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女孩

作者: 〔加拿大〕西尔维娅·莫尔塔什·沃什

1

2010年10月25日,我的命运发生了转折。突然之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在接到那个电话之前,我只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我的亲生父母在我4岁时双双死于车祸。我刚一懂事,谢莉就告诉我,我是她的养女。谢莉的丈夫经常不在家,我也从来没把他当成父亲。他失业后离家出走,去了西部的油田工作。

我没什么朋友,我的生活里只有谢莉和我自己。我总是很敏感,不想受伤害。因为我对周围的人太失望,认为他们都是骗子。

从小到大,我和谢莉就一直争吵不断。她从来不考虑我的感受。每一次争吵都会让她生气好几天,不跟我说话。不过,最后她还是会自作多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小时候,只要一跟她吵架,她就开始关心我,我会感到很轻松。和一个无视你存在的人生活在一起,总是很艰难。不过,一旦进入青春期,我就不在乎被她单独丢在家里了。当她发现我根本不在乎的时候,她就不再跟以前一样沉默不语了。

她为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是让我上钢琴课。她说,她小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根本无力让她去学钢琴;当她向妈妈提出这个要求时,她妈妈大声笑着说,她太笨了,弹不好钢琴。

谢莉喜欢听音乐,但大多是那些糟糕的音乐。她五音不全。对她来说,音乐之路不是像她这样的凡人所能涉足的。

我不知道买钢琴的钱是她从哪儿弄来的。从我记事起,家里就有钢琴了。小时候,我讨厌练琴。我一直有点儿叛逆,凡是谢莉喜欢的,我都不喜欢。因此,我感觉对她有点儿愧疚。她一贯的说法是,如果她能凑出让我上钢琴课的钱,那我至少应该好好练习。她在几个街区之外找了一个音乐系学生来教我,虽然收费比当时的行情低,但对一个美发师来说,仍然是一大笔钱。有时候,我们甚至需要吃卡夫通心粉才能省出这笔钱。

所以,我总是噘着嘴练习音阶,敲击着上上下下的琴键。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擅长弹琴,只不过当时自己假装讨厌它。谢莉不明白,为什么钢琴老师一开始就教我弹莫扎特和巴赫,“这位老师是不是不懂比利·乔尔或者菲尔·柯林斯的音乐?”我白了她一眼,“她教我的都是经典作品。”15岁时,我停了钢琴课,因为我开始喜欢吉他。我的嗓音也不错,但只有当谢莉不在家的时候,我才一展歌喉。

谢莉美发店里的收音机只播放“易听音乐”频道的歌曲,所以,那些老歌成了我成长过程中的背景音乐,听得人直想吐,甚至只要一走进那个位于丹福思大街上的美发店,我就想吐。美发店又旧又破,急需翻新。她的顾客们也老了。我年幼时,他们中间有些人会指指点点,说我长得一点儿也不像谢莉。我觉得这对我是一种侮辱,因为谢莉长得既漂亮又性感。她身材高挑,脖颈细长,两只耳朵像精致的贝壳,线条优雅流畅,耳垂像玉坠般细腻。我总是很嫉妒她有漂亮的耳朵,因为我的耳朵很丑,又大又平,耳轮又细又圆,还没有耳垂。当我向她抱怨的时候,她笑了,说如果我把头发留长,没人会看到我的耳朵长啥样。

我告诉谢莉,我想参加乐队演唱。我原本认为,谢莉听到这个消息会很高兴,可是她没有,反而显得很紧张。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要弹吉他作为伴奏,而不是钢琴。她说我需要谋生,就教我学美发。起初我很抗拒,可后来开始喜欢上它了。我可以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让顾客完全听我摆布。他们坐在椅子上,如果想剪一个超酷的发型,就一动也不能动。谢莉教我如何染发,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她的御用染发师。她喜欢随着季节更替改变头发的颜色。到了夏天,我会把她的头发染成不均匀的金黄色。

