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鲁迅和人民一起高高抬举
作者: 李林荣《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以下简称“《有的人》”)这首诗最初发表于1949年11月1日出版的北京《新民报》。据臧克家自述,这首诗是他在这年的10月19日,也就是鲁迅逝世十三周年纪念日,前往当天刚刚正式对外开放的西三条21号鲁迅故居,参加了各界群众纪念鲁迅的活动之后,感慨万千,命笔抒怀的结果。虽然诗后没有署明具体的写作日期,但可以确定,这首诗从酝酿到完篇,是在1949年10月19日之后的十来天里。
初次发表后不久,这首诗很快被《新华月报》等重要报刊转载,并选入初中语文课本,影响迅速扩大,成为寄托缅怀鲁迅先生之情和赞颂鲁迅所代表的为人民甘当孺子牛精神的名篇。在1976年清明节历史转折的关键时期,这首诗中犀利贬斥那些对人民作威作福的骄狂之徒的句子,更发挥过激发斗志和振奋人心的特殊作用。就作品本身来看,恰如诗人曾指出的那样,《有的人》的力量主要来自贯彻全篇的尖锐对比和明白如话的朴实语言。
全诗7节28行,语句简明洗练,没有复杂的字眼,更没有艰深晦涩的修辞。最多只有第三节的第四行“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这一处,可能会让一些读者略感费解。六七十年前,《有的人》初进中学语文课本时,就有许多中学语文教师不约而同地给作者写信提出这样的问题:“野草”代表什么?“地下的火烧”又是什么意义?作者撰文披露了这些提问,并以全面回顾这首诗的写作背景和写作初衷的方式,做了回应和引申,但不知为什么,却没有直接说明“野草”和“地下的火烧”的寓意何在。
其实,“野草”“地火”,以及“地火”奔突,一旦导致熔岩喷出,终将烧尽野草、乔木等地上的一切草木,这都是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开篇的“题辞”所描绘的意象和意境。其间的“野草”,被设定为“我”过往人生(即“生命的泥”)的价值体现(如泥土滋养草木一般):“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虽然不如乔木那么高大,显得微不足道,但毕竟也蕴含着一分生机、一分活力。而地火奔突、熔岩喷出,草木尽毁,这景象一方面对应着鲁迅深感当时社会正处在翻天覆地般巨变前夜的生存体验,另一方面也对应着既以野草自比过往,则必有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似的生无常和死速朽的敬天畏命意识。相比于此,“骑在人民头上”,还“把名字刻入石头”妄图不朽,这样的做派,不仅骄狂,更显愚蠢。
《有的人》尽管短小精悍,从最初发表的样式,到后来收入臧克家诗集的样式,再到后来反复收入多种语文教科书,以至最新版本的人教社《语文》教材里作为略读课文的样式,在标点和措辞细节上,却也经过了多处微调。以下保留删除线划掉的文字和标点,并且不带方括号和圆括号内的文字或标点的,是最早发表的版本。做了删除并且添加了方括号里的内容的,是编入《语文》课文的版本。倒数第二、三节的第一、三行末尾圆括号内的四个逗号,是未见于最初发表版和现行课文版,但不少报刊转载或诗集、作品选收录时却常有的。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的头上:“呵[啊],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在石头上[,]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做[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倒[垮];
给人民做[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在[入]石头上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地]活着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以上这些大同小异的区别,都源于作者本人不同时期的推敲改动。其中,有些改动是与时俱进的必需之举。如两处以“作”替换“做”,是为了符合细化了的用字规范。“的”改为“地”,属于勘误。“呵”替换为“啊”,是为使字音更明确。此外的几处文字和标点的增删或变动,从诗意和诗体形式上看,实际上改与不改两可。改有改的道理,不改也有不改的效果。
如第一节第一行“有的人活着”和第三行“有的人活着”末尾,即便不加逗号,照诗歌的规矩,换行也就代表着语意和语音上的停顿、延搁或转折、强调。加逗号,或许是为了突出课文向学生示范标点符号正确用法的严谨性,让第三、四行末尾的分号和句号之前的两个对举的分句,显得层次更明白、形式更齐整。第五节和第六节的第一行(“骑在人民头上的”“把名字刻入石头的”)、第三行(“给人民作牛马的”“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在一些诗集选本中,末尾也加着逗号,想必也是跟第一节第一、三两行末尾用逗号凸显分句节奏的做法同理。
又如第三节第二、四两行——“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和“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若中间有逗号,诵读诗句和体味诗意时就需做适当的停顿,以表现和把握诗句承载的思绪流脉的节奏感。内在节奏的加强,也提升了整个第三节在全诗中所占的比重,使这一节有了相对独立的形态和意味,不能再被当成第二节和第四节之间的过渡和铺垫。若句中不带逗号,那么这两行诗诵读和体会起来,就不妨做轻忽快捷的处理,整个第三节读起来和理解起来,也就更多地带有衔接和衬托其前其后的第二节和第四节的过门韵味。
至于第五节第二行从“倒”到“垮”的改动,臧克家本人曾在访谈中介绍说,这是为了韵脚和谐、宜于朗读。不过,下一行里和“垮”同韵的“马”并不在句末韵脚位置,这节末尾的“他”才押着“垮”的韵。倒是紧随第五节之后的第六节和第七节,韵脚可都落在了和“倒”一致的“早”“草”“到”“高”上。当然,“垮”发音比“倒”响亮,表意力度也更重,把“倒”改成“垮”有利于加强语气和语意,这是不错的。
第六节第一行从“把名字刻在石头上的”改为“把名字刻入石头的”,诗人曾解释,是为精炼句式、加强韵律。但“在……上”变成“入”,多少也损失了些口语化的通脱晓畅。换句话说,这一行里的“在”或“入”,都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和特别的况味。而全诗最后一行“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末尾标点从原稿的省略号改成课文版的句号,则对应着语感和语意从偏于抒情的余音袅袅,转向了更多地彰显审视和归纳历史事实的理性态度的严正坚决。
得力于截然分明、强烈对比的情思架构和干脆利落、仿佛脱口而出的语言表达,《有的人》自问世以来,就成为风靡各种诗朗诵场合的名篇。甚至在朗诵型的诗歌写作似乎已经不怎么流行的今天,《有的人》每每作为节令性的红色文艺经典展示节目,被不同的播音艺术家反复演绎时,仍然能够产生独特的现场感染力。毫无疑问,如此深切久远的感染力源于诗篇本身,也由诗篇本身贴近人心、贴近口语的特质所决定。
1949年的金秋时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当月,鲁迅先生逝世忌日那天一早,诗人臧克家在满街满巷都是奔着一个地点而去的人流中,听着身边行人和三轮车夫们都在相互大声招呼“到鲁迅故居去的吧”,他想起几年前自己在上海参加纪念鲁迅活动和到鲁迅墓前凭吊,总得小心翼翼地提防监视和盘查,顿生无限感慨:时代不同了,人民群众站起来了,群众崇敬和爱戴的鲁迅先生又回到了群众之中。过去,俯身甘当人民牛马的鲁迅,耗尽心力抬举着他所挚爱的人民。现在,翻身的人民也终于有机会堂堂正正地将鲁迅先生高高抬举起来。
诗人触景生情的这份心思质朴而又热忱。及时精准地定格了这份心思的《有的人》,既是个人的直抒胸臆,更是时代的崭新写照。它把彼此抬举的鲁迅和人民大众一起抬举得很高、很高。由此,它本身也赢得了为新中国诗歌创作首开新风的思想和艺术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