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过程机制、实践困境及应对策略

作者: 胡茂波 聂流炀

[摘要]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我国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提出的重要举措。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审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包含问题呈现、利益赋予、成员征召、异议排除四个环节。建设实践中,仍然存在行动者联结张力不足、主体能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支持不足、财政补贴的目标达成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效果有限、载体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等困境。对此,需要通过制度优化强化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地位,通过主体整合进一步形成行动者的建设合力,通过财政优化发挥财政补贴的资金撬动和公益导向功能,通过效果强化夯实产业园区的载体功能。

[关键词]行动者网络;市域产教联合体;过程机制

[作者简介]胡茂波(1975- ),男,湖北鹤峰人,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聂流炀(2000- ),女,湖北黄冈人,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读硕士。(湖北  武汉  43006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3年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基于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湖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3D078,项目主持人:胡茂波)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5)04-0038-08

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一个涵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要素的复杂系统。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市域产教联合体要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区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将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战略任务提出,彰显了职业教育的改革重心已经由“职业院校内部优化”转向“与企业深度融合”。行动者网络理论是由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卡龙(Michel Callon)和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等提出的社会学分析方法。该理论认为,社会是由各种行动者(包括人、物、概念等)组成的网络,这些行动者通过不断的互动和协商形成了复杂的网络关系。本研究借助行动者网络这一理论,试图从多元行动者的角度剖析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动态过程,全面解构其实践困境并提出应对策略,以进一步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实践。

一、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过程机制

任何通过制造差别而改变事物状态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为行动者[1]。行动者网络理论主张行动者网络的构建需要根据特定的任务和目标,确立核心行动者。核心行动者通过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动员,明确各行动者的功能定位、应承担的职能以及希望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排除行动者网络中的异议,满足各行动者的利益诉求,最终构建稳定的行动者网络[2]。行动者间关系联结与网络建构的过程称为转译。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主要由各建设主体通过转译达成利益共识、构建命运共同体。

(一)问题呈现:以满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为行动者共识

问题呈现是转译过程的首要环节,旨在由核心行动者抽象出市域产教联合体中各异质行动者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设置解决问题的“强制通行点”。“强制通行点”是各行动者在实现自身利益过程中,通过打造联盟的方式去化解问题的限制性条件。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需求是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现实动力。《意见》将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重点任务,主要目标是将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等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通过集结各方力量,创新良性互动机制,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的困境[3]。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涉及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多方主体。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来说,多方主体就是多元异质行动者。要推进转译过程,必须充分明确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终极目标,并且在多元异质行动者之间达成共识。

根据行动者所扮演功能角色的不同,行动者可分为核心行动者和一般行动者。核心行动者在整个行动者网络中扮演着领导者和代言人的角色。市域产教联合体主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的核心行动者。其他行动者则为一般行动者,具体包括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机构行动者,学校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教师、学生等人类行动者,产教平台、资金等物质范畴的非人类行动者,以及市场需求、制度、政策法规、管理机制与价值取向等意识范畴的非人类行动者。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核心行动者,地方政府需要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诉求转化为行动者网络中其他行动者的共识。

(二)利益赋予:以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为目标的利益共享

利益赋予是用来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中多元异质行动者关系联结的必要举措。地方政府通过各种策略和手段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使利益存在差异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之间形成利益联盟,并且明确各自在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的功能和角色定位。通过多方利益置换与协调,市域产教联合体中各异质行动者之间形成利益平衡,达成利益共识,共同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融合。

市域产教联合体可以汇聚人才培养合力,推进技术创新与应用。职业院校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可以更好地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实现人才培养精准对接产业发展,稳固教育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本和技术支撑的地位。通过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科研机构可以更好地推动应用导向型知识生产,进一步加快应用型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同时,市域产教联合体通过增强技能人力资源和技术技能供给,能够重塑行业利益格局,推动产业发展变革,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作为生产者的企业通过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能够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获得符合未来产业需求的技能人力资源,并且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的产业园区在提供产教融合平台及相关资源的同时,也拓展了园区本身的盈利空间和发展空间。行业组织通过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能够提升在专业领域的贡献度,在其行业领域也能收获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此外,地方政府作为核心行动者,可以通过政策红利的精准释放,如税收减免、资金奖补、项目优先权等,为其他行动者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提供实质性的政策支持,提升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之,通过市域产教联合体各行动者间的相互合作、协同创新,能够有效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且大幅度增加整体的社会效益。

