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被告文强
作者:王鸿谅畸变的家庭
文强案的一审和李庄案的二审放在了同一天,都是2月2日,不过旁听证依旧一票难求。庭审9点30分才正式开始,法庭外等候安检的人群9点不到就排起了长队。凭身份证和旁听证入场,寄存手机等物品,接受安检,登记证件号码和姓名,才能进入法庭。两本登记簿显示出200多张旁听证的去向:被告家属,重庆市各单位,公检法各系统,人大、政协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因为记者众多,法庭最后面的过道上,专门添置了一排临时席位。
本刊记者旁听了持续5天的庭审,第一天上午听众最多,270多人的座位,空余不到30个。可是等庭审真正开始,复杂、冗长而又单调的诉讼程序,实在挑战旁听者的耐性和毅力。从2月2日中午第一次休庭开始,空座以倍数递增,最少的时候,旁听者不到20人。即便是法庭调查全部结束后,开始法庭辩论的2月6日,旁听人数依旧难以与第一天抗衡。这实在也是一种悖论,当时虽然法庭里早已不需要对号入座,可等候在法院大门外的那些人,还是无法获得旁听的机会。
5名被告,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和陈涛被法警带入被告席。身穿果绿色棉袄的周晓亚是唯一的女性,唯一在5天庭审中放弃自我辩护、保持沉默的人。她是文强的妻子,也是文强被指控的受贿罪中,主要负责收钱的人。她今年57岁,大文强两岁。如果算到2010年的国庆,她和文强的婚姻,就会满整整30年。认识文强之前,周晓亚只是重庆虎溪电机厂的普通职工子弟,当然,那时候的文强,也只是普通的插队青年。随着文强的仕途擢升,她陆续换了几个工作,从虎溪电机厂调到重庆天然气公司协会,直至退休。只有初中文化的周晓亚在职业上并没有可书写之处,因此文强妻子的身份,就成了她人生中最有附加值的部分。她承认公诉人的所有指控,不做任何辩驳,面对法官和辩护律师的询问,都以“没有话要说”作答。只有2月6日晚上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她终于走到话筒前,掏出已经写好的纸,哽咽地念了一段悔过书,请求法庭轻判。
2月2日,文强(中)等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
不管外人眼中的文强是什么样子,至少在这段婚姻中,文强信任妻子周晓亚,并把家庭的财产大权交由她来管理。无论是过年过节过生日的“红包”、暗含请托的好处费,还是蹊跷的“干股分红”,绝大部分钱物都直接给到了周晓亚手里,文强并不会主动过问,但态度上完全是默许。当然,部分钱物文强事后是知情的,因为周晓亚“不一定每次都说,想起来了就跟他说一声”。全部52页的起诉书中,第一项罪名就是文强和周晓亚的共同受贿,长达18页,下列19小项,时间跨越13年,从1996到2009年8月文强被“双规”之前,共计110多笔,1546万多元。不过这些款项中,有几笔较大数目的钱款和物品估价成为庭审争议焦点,因此在合议庭做出决断前,有高达四五百万元的数目依旧存疑。
文强妻子周晓亚出庭受审
如果受贿款项证明的是文强夫妇的贪婪敛财,那么他们对于如何处置这些钱财,实在缺乏基本的投资眼光。作为丈夫的文强基本不参与家庭的财务运作,他不知道妻子担心离婚偷偷买了几处房产“留做后路”,甚至还买到了两处“烂尾楼”;不知道妻子偷偷在朋友周红梅那里隐匿了一些钱财,包括6万美元、一块劳力士手表、一条手链和两条项链,那是2004年,重庆有传言他要被查,可能会出事;也不知道妻子被周红梅劝说搞的许多投资都血本无归。算起来,周晓亚最成功的置业,应该是和周红梅一起开发的仙女山别墅。从买地到盖房,周晓亚投资160万元,工程由周红梅的公司完成。而文强是在快要完工的时候,才得知消息。在文强落马之后,这栋别墅被估出了高达3000万元的身价。
周红梅与周晓亚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相识,她也是文强之子文伽昊的干妈。除了朋友之外,她与周晓亚也是一种奇怪的伴生关系,她的装饰工程公司借助文强的帮忙,承揽到了几桩大型的装修项目,继而以送给文伽昊35%干股的方式,用分红等多种名义给文强夫妇送钱,累计162万余元。她也陆续牵线,给周晓亚介绍过许多买地、买楼和土木工程的项目,说是共同出资,但自己出资很少,还常常打借条从周晓亚那里借投资款。虽然屡屡失败,连同一个开发商的烂尾楼都买了两次,血本无归的钱高达300多万元,周晓亚却依旧对周红梅深信不疑。从检方的举证看,周晓亚对于相熟的人,在借钱方面相当大方,她可以一次性借给家里的钟点工10万元,也可以陆续借给相熟的美发店老板四五十万元。
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的文强(摄于2008年4月1日)
只是文强对于这些,都不闻不问。检方举证中的那十几处房产,文强自述“许多都是在照片里才第一次看见”。其他的钱款去向,文强的表态是,“周晓亚是我老婆,她认的我也认”。对于两人唯一的儿子文伽昊,文强也并没有过于严格的约束。2001年文伽昊高中毕业,经由中介到加拿大留学,从当年2月到11月,为期仅8个多月,理由是“不习惯那边的生活”。短短的8个月里,他还回国两次。学业一无所成的文伽昊,一直靠母亲周晓亚的资助生活。2008年7月,周晓亚一次性投资了25万元给儿子开网吧,是否有盈利,文强不知道,检方似乎也说不清楚。
