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隐私权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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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租房子,你只要打开一张社区报纸,就可以直接找到房主的电话和地址。可是在北京找房子,除非你有熟人介绍,否则你必须通过中间人。中间人朝哪边收费可以说明市场供求状况,卖方市场上中间人向买方收费,而买方市场上中间人向卖方收费。

在一个星期之内,我跑了3家中介机构,其中有一家的收费规矩是每带你看一次房子收服务费150元,先交—个月房租抵押,如果最后你没有选中满意的,扣掉服务费之后退款;另外两家是先交一个月房租的押金,可以带你看3处房子,如果3处房子你都不满意,则扣掉押金的20%作为服务费。如果你选中了满意的房子,3家机构都要求收取一月的房租作为手续费。

为了避免花冤枉钱跑冤枉路,我一开始就把条件提得很明确:一居室以上非公房,6层楼以下,有热水、冰箱、电话,离办公室3公里半径之内。盘放出去了,一连5天都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有点沉不住气了,就在我打电话给一家中介公司想通知他们降低条件的时候,接电话的一个姓孙的先生告诉我,他找到一套房子包我满意。令我迷惑不解的是,这个孙先生嘱咐我不要向房东透露他的经纪人身分,就说他是我的朋友,义务帮忙为我找房子。

那是一套带阳台的两居室公寓,面积和我原来住的那套完全一样,在一个小区居民楼的3层。房间简单装修过了,甚至连暖气都包上了精致的护板,阳台封上了玻璃窗,屋子显得干净漂亮,有热水器、空调、冰箱以及全套现成的家具。那个居民小区坐落在二环路边缘,离公司办公室走路大约15分钟,骑车只要5分钟。

最令我满意的是房东拥有产权,这栋大楼在修建的时候征了他们家四合院的地,作为补偿,就在大楼里给了他们两套两居室的公寓,现在他们自己住一套,另外一套出租。唯一遗憾的是没有电话,不过好在公司刚给了我一个移动电话,使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大大缓解。房东出价月租2000元,一次交半年。这个价格比原来的房子贵得多,不过我已经没有时间选择,当场就付了钱。自然,在我拿到钥匙的同时,我付的押金也同时归孙先生所有了。

我的新房东吴姐是个将近50岁的中年妇女,在附近的一家宾馆当服务员。房东显然对我这个海外来的房客非常满意,主动要为我每星期打扫一次房间。我不好意思接受她的免费服务,就每月付给她100元,请她连洗衣服也包了。我出手之大方令吴姐吃了一惊,按当时小时清洁工的价格,这些活30元就够了。

最初我对我的新房东也很满意,她属于那种待人热情的北京人。她就住在隔壁的门洞,丈夫病退在家,还有一对儿女。当她看到我一个人懒得做饭的时候,就热情地邀请我到她家去吃饭。她对我说,如果我不想单独开伙,随时都可以来蹭饭。在她家吃过几次饭之后,她就逐渐把我当成家庭的一员了,命她的儿女管我叫表舅。为了报答她的饭菜,我常常买一点礼物送给孩子。我似乎正在逐渐融入这个家庭,吴姐的热情常常会令人产生一种置身大家庭的感觉。

可是一个月之后,房东的热情就让我忍无可忍。我发现在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下,自己的隐私权几乎沦丧无遗。吴姐过去在北京典型的大杂院里生活了半辈子,习惯了那种亲密无间的邻里关系。邻居之间交往就和一家人一样,谁家有什么好吃的,就各家送一点大家品尝;家人外出懒得上锁,就把家交给邻居照应;邻居间串门往往连门也不敲,推门就进。因为要给我打扫房间,吴姐手里有我房门的钥匙,她进门照例是不敲门的,一捅钥匙就进来,常常把我搞得十分尴尬。房东对我在海外的生活充满好奇,进门就一屁股坐下来聊大天,问东问西,一聊就是一个钟头。开始我还出于礼貌耐心地接待她,可是后来越来越无法容忍把这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这种闲磨牙上。最令人头痛的是房东什么时候想和你聊天完全是随意的,想来就推门进来,根本就不看你的眼色和计划,她常常把我事先制定的时间表搅得粉碎。

有一次我故意对房东讲起了美国人隐私权的概念,向她暗示我也和美国人一样重视自己的隐私权。可是房东根本就没有听懂我的暗示,反而义愤填膺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情冷漠,弄得我哭笑不得。有一次房东进门时我正坐在马桶上,一个人生活惯了自然是不插厕所门的,她没有察觉到我在家,随手就拉开了厕所门找抹布,双方闹了个大红脸。可是房东并没有吸取这个教训,我安装的那个门铃在她眼里仍旧只是个摆设。

这件事发生后,我决定不再让房东随意进出我的房门,这首先要取消她为我打扫卫生的特权。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事一旦搞不好就会得罪吴姐。为此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万全之策。

第二天,我在办公室里问秘书小姐是否愿意帮我一个忙,报酬是请吃一顿饭外加一场外国电影。她笑着回答说那要取决于我请她帮的是什么忙。我说请她充当一下我的女朋友,在我的房东面前亮一个相。秘书小姐一听大怒,但听完我的解释之后马上转怒为喜,立即摆出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架势。

