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志杰为什么被关了12年?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庄山)
谁是被害人
花白的头发,憔悴的面容,有气无力的声调,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杨志杰都要比实际的年龄至少大上10岁。这名46岁的汉子虽然一再强调自己“记性不行了”,但1991年3月4日夜里12点左右被抓的情形却怎么也忘不掉。整整12年的看守所生活,对他来说并不仅是一场噩梦。从2003年6月6日释放后的这些日子,他虽然很少出门,但住在村西的他还是与住在村东的爆炸案受害人牛民好碰过两次面,“谁都没言声,我也不怨他,他家也挺惨的,我恨的是公安不问青红皂白抓人”。
1991年2月9日凌晨1时许,河北省曲阳县党城乡党城村村民牛民好家发生爆炸,牛民好4岁的儿子被炸死,牛民好和妻子、女儿受伤,妻子重伤致残。12年间,牛民好把所有仇恨都寄托在对“凶手杨志杰”的审判上。然而,他虽然四处奔波,“凶手”最终还是释放了。起初,他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一度放出话来要以性命相拼,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对杨家的敌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么多年,公安怎么会抓错呢?”现实让牛民好无法回答“谁是被害人”的问题。
不审不判,关死算了
杨志杰案当初的主办检察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保定分院赵晓波说:“虽然办案时间、退卷次数法律都有明确的限制规定,但前些年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是这样。案卷递到检察院,我认为起诉证据不充分,卷就退下去了,再上来就重新计算时间,接到退卷后,公安的刑侦时间也重新计算,到头来,大家都不超限。”杨志杰在如此的司法过程中没完没了地被关在了看守所里。
其实,杨志杰更没有想到公安会把他当成嫌疑人,当时任曲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音向记者介绍说:“案发当天没有找到有力的直接证据,盘问过杨志杰和他的小舅子,后来了解到两家曾经有过一些矛盾。队长张培玉认为嫌疑人是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直被公安机关用来推导案情的作案动机是:十几年前,牛民好的姐夫和杨志杰的岳父家有纠纷;案发前数月,牛民好和杨志杰的内弟发生矛盾;作为村里的电工,牛民好在这年春节前曾经卡断了杨志杰内弟家的电。
“我以为调查清楚就完了,怎么也找不了我的罪。”杨志杰感到自己当初的想法过于幼稚,在刑警队被吊打的27个昼夜里,“实在熬不过呀”。从1991年3月8日开始,他做了6次有罪供述,但在6月下旬公安预审中,他又作了彻底的翻供。杨志杰的律师牛炳宜分析说:“口供几乎是公安最依赖的证据,一翻供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案件陷入了僵局,杨志杰却依旧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直到1992年10月才宣布强制逮捕,也就在同时,曲阳县公安局将“侦查终结”案卷移送河北省检察院保定分院审查起诉。
赵晓波向记者回忆说:“送上来的卷就没有站得住脚的证据,不客气地讲,纯粹是人为推理的结果,我看完卷就给退回去了。”据赵介绍,卷一共退了四五次,由一本增加到了三本,而曲阳公安“每次提供的补充材料等于没有”,赵不得不强调“县里查不清就别上来了”,于是从1996年退下去后案卷就停留在了曲阳县。
看守所中的杨志杰并不知道自己的案子给外面带来了这许多麻烦,看着公安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而自己写的一大堆材料始终无人过问,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人忘记了,“我请求他们提审我,但他们说我缺钱、缺烟可以给我,就是不让我跟他们提案子。”牛炳宜律师认为这个时候“公安应该知道回头了”,但事实却是,办案人员明确说“绝对是他没错”,“不起诉、不审理,那就关死算了。”
一位公安局的人士对记者说:“当时刑侦队长张培玉已经因为这个案子立功受奖,提了公安局副局长,后来又当上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他自己弄的案子怎么可能自己来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主管超期羁押清理的副检察长赵大明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对于公安的违法办案期限,检察院有驻所检察,一旦发现,可以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但他同时也承认,“检察院虽然有职责,但具体怎么操作一直还没有实质性的规定,这块不太衔接。”而赵晓波感觉是:“检察院有监督职能,但说了不算,人家根本不当回事。监督权实质是空的。”他在办案过程中曾经被一位熟识的公安干部抢白:“你放吧,放了我劳教他。”
一审迟到了7年
杨志杰案被媒体披露至今,赵晓波始终不愿意接受采访,今年54岁的他1999年因病休养,他觉得“杨志杰案开庭是他十几年检察生涯中最狼狈的一次”。因为,作为主诉检察官他并不同意这起案件的起诉,但是当时,他只能执行。案子毕竟在检察环节上呆的时间太长了,主管领导决定“把球踢到法院”,“程序改革不允许法院退卷”。
检察院主管领导的考虑恐怕还不是这么简单,从记者采访中了解的材料看,案件陷入僵局后,曲阳县政法委、保定市政法委都多次组织协调,后来这个难题交到河北省政法委,省政法委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1997年3月17日,省高法刑一庭出具阅卷提纲,提出三个关键证据及来源问题尚须核查,但同时表示:“本案现有证据也可证明系被告人所为”。
