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的太原当铺

作者: 时中瑛

当铺也称“典当”“质库”“长生库”“解库”“质肆”“押店”等,是新中国成立前中国传统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老百姓将自有的衣服、玉器、金银首饰、书籍等物品,送进当铺来抵押换钱,以解燃眉之急。一般而言,当铺的抵押物大部分为动产,很少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实际是以“济民”为招牌,行牟利之实。故在旧社会常有“穷人离不开当铺”之说。

据吴世良、陈永桢主编的《太原金融史稿》载,山西典当业历史较为悠久,但究竟当铺始于何时未知。至清末民初,由于黄金、银锭、银元、铜元、制钱等更换频繁,供需市场的状况经常发展变化,以及市面上百姓对资金周转有需求,给当铺业的发展带来了较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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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内“典”和“当” 的砖雕

据了解,清末时全国约有当铺2.2万家,约有五分之一聚于太原和晋中地区。民国10年至15年(1921—1926)间,是太原典当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中原大战之后,阎锡山兵败下野,晋钞迅速贬值,太原的当铺业也步入了衰落。到民国24年(1935年),太原城内仅有当铺10家。

据1990年6月由太原市政协文史委编印的《太原文史资料》和2011年3月贾立进主编的《民国太原》中,由崔汉光编撰的《太原民国年间的典当业》一文,对民国中期的太原当铺业进行了全面记述。日军山岗师团所著的《山西大观》载,民国23年(1934年),太原城内有当铺11家,资本共计62640元。而据《太原指南》(阎锡山亲自把关并题写书名,民国24年五月一日刊印),1934年,民国太原市政公所批准注册的当铺有10家,两本书统计差一家。《太原指南》中登载的10家当铺具体为:元隆当(四岔楼)、晋和当(红市街)、晋义当(棉花巷)、隆记质店(上肖墙)、义隆当(上肖墙)、聚积当(三桥街)、广和当(东校尉营)、广益当(西夹巷)、庆丰当(开化寺街)、济人当(上肖墙)。这些当铺里全是曾在祁县、太谷、平遥担任过钱庄、票号、当铺伙计的老店员,担任着当铺的二掌柜或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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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4年出版的《太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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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指南》中的十家当铺

据曾在棉花巷的晋义当供职过的老店员艾富源所述:七七事变前,太原城内的当铺约有十四五家。在小店、北格、向阳店、黄寨、兰村等也有规模较小的当铺,有些由城内的大当铺出资的“代当”。日伪统治时期大多为“小押店”的性质,质押的日期一般为三至五天,有的时间长的也仅是十天半个月,大多是由朝鲜人(当时朝鲜为日本的殖民地)经营。仅在旧城街的四道巷和察院后,吸食毒品处一带就有七八家当铺。新道街的六号院,在日伪时期也被朝鲜人所强占,开设了“质店”(日伪统治时期,典当业均改称为质当业)。

当铺的外在布置颇具特色,门前一般都挂有幌子,幌子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文字的幌子,将经营内容的“当”“质”“押”之类的单字,用醒目的大字书写在墙上,吸引顾客;第二类是标志幌子,即通常说的招牌,是以特制的巨大络钱两串,悬挂在门前两侧来作为当铺的标记;第三类是象形幌子,在当铺前竖立一个大的牌子,上书“某某当铺”,还有的是在店门前竖立旗杆,或设置牌坊,有的还在旗杆或牌坊上挂有木制的大钱两串,上面悬挂红布的飘带,更为引人注目。

当铺的内在构造也有讲究,通常而言,当铺的门槛比一般的店铺高很多,如福生当铺的台阶就有8级,主要是防止下雨时造成水淹进店。当铺的柜台也比较高,一般约5至6尺高。有的在一进门处还要摆上一扇较大的屏风,一方面不让他人看见当铺内的情况,也不让熟人看见典当者的窘相,同时还有钱财不外露、不外流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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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内的“汇源当”门头及其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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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铺“专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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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当”储物盒