我和秘书小姐在房东面前演了一个精彩的双簧,我告诉房东我屋子里的卫生今后由女朋友帮忙解决,就用不着劳烦她了。同时我半开玩笑地对房东说,我将要换一把可以从里边锁的门锁,希望她今后进门前先按一下门铃,否则万一我和女朋友正在亲热,岂不是大煞风景。自秘书小姐露过面之后,房东不宣而入的事件再也没有发生。吴姐把她的好奇心转移到了我的女朋友身上,令她感到奇怪的是我的女朋友只露过一次面便不见踪影。所以她几乎每一次见面都要打听我是否和女朋友吹了。显然她还想恢复她那100元的劳务费,可是我从此再也不开这个口了。

我和房东关系的破裂是由电话引起的。我进驻不久就申请安装了一部电话,我要求房东出一半钱,因为电话的户主是她,今后我若离开,电话作为固定资产也会留给她。房东同意了,让我将她负担的那一半费用从下半年的房租中扣除。

电话装好之后,我回了一趟纽约。从美国一回来我就发现房东在我的电话线上引了一条线到她家,安装了一台分机。一连几天,我每抓起电话,都可以听到另外一个分机也同时被抓起来,有时候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房东在偷听我的电话。

我一脸怒气冲到房东家里,抗议她未经我的许可就安装分机。房东说她出了一半钱,应该享受一半的权利。我说要是她事先告诉我她要装一个分机,我就不会申请这个电话线,我宁愿用我的“大哥大”,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电话。

吴姐以为我在和她说电话费的计算问题,连忙声明她家绝对不会打外地电话,市区电话费她可以出一半。我发现我费了这么多口舌也没让她明白我的意思,又气又急,对着她大声喊道:“我不在乎钱,我在乎的是隐私权。你们往外打电话我不在乎,甚至替你们出电话费都算不了什么,可是你们别接我的电话。”

吴姐仍旧对我的愤怒感到莫名其妙,她实在搞不明白,既然我不在乎钱,为什么还要对她发这样大的火。为了平息我的愤怒,她陪尽了笑险,主动承诺今后交电话费之类的跑腿活由她儿子都替我办了,而且答应让我享有接电话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只要电话铃响,一律由我先接电话,如果是找她家人的,请对方再打一遍,他们等铃响第二遍再接。如果我不在家,他们家的人也只能在铃响4遍之后才接电话。

房东的退让态度让我只能容忍这个既成事实。我买了一个叫作电话卫士的小盒子连在电话线上,任何一个分机接通就会自动切断另一个分机,这才从技术上解决了我的隐私权问题。不过直觉告诉我,麻烦还没有完,根据我在纽约生活的经验,凡是共用电话的邻居,即使不闹到反目成仇的地步,最终也会不欢而散。所以纽约人的原则是宁可共用厨房,也不共用电话。

果然,我和房东一家的摩擦自从有了这条电话线之后便连绵不断。房东的女儿上中学,自从有了电话之后便经常和同学在电话里讨论作业。一到放学时间或者周末,电话铃就响个不停,她的电话比我还多,我几乎成了她的义务接线员。更恼火的是她打起电话来常常整个钟头地占着线,令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往外打还好办,最多我用手提电话,最窝火是我刚呼了人,她就把线占住了,让我呼的人无论如何也打不回来。

有几次我急了,就在“电话卫士”上把她的线给掐了。还有一次我问一个给她打电话的男孩有什么事,他说问一下作业。我很不客气地警告他这点小事不要再老打电话,这电话不是他女同学的专线。

我的这些措施立即就遭到房东女儿的报复。有几次我不在家,她很不客气地对着给我打电话的人乱喊。对方以为我的电话变了,便很长时间失去联络,直到几个月之后我才知道这小姑娘搞的鬼。自然,她因为自己的恶作剧受到了父母的惩罚,可是我几次因为她的捣蛋误了大事,有一次牵涉到一笔20万美元的生意。当我把这个事情告诉吴姐的时候,她张大了嘴巴,为了安慰我,她随手就给了女儿一巴掌,可是从小姑娘那仇视的目光中我感觉到,今后的事情只会更糟不会更好。

我终于决定与房东分手了。在我租房满一年的时候,房东问我是否还住下去,我说除非她让我独占电话,否则我就不继续住了。这对于房东是个两难的选择,她考虑了很多天都犹豫不决。

我确实是个难得的好房客,单身,整洁,大方,而且我在邻居面前同样也成功地扮演了她的亲戚,孩子们都管我叫表舅,她自称是我表姐,对外宣称我自然也是免费住在她家的。这一次倒不是因为违法租房的问题,而是为了逃税。如果我走了,下一个房客又要对邻居重新编一套谎话,她如何去圆这个谎呢?她不能像走马灯一样总换亲戚。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讲看,我离开对于房东来说也未必不是好事。我居住期间为她安装了空调、电话,这房子再租给其他的房客就可以从月租2千涨到3千了。而且,我相信一旦有了电话就会无法忍受没有电话的日子,她未必会同意放弃电话。

果然,几天后房东通知我如果不愿住的话,她也不勉强。她非常惋惜地叹息说,像我这样好的房客实在难找,上次幸亏认识了小孙,由他帮忙才认识了我。她说上次她为了感谢小孙还给了他500元的酬金。我一听吃了一惊,这才醒悟为什么孙先生嘱咐我不要透露他的身份。我忙问:“你怎么认识小孙的?”

房东一脸迷惑地看着我,道:“他说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我是在我们宾馆认识他的,他说可以帮我找房客,怎么啦?”

我放声大笑起来:“他是一家租房介绍公司的雇员,他介绍你的房子给我,从我这里收了两千元的介绍费。你还给他酬金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