了汕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陆丰皮影戏于2011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28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汕尾渔歌、陆丰大安滚地金龙、陆丰皮影戏等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据不完全统计,汕尾已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2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传承者和学习者近3000人,在广东省地级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特征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具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遍特征,譬如地域性、历史传承性、社会性等。汕尾非遗项目依托于人而存在,并以语言、文字、音乐、美术、舞蹈和风俗等对应的生活方式和传统技艺作为表现手段,同时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承,深深地刻上了家族群体的烙印。汕尾的先祖们通过文字或口头方式把相关的技艺传授给后人,让汕尾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财富得以流传下来,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保留了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面貌。比如陆河县东坑地景,是陆河县东坑镇一年一度必不可少的闹元宵巡游活动,其以传奇小说为创造背景,通过分析解构历史人物,制作成如《西游记》《八仙过海》《天仙配》《牛郎与织女》《八仙骑八兽》《金山战鼓》《三星拱照》等戏剧情景节目。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传统艺术的民俗活动在继承、保留、创新的同时,又不断地被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和艺术内涵价值。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重大意义

汕尾非遗文化是广东省特有历史文化传统的产物和文艺精品,反映了海陆丰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发展状况、社会生活变迁以及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背景,完整记录了海陆丰人民在艺术创造方面的点点滴滴,故此,加强海陆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和主要依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人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导致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面临传承后继无人、文化环境生态恶化、传承自觉性缺乏等困境,这是汕尾市委市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加大对汕尾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十分紧急和必要的。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消费热情不高

近年来,随着汕尾经济不断发展,汕尾市居民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开始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在产业结构服务化的推动下也不断提高,在精神方面的消费意愿显著增强。但是汕尾非遗产品的品种比较单一,市场化程度较低,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目标消费群体开发程度不够。譬如来到汕尾旅游参观的外地人,更愿意品尝汕尾当地的海鲜,去漫长的海岸线看美丽的沙滩,或者去红宫红场、彭湃故居参观等,大部分人只对汕尾的“红、蓝、绿、古、特”产业感兴趣,而对海陆丰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知之甚少。在对汕尾游客的调查中可以发现,80%以上的受访者更愿意在汕尾的特色小吃、旅游景点、艺术品上消费,而只有不到15%的受访者愿意在传统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尤其是文艺演出门票、艺术品交易等方面消费,且这部分的消费人群多以汕尾老年人为主。没有将非遗资源与潜在的消费需求进行有效结合,是影响汕尾非遗产业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后继乏人

现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后继乏人。在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定的生活环境、人际交往、社会场景都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时,人们可选择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审美和娱乐逐渐“快餐化”,这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工作带来了困难。如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汕尾渔歌,面临着严重的人才断代,第一代闻名全国的渔歌歌手先后离世,现在的第二代渔歌歌手苏少琴、苏香花等人均已过古稀之年,五十岁左右可以算作渔歌歌手中的年轻一辈,但其中能歌善舞者也较少。千百年来,汕尾渔歌基本上是靠老一辈歌手的家族接力传承,如今随着年轻一代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家族性传承名存实亡,长此以往,渔将不歌,独具风格的汕尾渔歌必将衰弱。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和开发资金投入不足

现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但无法支撑非遗文化的长久发展。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传统戏剧和民间音乐活动一样需要经济的支撑,创作、排练、演出,样样少不了钱。没有一定的活动经费,这些活动就很难开展。过去演唱渔歌的要求比较简单,船头船尾、岸边海滩都可自发进行,且观赏表演的费用较少甚至无需花费。随着时代发展,表演者和观众对演唱的要求逐渐提高,场地、舞台、灯光、音响、服饰等方面的费用大大增加。倘若是大型演出或赴外地演出,花费会更高。政府的扶助毕竟有限,面对沉重的经济负担,民间自发组织者难以承受。因此,传统戏剧和民间音乐以及民间风俗活动不能稳定、持续地开展,将会影响非遗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启示与对策建议