后来,没和她打招呼,我去了约克维尔的一家美发店做学徒,那里的顾客非常时尚。老板很喜欢我,给我印了一些名片。谢莉十分生气,但事已至此,她也无计可施。

我之所以没有事先告诉她,是因为我知道,一旦告诉她会招来很多麻烦。她会大喊大叫,骂我忘恩负义。也许我是有点儿忘恩负义,但是,我想要的,远远不是她的美发店所能给的。当我从家里搬出去时,她气得发疯。可我23岁了,渴望独立。我自己可以赚钱,也租得起地铁附近的单身公寓。所以,我离开了家,再也不想和她住在一起了——她简直就是个控制狂。好吧,我们俩都有控制欲。即便如此,上个月的一个周日,我还是回到她的美发店,把她的头发染成紫红色。这颜色是她自己选的,因为秋天到了。她快50岁了,但看起来很年轻。

还是回到那个电话上来吧。是一个叫黛安娜的女人打来的,要找阿曼达·简·莫斯。就是我。

“你不认识我,”她说,“我是你母亲的朋友。她是个好人。”

“你和谢莉是怎么认识的?”

“我说的是你的亲生母亲。”

“什么?”

“她让我转交给你一些东西。我下午能去找你吗?”

“你弄错了。我母亲20年前就去世了。”

“你是1986年12月3日出生的吧?”

“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母亲告诉我的。她叫卡罗尔·艾伦,你出生的时候叫阿曼达·艾伦。谢莉·莫斯和斯蒂芬·莫斯夫妇收养了你。卡罗尔……我和你母亲是同事,也是朋友。”

我无言以对。我第一次听说我生母的名字。谢莉总说委托人拒绝透露我的生父母是谁,只说他们死于一场车祸。

她接着说:“我很抱歉,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卡罗尔上周去世了,是癌症。对不起。”过了一会儿,她补充道,“请你告诉谢莉。”

我神情恍惚地把公寓地址告诉了她。我母亲为什么要把我送给别人?她一直活着!这像一把尖刀插在了我的胸口上。我原本可以见到她的。

那天是星期一,是我休息的日子。我在公寓里踱着步,越想越生气。半小时后,我拨通了谢莉的电话。

“你是个骗子!”

“你胡说什么?”

“你撒谎!关于我母亲。”

我能感觉到,电话那端的她愣了一下。我太了解她了。斯蒂芬去西部后,家里就剩我们俩相依为命了。

“谁说的?”

“你不认识。”

“你跟那人说了……”

“她这些年一直活着,可你不想让我见她。”

“不,不,那不是真的。你不理解……我是在保护你。”

“你为什么撒谎?”

“有些事……你最好不知道。”

这可真是她的风格。

“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你瞎说什么?”

“她死了。”

一阵沉默。“最好如此。”

“你这么说太可怕了。”

“相信我……”

“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电话那端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我不告诉你,是因为她很恶毒。”

我直接摔了电话。

黛安娜出现在公寓门口。她40岁左右,看得出年轻时很漂亮,穿着防雨夹克和牛仔裤,一只手提着黑色帆布袋,另一只手拎着手提包。她的发型很漂亮,有点儿像染成栗色的童花头。她看着我,睁大了眼睛,好像遇到了鬼魂。

“哇,你和你母亲长得真像。我是说,像她年轻时的样子。”

我既紧张又激动,请她进屋。等她脱掉夹克,我发现,她上身穿着一件绿色护士服。我们在旧沙发上坐下,她把手提包和帆布袋放在我俩中间。

“你是护士?”我问。

黛安娜微笑着点点头。她没有过多介绍自己,我也没再追问。

我直奔主题,问我真正想要知道的,“她长什么样子?”

黛安娜移开目光,回忆道:“她很坚强。内心,你懂吗?她长得相当漂亮,但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虚伪。”她又看向我,“黑头发,白皮肤,蓝眼睛。跟你长得一模一样。”

我后背发凉,打了个寒战。

“给你看几张照片。”她从帆布袋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我。

我看了一眼信封,心怦怦直跳,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在尼亚加拉大瀑布前,一对头发浓密的年轻夫妇对着镜头微笑。她穿着一条白色短裙,他穿着西装。两人看起来很幸福。

“这是卡罗尔和弗雷迪在婚礼当天拍的照片,”她说,“两人当时都是21岁。”

弗雷迪。我父亲叫弗雷迪!

