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及教育支持路径

作者: 叶长胜 杨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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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龄化与数字化相互交织的“大变局”催生了众多新现象、新问题,老年群体的数字社会化成为前所未有的时代性议题。在数字社会中,老年人面临“触网”之前的数字鸿沟,承受“触网”之后的数字沉迷和数字分化等“数字危机”。如何发挥教育的功能助益老年人数字社会化,是教育理论与实践必须回应的。适应性教育是这一特定时代背景下教育何为的一次尝试,它发生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多维空间,以赋权增能为核心旨向,具有补缺、导引、规正、激发和弥合五重功能。实现老年人的数字社会化,需要以赋权增能为重点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以适老理念为核心促动教育功能发挥,以跨界交互为基础驱动教育空间融通。

[关键词]数字社会化;适应性教育;老年群体;数字生活;数字鸿沟

[作者简介]叶长胜(1995- ),男,安徽金寨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在读博士;杨子仪(2000- ),女,甘肃嘉峪关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在读硕士。(上海 200062)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国家重点课题“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视域下社区教育体系研究”(项目编号:AKA210019)和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视角下老年教育的国际经验和浙江方略”(项目编号:G2024-1-5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5)05-0072-09

以数字化为典型特征的技术变革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相互交织,正在改变乃至重塑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传统社会形态。在此背景下,认识数字时代的老龄社会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共同要求,而关怀老年人的生存境遇是洞察老龄社会的关键。随着社会各领域加速向数字化转型,数字化生存已成为数字时代背景下老年群体不可回避的现实课题。数字社会化是老年人数字化生存和发展的必经阶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学术界对于老年群体数字生活及其社会化的探讨,主要聚焦于社会学、人口学、老年学、传播学等领域,而教育学视角的系统性分析尚显不足。由此,本研究提出的研究问题是:何为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持续实现其数字社会化需要何种教育的支持?又应如何推进?基于此,本文旨在明晰数字时代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的时代内涵与合理性基础,并循此提出相应的教育策略。

一、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的时代内涵

(一)数字社会化的内涵厘定

人类世界从工业化时代走向数字化时代,作为能动主体的人类与数字技术互联互嵌的关系日趋紧密。在这一转型阶段,数字社会化正成为个体社会化过程中日益重要的构成部分。近年来,国际学术界直接或间接地探讨了数字社会化这一主题,这些研究出现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交会地带,尤其关注年青一代的数字社会化特点和问题[1]。因此,当前对数字社会化的理解多与青少年相关。然而,数字社会化作为现代人社会化的一种新形态[2],其涵盖范围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涉及每一个社会成员。那么,何为数字社会化?近年来,国内外学者提出了如下观点:

从生存状态的维度出发,数字社会化是个体利用数字媒介,内化群体隐性信息,从而实现角色转换,适应媒介化生存的过程[3]。从环境适应的角度来看,数字社会化可以视为个体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动态适应数字技术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和风险的持续过程,强调互联网的超级连接性、混合现实、社会技术对人格的扩展等[4]。在价值观形成的层面,数字社会化是个体在运用数字媒介和互联网的过程中形成价值判断的过程。此外,有学者从经验与人格发展的角度提出,数字社会化是个体在网络环境中获取、掌握、利用社会经验的过程,并在离线或在线中复制这些经验,形成独特的数字人格[5]。这对于个体人格的形成、适应和融入信息社会系统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数字社会化还关注家庭、教育机构以及互联网环境共同有目的地推动人格形成的问题。这一过程不仅强化了数字媒介在传统社会化中的作用,更在与这些媒介的相互作用中创造了普遍的价值、规范与文化模式[6]。

综上所述,数字社会化是个体在互联网环境中学习与掌握数字知识、数字技能、价值观、社会经验,形成数字人格并积极适应数字社会的过程。具体而言,对于“数字社会化”的理解,存在三种类型:一是基础性的理解,强调个体在这一过程中内化外部实践、规范、规则及数字社会角色,并将跨文化元素融入自身生命价值体系;二是广义理解,承认数字技术在塑造现代社会规范与价值观方面的独立性[7];三是狭义理解,将数字社会化视为传统社会化功能在数字环境中的延伸与拓展[8]。无论采用何种理解方式,都需要强调人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共生,以及数字文化、数字学习、数字人格发展及数字教育等核心要素在其中的重要作用[9]。

(二)面向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的语义转向

基于众多学者的研究,前文澄明了数字社会化的基本内涵,即指向个体适应数字生活,形成数字社会行为特征和人格特征的过程。但是,当前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儿童与青少年群体,这容易产生研究可及性与适用性是否受到局限的疑问。本文认为,“数字社会化”的概念应用不应受限于特定群体,而应关注个体是否正在经历这一转化过程。数字化与老龄化现象的交织在一定程度上对原有的数字社会化的研究范畴提出了挑战。在我国,众多老年人正积极融入数字技术环境,而这要求研究者适时更新对“数字社会化”的理解。

针对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概念正面临语义转向。那么,这种转向是否合理?是否偏离了其本身的内涵?从数字社会化的内涵来看,数字社会化的主体是“人”,并未对“何种人”做出划分和界定。有学者指出,数字社会化是现代人共有的新状态,是所有年龄段个体的优先事项[10]。因此,包容性数字社会化的概念被提出,其核心观点包括:一是社会化是所有公民参与社会、维持社会团结的必要条件,必须体现包容性;二是从个体层面出发,确保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教育与休闲机会,要求社会化过程必须是平等的[11]。由此,探讨老年人的数字社会化问题具有合理性基础。