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今年74岁的赵玉士从1993年就开始关注这一案件,2003年7月31日晚,提起这份阅卷提纲,这位50年代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老人依然很气愤,他对提纲的评价是“前后矛盾”,他认为,“政法委就不应该管具体案子,汇报是人主导的,不可能保证法律公正,这是体制上的障碍”。对此,牛炳宜律师也有自己的看法:“在检察院还没有起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先拿出意见,将来案子要是上去怎么办,这本身就是违法的,等于完全剥夺了我的当事人的上诉权,也剥夺了我的辩护权。”
1998年4月7日,“杨志杰涉嫌爆炸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地点设在曲阳县公安局看守所的一间办公室,从上午10点持续到下午2点,庭上除控辩双方及审判人员外,几乎没有旁听席。庭上,赵晓波只是“在律师的用词上找了点毛病”,一下庭便遭到埋怨:“人家说半天,你什么都不说。”而赵的回答是:“我说什么呀,人家都说的事实,我没的可说。作为执法人,凭良心讲,这就不能起诉。”
当然,牛炳宜认为自己的无罪辩护是成功的,她抓住6次有罪供述笔录和公安部爆炸残留物鉴定两个重要环节,认定“杨志杰被收审至第5天,卷中始见第一次供认有罪的笔录,而这6次口供有明显的修正、补充、完善并逐渐与现场勘查笔录趋于一致的痕迹,是典型的逼供、指供、诱供。”公安部的鉴定被她用作了无罪证据,因为“鉴定残留物只含硝酸铵成分,而杨志杰所供述的爆炸物却是县四矿的2号岩石铵锑(含硝酸铵、锑恩锑两种以上成分)”。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审法官杨忠向记者解释说:“要么死刑,要么无罪,这是这么多年我经手的惟一一场结果这么绝对的案子,关于案件的证据存在认识的问题,控方既然指控有罪必然掌握了一定证据,辩方作的是绝对无罪的辩护,人民法院居中裁判,不偏不倚。6次有罪供述也可以理解成刑侦人员根据案情的需要审讯选择了不同的侧重点。对于炸药成分问题,严格说,没检出锑恩锑并不等于没有,还存在两种可能,一方面可能是现场提取检材不够专业,另一种可能是保管、运输中不得当。证据确实有矛盾,但不是不可调和、不可解释的。”
但是,审判在一个半月的限期内并没有做出,直到1999年4月,保定市中级法院才做出判决:被告人杨志杰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并没有采信律师的意见。”杨忠说,“省政法委、省高院的把关意见对我个人审理是没有影响的,之所以拖了一年,至少可以说明,我们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做了大量跟其他案件不一样的工作,要说超审限,在当时中国司法界是比较普遍的。”
46岁的杨志杰虽然一再强调自己“记性不行了”,但1991年3月4日夜里12点左右被抓的情形却怎么也忘不掉。整整12年的看守所生活,对他来说并不仅是一场噩梦。
放人需要权力
一审判决后,杨志杰提起上诉。牛炳宜向高院提出要求,“希望不要让原来拿过意见的法官来审理。”1999年12月21日,河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牛炳宜认为:“二审其实可以直接改判,发回重审是资源的极大浪费,不过就是给下级一个面子。”赵晓波说:“发回重审就不该存在,无形中增加了诉讼程序,成了退卷的变换方式,发回重审的好处只能是法院不超审限。”
杨忠介绍说,保定中院接到卷后,预定在2000年4月5日进行审理,但2000年4月3日,保定市检察院以原办案人员已经更换为由申请延期审理。经几次催促后,2000年11月7日,保定市中级法院以“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法院恢复审理”,裁定按检察院撤诉处理。“皮球又彻底踢回了检察院。”1999年6月调任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3月调任秦皇岛市检察院检察长的郝建田对记者解释说:“检察院认为该案证据不是确实充分的,既然已经察觉超期羁押的问题,就要尽快落实,但曲阳县某些领导认为不太稳定,市政法委也考虑这个因素,我们也一直在催。”
记者采访的基层工作的多位人士都一再强调“稳定对我们来说有切身感受”,为此,直到2002年12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才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可能也还是为了“稳定”,曲阳方面在做通了牛民好工作的情况下,才在2003年6月6日,释放杨志杰回家。
超限也无奈
“12年你觉得长了,1年长不长?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说,多押一天都是违法的。”一位公安人员对记者说,他认为杨志杰被无辜关押这么长时间,很大程度上是“传统沿袭下来的泛行政化倾向在作怪”。同时他也强调:“咱们的司法程序在各个环节多少有点脱节,每个环节的物质保障不充足,从侦查环节看,先不说人员素质的事,单看有的大而复杂的案子,证据不好取,靠现有的财力、物力、时间都实现不了,依靠口供,超期羁押都是难免的。”杨忠说:“咱们国家法官的职业保障不足,国外一名法官配有若干助理、若干书记员,而我们的法官做了太多不应该由他做的工作。我审理一个案子,先要把案卷吃透,要送达起诉书、开庭通知、判决等等,一个案子至少跑四五趟,保定市3个区、22个县市,这一个月我审结了12个案子,光跑也跑不过来。”
“超期羁押是一种程序上的违法,我们的法律规定了你不能那么做,却没有规定你那么做了怎么处罚,每个人自然也都能找到方方面面的主客观原因。公检法互相监督,都能够发现问题,但都没法解决问题。”杨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