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率5%,一个新目标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张晓莉
他们走进城市,成为已经拥挤不堪的城市就业大军中的一员(曾璜 摄)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第一次正式承认中国存在失业问题。近几年,国家控制城镇失业率的目标在逐年上升。1994年为2.8%,1995年为3%,今年,国家劳动部提出要将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5%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国有企业中现有职工1亿,在机关事业单位供职的有3000万,集体企业中城镇职工为5000万,个体工商户2000万户,在私营及三资企业供职的有1000万,几项合计,城镇就业总数约为2亿人。按5%的失业率计算,则有1000万的失业人口。
一位西方经济学家曾指出:“所谓充分就业,就意味着4%或5%的劳动力是失业的。”目前西方国家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把3%左右的失业率作为充分就业标准。由此来看,5%的失业率似是一个并不严峻的概念。
如果把这一套充分就业理论讲给家住北京交道口的张大爷听,老人家又会作何感想呢?张大爷的大女儿工作的工厂处于半停产状态,放长假已达2年之久;女婿已3年没工作,靠帮人做点杂活,一月挣不了几个钱;小儿子刚干没3个月的临时工,去年年底被辞退;张大爷本人每月也就是200多元的退休金;全家人的饭经常是炒饼、炸酱面。像张大爷这样的状态也许比较特殊,但在城市居民中,因有一个成员失业而全家平均月收入只有四五百元的家庭绝非少数。事实上,理论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据调查显示,全球目前已有1.2亿完全失业、700万半失业人口。这个失业率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国目前正值体制调整时期,各行各业的重新定位,导致了失业率的上升。对人事部门而言,控制在5%,实际还是要承担很沉重的压力。
据统计,我国目前每年新增城乡劳动力超过1000万,“八五”期间城镇新增劳动力1450万人,“九五”期间则为1700万人。从现在到2000年,我国城镇需要安排的就业劳动力约6800万。
自1986年《破产法》颁布以来,我国到目前为止真正破产的企业其实只有1000多家,而事实上等待破产的企业已占企业总数的10%至15%。据有关人士以每户企业只有10名职工的粗略计算,如果这些企业破产,则有800万至1000万人成为失业人口。而与此同时,我们的就业能力已趋向“饱和”状态。国有企业中的冗员已高达3000万。
与这两方面人员相比更为可怕的,是从各地农村正在越来越多地流向城市的“流动民工”。据估计,“多余的”农村劳动力达1.3亿至1.5亿。目前,已有大约50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进城成了“打工仔”、“打工妹”;其中很多人已落地生根。已经不堪就业问题之重负的城市,又能容纳多少农民弟兄呢?
一个社会要保证其活力,失业和失业者重新寻找择业机会,这都是难免的。适度失业是市场经济发展中一种很自然的现象。问题在于:我们对于失业所带来的社会因素的估计程度。
有关专家认为,为保证对失业率的控制,我国首先必须保证一个不间断的、至少10%的极高的经济增长率,以便用辅助工作和建筑工作等提供给失业者充分的再就业机会。其次,应充分发展小城镇,吸引农村流动人口回流到内地。第三,进一步发展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以及作为第三产业的众多小企业。第四,在控制失业率的基础上,应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网络,帮助失业人员重新择业。
5%的失业率并不可怕,只要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个5%。
据估计,我国农村的“多余”劳动力达1.3亿至1.5亿。已经不堪就业问题之重负的城市,又能容纳多少农民兄弟呢?(陈小鹰摄) 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