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对儿子施暴,法院这样判

作者: 沈婧 王净原

在爱的名义下,暴力悄然发生。当家庭不再是安全的避风港时,法律如何为孩子点亮维权的明灯?

林婷父亲早亡,母亲改嫁,自小跟着外公外婆生活。读高中时,林婷和纪锋恋爱了。毕业后,纪锋突然向林婷求婚,说想带着她去大城市打拼。彼时,林婷对“有一个自己的家”的渴望盖过了理智,放弃上大学,和纪锋登记结婚。

刚到大城市不久,林婷便有了身孕,一时找不到工作。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纪锋渐渐忘记了誓言,开始酗酒、夜不归宿。儿子纪盼出生后,两人的争吵更加频繁,有一次,纪锋甚至动了手。林婷提出离婚,带着孩子搬离了出租屋。

林婷学历低,又要照顾孩子,只能打些零工,收入很低。无奈之下,她开始交往新男友,希望有人可以帮助她抚养纪盼。林婷记不清孙谋是她的第几任对象了。相比之前的对象,孙谋算是不错的,舍得花钱花时间陪伴林婷,对纪盼也很上心,他们一起出门,真像一家三口。林婷重新燃起对未来的希望。但渐渐地,林婷觉得孙谋对“一家人”这件事有些过于在意了,他非常不喜欢纪盼提到纪锋,也对纪盼联系纪锋这件事很敏感。对此,林婷认为这或许是因爱而生的占有欲使然,并未劝阻。

一天,林婷接到邻居的电话,告诉她听到纪盼在家大哭,怀疑是被孙谋打了。林婷赶到家,看到纪盼已遍体鳞伤。原来,孙谋回家后,看到纪盼正在和纪锋视频通话,一气之下狠狠打了他。林婷赶紧将孩子送到医院,并向孙谋提出分手。之后,她带着孩子暂住在纪盼的表姐纪阳家。

此后,孙谋几乎每天都会来找林婷道歉,并表示自己真心爱她,想和她好好过日子。一连来了一个多月,看着孙谋恳切的神情,林婷最终原谅了他。

回家后,纪盼不敢再主动联系爸爸,孙谋也确实没再打过他。不久后,纪盼上了小学,孙谋开始以没完成作业、淘气等理由,对纪盼进行体罚。一开始,林婷觉得这是在管教孩子,没有在意,渐渐地,孙谋下手越来越重。几个月后,表姐纪阳探望纪盼时,看到他全身都是伤,果断报了警。

经鉴定,纪盼曾遭受严重虐待,全身有一处重伤、十处轻伤,同时伴有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林婷和孙谋被双双起诉。法院认为,孙谋采用暴力手段,经常、持续性虐待纪盼,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虐待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林婷与孙谋并未结婚,严格意义上来说,孙谋并不算是纪盼的“家庭成员”。但孙谋与林婷是同居关系,3人已经处于较为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应认为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庭关系。孙谋在与林婷母子共同生活期间,以殴打、体罚、冻饿、凌辱等方式,长期、频繁地对纪盼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孙谋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林婷因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孙谋的虐待行为,亦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在这场共同犯罪中,孙谋起主要作用,林婷起次要作用,且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法院综合考量了林婷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婷有期徒刑2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法院撤销了林婷的监护人资格,考虑到纪锋曾有家暴史、自身经济能力不足、从未真实抚养过纪盼等,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将纪盼的监护权指定给了他的表姐纪阳。同时,法院还联动了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心理医生定期对纪盼进行心理辅导,共同协调解决其入学、生活困难等问题。经过这次剧变,林婷终于明白,如果自己不独立,依靠别人,是没有办法给孩子足够的爱、安全感和稳定生活的。如今,她在狱中一边学习技能,一边准备高考,立志要全力冲破人生的困境,弥补过去的错误。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虐待罪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260条“虐待罪”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因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有几个要点:

第一,虐待罪实施的主体和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一般是指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等形成的,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即由其他关系所产生的家庭成员关系,如上文中提到的同居关系,以及对孤寡老人的自愿赡养关系等。如果不是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无法构成虐待罪,而会以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论处。

第二,区别于偶尔打骂或偶尔体罚行为,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第三,虐待行为形式多样。既包括主动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不给予治疗、不提供饮食、保暖衣物等。

第四,虐待的情节恶劣。情节恶劣是虐待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或虐待年老、年幼、病残孕等弱势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等。

当然,如果虐待家庭成员,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除了在虐待罪中加重处罚,还可能会和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数罪并罚。

父母管教孩子会构成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吗?

因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具有长期、经常性和情节的恶劣性,所以父母偶尔体罚孩子,只要不是有意对孩子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会构成虐待罪,但若把控不好这个度,则可能造成违法犯罪。

孩子遭受虐待,该如何维权?

一般而言,对年纪稍大的孩子,遭受家庭成员虐待时,应及时拍照、录像、录音等,保留相关证据,同时立即联系民政部门或居委会、妇联、学校等机构,请他们帮忙申请临时监护和法律援助。

如果孩子年纪尚小,没有能力独立寻求帮助,那么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孩子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暴力侵害,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沈婧

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财富管理法律服务领域,是专注于为家族(家庭)提供财富规划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