我翻过照片,背面写着:1985年9月20日。一年之后,我出生了。

我又取出几张照片,盯着照片上从未谋面的母亲,就像盯着自己的脸。小心翼翼的胆怯眼神,高高的额头。然后,我盯着照片上自己的脸仔细观察。婴儿时的我。蹒跚学步的我。再大一些,母亲坐在门廊上抱着我,我们俩笑得前仰后合。我似乎记得她那弯腰的样子,难道我从那时起就开始记事了?

“那是你爸爸。”黛安娜说。

我拿起一张弗雷迪的照片。长长的头发扎成了马尾辫,脑袋微微侧转,正好露出了耳朵。原来在这里!我一直讨厌的招风耳,没有耳垂,但长在他头上却很好看。

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为避免情绪失控,我又把手伸进信封,取出一张褪色的宣传页:三个年轻人站在台上载歌载舞。地点是特兰扎克俱乐部。日期是1984年8月2日。

黛安娜说:“这是弗雷迪所在的乐队。”

“我父亲是个乐手?”照片上的弗雷迪,年轻,清瘦,正在弹吉他,一副开心的样子。

“是的,旺达尔·博斯乐队。”

“就是斯图·范达姆所在的那支乐队?”我问。

旺达尔·博斯乐队是本地的,我对乐队很感兴趣,听说过。乐队里最有名的人物是斯图·范达姆。我更仔细地看了看照片。中间的领唱几乎是在啃麦克风,他就是斯图。20世纪90年代,他的一首歌广为传唱,家喻户晓。他凭借这首歌一举成名。时至今日,这首歌还经常在电台播放。照片上,他金发碧眼,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他们后面坐着一个架子鼓手。我努力回忆他们的遭遇,这支乐队如昙花一现,很快销声匿迹了。

我父亲曾经在乐队待过!我很兴奋。我知道自己根在哪儿了!

“弗雷迪现在在哪儿?”我迫不及待地追问,想见到他。

黛安娜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真的不知道?”

“知道什么?”

她犹豫了一下,“我在医务室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你母亲。几年前她就生病了。化疗让她支撑了几年,但是,后来……我了解她。她是一个好人,没干别人说的那些坏事。”

2

“你什么意思?”

黛安娜在沙发上扭动了一下身体,避开了我的目光,“我没法告诉你。”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那是监狱医务室。”

“她在监狱?”我倒吸一口气,“她干什么违法的事了?”

黛安娜清了清嗓子,“因为一桩谋杀案。”

“谋杀?”

黛安娜凝视着前方。

“她把谁杀了?”在黛安娜回答之前,我已经猜到答案了。

“人们都说她杀了弗雷迪。但她没有那样做。”

我用手捂住了嘴巴。也许谢莉说得对。也许不知道更好。我是一个杀人犯的孩子。泪水滴落在我的手臂上。

黛安娜看着我,“卡罗尔告诉我,因为乐队要在全国巡回演出,弗雷迪经常离开小镇。无论乐队去哪里演出,粉丝们就跟到哪里。他们非常喜欢弗雷迪。乐队里面,他最安静。卡罗尔说,他跟不少女粉丝有情感上的纠葛。她知道这些,但她因为要照顾孩子而被困在家里。”黛安娜继续道,“他一回到家,两人就吵架。一天晚上,当他结束演出回到家时,卡罗尔已经睡着了。突然一声尖叫,把她惊醒了。她跑下楼,发现他躺在门厅里,胸口插着一把刀。”

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她没看见有其他人吗?”

黛安娜摇摇头,“什么也没看见。警方认定是她干的,是一级谋杀。她最终被判终身监禁。”

她还活了这么多年。

“如果不是她干的……那会是谁?”我问。

黛安娜耸了耸肩,“她认为是某个女粉丝的男友。她警告过弗雷迪,他的胡闹总会有一天让他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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