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的这些贪官们

作者:贾冬婷

(文 / 贾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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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琴

2000年6月2日,原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中信集团嘉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德琴挪用公款案一审宣判,金德琴以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0年,国务院从国家外汇储备中拿出3000万美元,委托中国银行借给中信公司,作为嘉华银行增资的备用贷款资金,1990年至1995年,金德琴利用职务之便,从中先后侵吞3932万港元和159万美元。

朱小华

2002年10月10日,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受贿案一审宣判,朱小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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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至1999年,朱小华利用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股票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05.9万余元。

段晓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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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0日,华夏银行原行长段晓兴受贿案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而2002年8月22日一审曾认定段晓兴受贿7万余元,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

一审判决认为,1998年12月,段晓兴利用担任华夏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对银行工作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故意提供的虚假材料不认真审查核实,向北京金万利油脂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5亿元,为此,段晓兴于1999年2月、4月,先后两次收受蔡燕军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美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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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冰

2003年12月10日,中国银行原行长王雪冰以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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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认定,1993年至2001年,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不过根据2002年11月初,中纪委公布对王雪冰的审查结果,还提及他在担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和中国银行行长期间,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梁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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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9日,中银国际前副总经理梁小庭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993年1月至1994年3月,梁小庭利用担任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香港友协贸易有限公司、潭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许超凡,申请融资认购股票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许超凡给予的贿赂款共计港币29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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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歌

2004年4月2日,中国银行前副行长赵安歌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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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歌因涉及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抽逃银行资金一案,被控受贿579万元人民币,挪用公款5000万元人民币。

张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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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该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恩照因涉嫌违纪,目前正在接受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的审查,这是该行首次公开承认张恩照“涉嫌违纪”。2005年3月,建行宣布张恩照因个人原因辞去建行董事和董事长职务,其职务由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兼央行副行长郭树清接任。

据悉,张恩照所涉案件在美国加州蒙特雷县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从2004年8月初开始受理,预计在2006年三四月份正式开庭,目前已经进入跨国调查及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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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宝

2005年8月12日,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总裁刘金宝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刘金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官人民币朱小华法律中行金融界张恩照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