由于当铺柜台特别高,柜台里的人总是俯视进来的顾客,通常给人以“唯我是求”之感。每当顾客进来典当物品时,首先把要当的物品放到专用的当盘中,通常要踮起脚、仰起头,用双手把当盘捧上去,交给当铺的店员。对于较大的物品,则不用当盘,告明店员来意后,直接用双手将当品捧到柜台上,再由店员伙计转给当铺的掌柜。掌柜根据当品的品质进行估价,提出能当金额数目意见。经与典当者沟通协商一致后,再由掌柜的填写当票,加盖印章后生效。典当物抵押留存在当铺里,典当人则拿钱、持票离开。

当铺的盈利方式和规矩较多。当铺利息一般为每月2—3分。日伪时期朝鲜人开的“小押当”,期限为10天、15天、20天,最多30天,利息均是从10分算起,是真正的“高利贷”。但穷人迫于生计,明知是个坑,也得往里跳。

对于当铺而言,其所得实际不仅仅是利息,其实挣钱的花样还很多。如有些人力车夫、搬运工,生活非常困难,常常是在清早将衣服、被子典入当铺里,质押出一定的钱来购买食物。待白天赚钱后,晚上再把早晨当的物品赎回来,这种“晨当晚赎”,虽然时间上仅有一天,但也要付一个月的利息。有的劳动者由于无力赎回,则把当票卖给别人,再由持票人赎,以便得到一点钱。可买当票的人要看当品质量时,当户领他去看,就要又多出一个月的利息。如到期未能按时赎回,5天后则又增加一个月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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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益当”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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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兴当”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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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当”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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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成当”当票

一般而言,当铺的老板既开古董店,又开估衣铺,故而当铺的处理品一般落不到其他人手中,全部是独家的利润,如不是遭到火灾、兵灾、水灾,根本不会赔钱关门。其抵押品虽然种类繁多,但也有一些不收,如土地房屋作为不动产,一般不收为典当物,但契约文书则可以进行抵押。民国时期,太原城内的很多公司股票通常可以抵押,如电灯公司的股票、晋华纺织厂的股票、银行等大公司的股票,一般都可以进行抵押。对于比较笨重的家具通常不能抵押,但较为上好的楠木家具、大理石条案、太师椅等相对值钱的,也可以当作“硬通货”进行抵押。一般的古玩字画是不能当抵押物的,主要是有时候真假难辨。但如果是经鉴定确是真品的,一般比较受欢迎。对于有的当铺而言,明确规定军品不能进行抵押,但遇到真正的将校呢、马裤呢等军服,通常也会变通收取。

当铺店员的待遇方面,据查,1930年至1936年间,当铺学徒的年龄通常是15岁左右,一般以3年为限。第一年只管吃管住,而不挣工钱;第二年除管吃管住外,一般每月给1块银元的工资;第三年起,则每月工资增加5角至1元。干满三年的学徒后,第四年起可以“顶生意”,即所谓的“身子股”,可按每股在年底分2至3厘的红利。对于大掌柜、二掌柜、账房、内柜等,一般没有工资,他们的收益主要是按股份进行分红,通常是按每年每股8厘、7厘、5厘等进行分红。

干当铺须有三种“特技”,每个学徒必须两年之内予以熟悉。一是书写好“当票字”,这种字在当户或别人看来是很难辨认的;二是知晓其中的“暗语”,一般当户在送当时,掌柜、伙计及学徒间进行互相交流,用行话来商定典当的金额时使用;三是学会做好“暗记”,如当户坚持要当高价,而当铺又不想给,双方差距较大而难以成交时,当铺在退还当物时,一般会在当物上悄悄地做暗记。典当人到第二家当铺商谈时,第二家当铺的店员打开包皮一看,便心中有数,自然开价也不会很高,典当者最后只能低价当出。实际上,当铺间为了各自的利益,经常彼此通气,自然不会哄抬当价。