加强政府主导非遗保护,认真落实非遗工作责任

一是完善关于非遗文化项目保护的法律法规。《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办法》于2020年11月10日由七届汕尾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这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法律层面上更加完善。但目前法律法规在非遗的保护方面仍面临专门品类项目不全、法律法规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制约着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因此积极推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法律体系建设刻不容缓,须严格贯彻落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濒危戏曲项目的保护。

二是加大非遗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汕尾市政府在主导非遗文化保护的过程中,要扮演好“服务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践行“店小二”精准服务精神,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好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汕尾市政府应以降低碳排放、节约资源为发展目标,大力促进非遗的专业化、现代化和智能化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开发,坚持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优先,积极引导民间和社会资本参与非遗基地的建设。

三是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鼓励发展非遗特色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市场上很容易出现同类恶性竞争的现象,这需要政府及时干预和调控。宏观调控手段包括税收、财政补贴、资金投入、信贷等方法,有利于市场正常、合法、合理的竞争和发展。

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积极培育非遗产业后续人才

一是加快非遗专业人才的培育,建设非遗文化传承人才库。创造良好的非遗文化政策环境,提供较好的物质生活保障以及广阔发展前景的研究平台,能够吸引对非遗文化有浓厚兴趣的精英人才加入,并利用互联网和智能化为推动汕尾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开拓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二是积极与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为汕尾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提供人才资源储备。市委、市政府要发挥牵头带动作用,推动汕尾非遗文化产业基地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做好高校的学科建设,设立专业课程及教学体系,加快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非遗文化产业的复合型人才,使高校成为非遗文化产业人才的“孵化器”。

三是立足本土,从娃娃抓起,培养新时代非遗文化的接班人。聘请专家学者编写非遗文化的校本教材,引进汕尾各中小学课堂,拓宽传承空间,切实解决好非遗文化“传宗接代”的问题。同时建立民间自发和政府保护相结合的传承机制,提高汕尾非遗项目的品牌意识,打造拳头产品,建立相关文化产业园,扩大汕尾非遗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提升艺术品位,推动汕尾文化产业和经济向前发展。

大力推进市场化的有效运作,促进汕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蓬勃发展

一是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汕尾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促进非遗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非遗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中的竞争力,打造一个非遗文化项目的品牌型产品,拓宽民间美术(捷胜泥塑)、民间舞蹈(英歌舞、滚地金龙)、民间音乐(汕尾渔歌、海丰八音)、民间戏曲(正字戏、白字戏、西秦戏)、民间信仰(凤山妈祖、玄武石庙会)、消费习俗(陆河擂茶)、岁时节令(河田高景、东坑地景)等文化艺术市场,实现传统艺术的更新换代,让民间艺术焕发出勃勃生机,实现非遗文化产业新的发展和突破。

二是加快非遗文化产业创新研发,实现非遗产品附加值增值。努力使传统艺术适应现代市场的文化消费需求,实现新的突破。适应新型短视频等新媒体的崛起,创造短平快等形式简短、轻松、幽默、新颖的文化产品,丰富非遗文化的表达内容,利用多渠道宣传和推广非遗文化,彰显汕尾地域特色的文化优势,提高非遗文化的影响力和市场关注度。如汕尾“钱鼓舞”、麒麟舞和汕尾渔歌陆续登上央视大舞台,让全国观众和专家感受到汕尾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

三是创新非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模式,推动非遗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非遗文化从业队伍的扶持力度,如组建各个“工作室”,进行合作加盟,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寻求政府财政支持,优化各个非遗项目的资源配置,遵循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律,推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强非遗产业与市场商业的有序合作,提高非遗文化自身的创作效率。

一个地方没有自己的特色文化,固然可悲。但是一个地方有自己的特色文化,却不知如何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发挥其经济效益,同样可悲。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就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非遗文化只有真正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才能进一步被继承弘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想要做好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工作,需要汕尾市正确处理好传承和发展、保护和开发、政府主导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等的关系,要深刻把握发展机遇,整合资源和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汕尾非遗文化产业的发展,让汕尾的非遗文化产业走上健康、持续、良性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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