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教师待遇尚需做实做细
作者: 吴辉2024年11月29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大礼包”。该“大礼包”中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主要措施涉及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和住房保障等方面,《措施》还提及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和做好组织实施等工作保障措施。
《措施》发出后,国内主流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引发社会的良好反响。《人民日报》网友“宇宙便是吴心”留言:“支持,希望加强落实。老师为孩子们的辛苦付出看在眼里,他们值得。”《央视新闻》网友“宁静致远”留言:“惠及人类心灵的工程师,值得点赞!”《北京青年报》快评指出:“《措施》提出一系列尊师惠师政策,努力为教师想办法、做实事、办好事,为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广州日报》评论说:“尊师惠师,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必将以教师之强支撑教育之强、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之强。”
我国自古就有尊师惠师的优良传统。《吕氏春秋》有云:“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天子入太学,祭先圣,则齿尝为师者弗臣,所以见敬学与尊师也。”古代特定的节令,有学生向塾师表达敬意的“节仪”“节敬”。汉代,在每年的孔子诞辰日,皇帝要率领文武百官祭拜孔庙,皇帝还要邀请“教师代表”进宫会餐,好吃好喝,吟诗享乐。《全唐书》记载:“初入学,皆行束脩之礼,礼于师。”可见,在古代,无论官方或民间,不但给了教师很高的地位,还让教师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三大战略的实施,都以教育为根基,而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在2024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加强教师待遇保障,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让教师享有崇高社会声望,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此次七部门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推出尊师惠师“大礼包”,目的正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在新时代尊师重教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确实做了一些尊师惠师的具体工作,为教师做好事、办实事。比如,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京启动了尊师惠师公益行动,从工作学习、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日用家电和汽车住房购置等方面为教师提供长期优惠政策。自2016年启动的“感谢恩师·你我同行”大型公益活动,仍然在各校持续开展。主办者倡导参与者以制作一份电子贺卡、拍一张合影、发一封邮件或一条短信、打一个电话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真诚回馈教师的无私付出。活动弘扬了尊师、敬师、爱师的文化传统,加深了师生情感交流,增强了教师精神上的获得感。
然而,也要看到全社会在尊师惠师方面的不足,比如措施还不够有力,范围还不够全面,离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要说尊师惠师工作呈现出了新气象,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恐怕还为时尚早。比如,针对七部门发出的文件,就有网友表达了不同意见:“干脆点,以后教育孩子都让家长来,老师就在学校喝喝茶、刷刷手机得了。”
个别网友的认知差距其实不足为虑,真正要警惕的是一些部门尊师惠师工作“口惠而实不至”。尊师惠师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福利待遇。没有相应的福利待遇,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都会沦为空谈。
中国共产党历来尊师重教。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仍极力想办法确保并尽可能提高教师的待遇,有的地方甚至明确要求教师待遇要略高于政府工作人员。
2012年,国务院提出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2018年,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不低于”的对比口径是“工资收入”,不仅包括平时的工资,还必须加上年终各种绩效奖励等。然而,一项基于某省D县的调查显示,“不低于”的政策要求并未得到落实,当地81.4%的乡村教师表示目前其平均工资仍然低于当地公务员。另一项基于某市的调查表明,当地乡村教师年均收入不足以满足教师日常生活需求,教师对薪酬满意度低,只有37.96%的人对薪酬满意。
要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尤其是非教育教学任务的负担。《人民日报》的报道《七部门发文: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文章后面显示的留言中,点赞最多的是“为教师减负,减少教学以外工作负担,保障教师身体健康”。百度网友“晓星届钳2Z”说:“不要天天量化、周周量化、月月量化、季度量化、学期量化、年度量化就行了。”
减轻教师负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提高待遇。少数人对教师职业可能有一种误解,认为教师闲暇时间多,工作很轻松。又或许是行政命令超过了边界,对教师随意发指令,频繁布置任务,有的还要拍照或截图留痕。殊不知,这些额外的任务往往成为压垮教师的最后一根稻草。要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就要禁止对教师乱发指令。如果谁都可以随意指示教师干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还有什么师道尊严可言?
减轻教师负担,首要的是减轻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少一点不必要的填表、检查、评估、考核、开会……让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来,没事的时候就多休息,保证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教师的休息权、健康权是实实在在的待遇。此外还要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近年来,某些地方校家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上少数人对教师的期待已经失去了理性,仿佛学校、教师是万能的。有些原本不该是教师承担的职责也压到了教师身上,让教师工作时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这样的职业难有更多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自然也很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地方要出台更加细化的措施,增强尊师惠师工作的可操作性。《措施》主要是原则性建议。很多条文的措辞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的事情并不具有强制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才做的事,不想做的地方也可能说没有条件。《措施》中更重要的话是这句——“把尊师惠师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当地尊师惠师政策,并及时向教育部备案”。
所以,把尊师惠师工作落实落细,关键是地方上及时出台实施细则或执行方案,确保上级的文件落地。比如,“鼓励支持各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教师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减免优惠。”有的地方在文件出台前就在执行,而没有开始做的地方是不是可以尽快“抄作业”呢?这才是把尊师惠师付诸实施的实际行动。《措施》还要求“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尊师惠师工作,不妨从这里开始。◆(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作者简介:吴辉,教授,复旦大学毕业,传播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