当铺的店规又称号规,以义和当为例,其店规有“十二个不”,具体为:一不准携带家眷;二不准嫖妓宿娼;三不准吸食鸦片;四不准参与赌博;五不准假公济私;六不准私蓄放贷;七不准打架斗殴;八不准承保他人;九不准浮挪暂借;十不准结交邪恶;十一不准私分落架(指过期不赎的当品,也称“死当”);十二不准以本号股票进行抵押贷款。此外,还有一些其他不成文的规定,如伙计离店时,携带的衣物、行李须交由掌柜或账房进行查验,称为“亮相”。有的还不准学徒吸烟、酗酒,不准留宿亲友等。还有的当铺专为外人定了店柜,如挂有“本店谢绝承保,亲朋贵友免开尊口”和“免谈国事”,这既是针对外面的顾客,实际也针对店里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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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村裕洪”的空白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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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顺德”号的兑票

当铺的业务手续比较繁琐,当衣物者到了当铺,首先要将衣物交给店员伙计或掌柜的看货定价,其当出的金额一般低于衣物购置价格的一半。成交后由账房先生记上账,打包后高声唱:“收货入库!”。然后由掌柜的填好付给的收据,称为“当票”,载明当物抵押的款数、时限和利息,作为将来赎物的凭票依据。

当铺对当品的保管极为认真,每件当品均要编号,一般包括三个号鉴,一个在包皮外,通常较为醒目;一个在包皮内;一个在物品内,如衣服的口袋、表壳里、戒指上等,这样不容易发生差错。另外,对重要的还挂有查对期限的牌子,按月进行摆放,将到期的移动到明显的架子上,一看便知道抵押了多长时间,便于掌握到期的时限。笔者收集到了一个“永兴当”的当物,封皮的表面即标明当物为“老中医偏方”,两侧题写有“公平交易,以物品价”,下面注明“老号典当”。

在当品的保管方面,通常都很负责,衣服口袋里要放卫生樟脑球,包皮要经常打开进行翻晾,库房要注意堵塞老鼠洞、放置好老鼠药、经常捉蟑螂等。笔者所藏的“老中医偏方”当品,就是用牛皮包裹,背后用很结实的绳子捆扎,并加盖有“永兴当”的封条。

赎回当品时,当铺规定认票不认人,凭票进行赎当。若当票遗失,可以找保人进行补票。赎当时,需核对所当物品的品种、名称、数量,一般人捡到或偷了当票,很难辨认当品的名称、数量,故冒领之事很难发生。当铺店员在确认赎当人无误后,即按约定的利息进行清算,赎买人则按要求缴纳本息,当铺收回当票,退还当品。当票可以买卖和过户,买当票的人也可以用旧的当票来更换新的当票,一般在更换当票时,要多付一个月的利息。

当户过期无力还本息赎回时,当品即成“死当”,也称“落架”,即从存架上取下另放一处,当品则归当铺所有,当铺有权处理。实际上,除无力赎取外,还有死亡、战乱、失踪等因素,通常“死当”约占整个当品的1/3。处理“死当”东家获利最大。除高档的商品、贵重的财物卖给金银首饰行、珠宝行及估衣店外,一些中低档的物品,会优先低价售于本店的店员,或集中到庙会去售卖。

据崔汉光文,民国时期的太原当铺中,资金最雄厚、实力最强的是元隆当及义隆当。元隆当是由清末巨富、祁县人渠本翘出资所办,义隆当则是由祁县乔家出资筹办。各当铺除正常的经营典当外,实际都进行“地下钱庄”的活动。它通过便利条件,吸收游资办理存款,利息往往高于普通的银行和钱庄。通常是向银行、钱庄以1分的利息贷进来。由于当铺办理贷款时没有抵押,主要凭的是信用,放款手续较为简单,速度也比较快,一些从银行、钱庄贷不到款的,或急用钱的,大部分都要向当铺进行贷款,故当铺能够很快地以2至3分、甚至5分的利息进行贷出。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于太原物资紧张,地区差价比较大,有的物价一日三涨,早晚市价也不同,当铺又能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大搞黄金、美元及银洋贩卖,利润往往比传统的典当要高出好几倍,而且放款的周期也比较短,风险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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