面向老年群体的数字社会化是一个新的研究议题。因为老年人是具有社会性的成熟个体,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他们需要融入数字生活,经历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型社会化。因此,老年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既是学习者也是社会化的主体,在此动态演变的进程中有助于老年人掌握信息通信技术方法与技能,提升数字学习能力和参与度。对老年群体而言,被动与主动相交织的参与模式是其数字社会化的普遍特征[12]。有学者归纳出老年人实现数字社会化的三大策略:互惠社会化、自我社会化、外包(或为他人代理)。

二、实现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数字时代教育的新兴使命

(一)“数字鸿沟”:作为“数字贫困生”的老年群体

老年人以经验等为特征的“长老权力”在数字技术的浸透下不断削弱,而“时势权力”的兴起进一步加剧了集权力、经验、知识与社会地位为一身的“长老角色”的淡化。这意味着老年人在数字社会进入弱势群体行列并陷入数字鸿沟(包括接入沟、使用沟和知识沟)。国外学术界已将此现象命名为“银发数字鸿沟”,特指老年人在互联网应用上面临的种种挑战[13]。这意味着数字鸿沟作为一种“区隔”,划定了数字技术应用的边界,阻碍了老年群体的平等参与和社会共融进程。

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我国60岁及以上非网民群体占非网民总体的比例为39.8%[14],是非网民群体的重要构成部分。同时,82.9%的中老年网民存在各种类型的互联网使用障碍,70岁及以上的网民中存在互联网使用障碍的比例高达87.9%[15]。这反映出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的能力短板即数字化失能,导致大量老年人被网络世界边缘化,移动支付、网络购物等生活场景的受限进一步限制了他们参与数字时代的经济生活。面对这一变革,老年群体的主体认知与可行能力成为决定其数字融入程度的关键因素。从主体认知层面分析,“憷网”即对科学技术的“恐惧感”和“低兴趣”等会影响老年人的数字融入。内维斯(Neves)等学者认为,因衰老和社会变迁引发的学习焦虑、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是影响老年人数字技术使用的重要因素[16],而老年人可行能力的欠缺,特别是适应信息技术快速迭代的能力不足,使其难以融入数字社会[17]。

(二)“数字沉迷”:“触网”之后的老年

国家对“智慧助老”的积极推动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共同推动中老年人迅速“触网”,使我国老年网民数量持续攀升。截至2023年12月,50岁及以上网民群体占比由2022年12月的30.8%增长至32.5%(其中,50~59岁占比16.9%;60岁及以上占比15.6%),互联网进一步向中老年群体渗透,使他们活跃在互联网和短视频平台上,成为情感表达和社会参与的新力量[18]。从“憷网”到“触网”,老年人在数字技术的使用沟和知识沟等方面实现了不同程度的“跨越”。

然而,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媒介技术的迭代和移动智能设备的广泛应用,老年群体在享受“触网”便利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如部分老年人过度沉溺于互联网世界,成为所谓的“网瘾老年”“银发低头族”。《2020老年人互联网生活报告》指出,0.19%的老年网民每日手机使用时间超过10小时,更有超过10万名老年人几乎全天候沉浸在网络世界中[19]。有研究者将此称为“老年网络沉迷”,意指老年人因长时间“上网”而对身心健康及日常生活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

(三)“数字分化”:数字时代老年群体的不平等趋向

在适应数字技术、融入数字社会的过程中,老年人的数字资源可获得性逐渐提高,但由于复杂因素的交互作用,老年群体出现一定程度的分化现象。前文提及的“网瘾老年”等概念,恰是这一分化逻辑的体现。通常而言,分化是指事物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变化,因其时代性与特殊性,正被众多学者观察与研究。研究者基于不同的认识依据和划分标准,以类型化思维来认识与理解老年人的数字生活(见下页表1)。普遍共识在于,根据老年人数字能力的掌握程度及信息资源的拥有量,可将其划分为“数字优势群体”与“信息中下层群体”。后者往往被公众贴上“数字贫民或难民”的标签。这些关于老年群体类型的划分,实质上揭示了老年人在数字社会化进程中的不平等趋向,涉及数字技能、数字素养以及认知水平等多个维度。同时,随着数字化程度的提高,数字资源的分布将更加不均衡,使老龄群体面临“数字人权危机”[20]。

三、适应性教育:助益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化的框架

(一)适应性教育的基本要义

目前,学界对适应性教育的理解有两种:一是学校和教师依据学生的能力、性格和兴趣,量身定制教育内容与教学策略,以激发学生的潜能。此视角下,教师需因材施教,在教育实践中保持灵活性,以适应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二是适应性教育被视为一种实现适应目的而进行的教育活动,与既定的教育目标密不可分,旨在促进个体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实现全面发展。质言之,适应性教育旨在通过教育手段赋能个体,使其能够适应时代变迁与社会转型,灵活应对环境变化。适应性教育不仅关涉适应性教学,还包括适应性教师、学生和班级[21],由此可见,针对老年人的适应性教育不应仅限于教学方法的创新,而应为老年人发展建构发展框架,以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

适应性教育不仅指向个体对社会变迁的外部适应,也指向老年人的内在自适应能力,其核心在于“适老化”。“适老化”是适应性教育助力老年人数字社会化的核心,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取向。在促进老年人数字社会化时,教育目标的设定、教学方法的应用、课程内容的设计以及教育资源的配置皆需根据老年群体的身心特征、需求以及社会化特征来确定。

(二)适应性教育的核心旨向

赋权增能是适应性教育促进老年人数字社会化的核心旨向。从整体性视角看,赋权增能是指通过思想启迪、精神激励以及知识与能力的提升,使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个体得以觉醒,认识到自身处境,并积极参与社会变革与发展。尽管赋权与增能在某些文献中具有不同的指向,但本文倾向于将二者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统一且融通的整体概念,共同促进人的主体觉醒、权益维护、能力提升及社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