(三)征召动员:以吸纳校行企等其他行动者为目标的关系联结

经过利益赋予,合作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各行动者实现利益共赢的目标。征召动员则是在利益赋予的基础上,通过交互商议、协商代言等一系列策略,为目标群体加入市域产教联合体创造条件的过程。动员的意义在于强化各行动者之间的共识,进而激发多元行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其行动一致地参与市域联合体建设[4]。在征召动员阶段,国家层面主要负责进行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层面主要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征召动员主体和核心行动者,采取一系列措施吸引其他行动者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牵头组织制订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行动方案。

地方政府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员的征召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行政征召,主要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提供制度保障等行政手段对各行动者的权责进行科学界定、行为进行合理规范,进而将多元行动者征召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二是市场征召,因为企业等行动者追求经济利益的本质,地方政府只有采取市场化的措施,才能有效吸引其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从而实现政校企等多方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不同形式的征召,各行动者被界定为不同的功能角色,获取相应的行动任务,并且明确行动倾向,最终成为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成员。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任何一个行动者都可以发挥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优势,达到征召动员的目的。政府需要总结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典型经验,通过媒体矩阵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营造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异议排除:以维护市域产教联合体稳定为目标的稳健运行

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具有明显的动态性。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不同行动者之间会存在不同观点、意见甚至有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一些行动者可能会对其在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的功能定位、利益分配和行动产生异议甚至有反抗和拒绝的行为,导致不利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局面出现。同时,由于核心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之间存在地位不平等,地方政府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核心行动者容易出现权威式管理,而不能完全基于其他行动者意愿和需求考虑,可能走上“形式化”的产教融合路径。此外,企业追求的低成本高回报、提升产品研发效能与技术成果转化等利益诉求难以在短时间内满足,容易导致企业与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结不够紧密,相互之间的合作仅停留在浅表层次,难以达到“以产促教,以教助产”的目标。

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存在异议不可避免,但只有排除异议,才能维护并强化市域产教联合体各行动者的共同愿景,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实现多方共赢,最终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需要地方政府不断提升异议排除、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的能力,做好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代言人。地方政府需要精准识别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各行动者在共同办学、共同育人、促进就业、共同发展等方面的不一致观点,通过在各行动者之间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减少利益冲突,增加相互理解,促进异议排除。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在转译过程中密切关注其他行动者的诉求变化,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对其他行动者赋予新的功能角色,有效保障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稳健运行。此外,地方政府还需要牵头制定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评价,增强社会监督,并且及时将相应评价结果反馈给各行动者,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二、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实践困境

经过转译过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行动者在地方政府的动员下达成利益共识、形成利益联盟,共同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行动者联结越多,其功能就越强大。因此,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虽处于动态发展中,但仍然需要较有序而稳定的行动者联结。从“市域”属性来看,产教联合体呈现出物理空间市域化、联合主体市域化、服务对象市域化的特征[5]。真正影响网络效应的是网络关系,相对稳定的网络取决于关系中的断裂、矛盾和冲突[6]。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多重因素的制约,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境。

(一)行动者联结张力不足,主体能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1.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作用需要凸显。作为核心行动者,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定明确无误的规则体系与行为导向,为一般行动者构建行动蓝图,使所有行动者都能在清晰的框架和行为规范下共同开展行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由国家层面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省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具体落实。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核心行动者,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制度设计的路径依赖。特别是在制定地方性相关政策时,依旧沿用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举措,而没有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细化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相关措施。总体来看,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具体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核心行动者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还需要进一步凸显。同时,在地方政府内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主要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其他一些紧密相关的人社、发改等部门或者参与不足,或者未能协同发力,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实践难以形成有效的推动力。

2.其他行动者因价值取向差异而难以形成建设合力。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行动者因各自的利益取向和具体愿景不同,在资源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成果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例如,教育的公益性与企业的逐利性之间就存在较大的矛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职业院校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其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主要以获得产教资源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追求;企业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其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主要以获得经济收益为追求。各行动者容易仅从自身的利益诉求出发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导致相互之间难以形成建设合力,整体的建设效果达不到预期。特别是在缺乏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建设行动方案的背景下,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的异议难以排除,各行动者的能动性受阻,难以形成联结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