虽然文强给了妻儿衣食无忧的庇护,但他也背叛了自己的婚姻,抛开庭审前那些难以证实的桃色新闻,单从庭审看,他与一名夜总会女郎有不正当性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而他与另一名23岁在校女大学生的关系,到底是强奸,还是双方各有所求涉及12万元的交易,因为不公开庭审,目前还没有定论。只是凭借权势累积而来的财富,如今都成了过眼云烟。作为丈夫和父亲的文强,在被告席上如何反思和悔过,也无法逆转这个家庭分崩离析的结局。
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名贵礼品
局长的财富
如果从庭审规模来说,只有5名被告的文强案,在重庆打黑系列案中根本不算什么。前期已经开审的系列涉黑组织,动辄几十人,被告席上人头攒动。但从级别来说,从正厅级位置落马的文强,是这轮打黑除恶中的最大“保护伞”。
虽然只有5名被告,庭审依旧难以避免地陷入了冗长和单调。庭审分为两大部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理论上后者是旁听者最期待的智慧交锋,但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庭审现实里,控辩双方的观点和意见,在法庭调查部分早已经重复发表。法庭调查的确是一个挑战耐力的过程,先由公诉人将52页的起诉书全文宣读,接下来,5名公诉人再根据起诉书的各项罪名,每一小项依次向5名被告分别提问,然后8名出场律师分别提问。这也是一个帮助法官和旁听者建立认知的过程,就算手边没有任何文字材料,也能逐一明白每个被告在这场起诉中面临的指控。接下来是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质证,举证基本都是公诉人的事情,被告和他们的辩护人再针对证据一项项陈述不同意见。在文强案里,法庭调查持续了4天。控方的冗长举证和辩方难以避免的冗长重述,都考验着审判长王立新的庭审控制能力,他是重庆市五中院刑一庭庭长,也是谢才萍案的主审法官。
被告席上的文强略微有些佝偻着背,熟悉他的人感叹,“以前他哪是这样?嚣张威风得很”。文强的嚣张,与他的仕途密不可分。1992年9月,文强调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重庆直辖后,他继续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年11月被提正厅级,2003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领导岗位任职16年后调任,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能在重庆公安系统如此长时间地站稳脚跟,文强的个人能力不容抹杀,他在刑侦方面的才华,屡次被公安部的各类奖章所证明。这名声的顶点,自然是2001年的张君案。他曾在张君案宣判后接受过本刊的采访,侃侃而谈破案心得,自豪和兴奋溢于言表。这一度也是文强安身立命的本钱。1992年调任重庆之前,他已经攒下了35万元的现金,文强也在庭审中不止一次重复这笔积蓄,他目的明确,既然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指控中,检方将1992年作为计算起点,那么他在巴南的积蓄和财物都应该排除在外。文强说,这35万元都是巴南时期的破案奖金,以及生活补助的结余。除了现金,他的收入还有一部分换成了各种红酒和白酒的收藏。
得到检方认同的这35万元,实在是个令人吃惊的数字。因为根据检方的计算,文强从1992年之后到重庆任职,到2009年被捕之前,18年的全部工资收入只有21万余元;而周晓亚直至退休的全部收入也只有34万元,都低于文强1992年之前攒下的个人积蓄。这些奇妙的数字,再次证明了一点,试图通过公开统计来理解一名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阳光财产,只能是徒劳。文强显然不认同这种计算,他再三向法庭陈诉,公安系统的工资卡有两张,一张是交通银行的,另一张是光大银行的,检方完全回避了光大卡里的收入。文强的陈述,还揭示出公安系统的其他收入来源,一个是年终奖,“公安系统下面有很多公司,几十个门面,都是有收入的,这些都是公安局的自由资金,会用来发一部分年终奖,而且就是取消年终奖以后,这些公司还有许多依旧存在”。一个是破案奖金,“一些大案子破了以后,会有几十个单位为了表示感谢,敲锣打鼓地上门送钱”。还有一项是出国补贴,文强参加的各种出访,仅庭审中提到的,就包括欧美多个国家,他的这些行程,不需要个人支付任何费用,还有每日的生活补助。
虽然庭审充斥着复杂的数字计算和长篇证人证言,但文强和他的3个昔日警局同事,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公交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在庭审中针对每一笔证据举示,几乎都能迅速找到自我辩护的要点,令人惊讶地显现出刑侦方面的专业特长。在文强的受贿罪名部分,有几笔钱款成为庭审争议焦点。一笔是赵利明2008年春节送给文强的一幅青绿山水画。这幅署名张大千的画,在检方出具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书》中,被估价高达364万元,有意思的是,这份检方坚称“具备司法鉴定合法性”的鉴定书并未明确判别画的真伪,就直接给出了价格。行贿者赵利明则在庭审中多次声明,这幅画只是高仿的假画,自己最多只花了4.5万元购买。他能够详细地陈述2004年的购买经过,以及几次请专业人士鉴定的过程,他还能提供卖主身份以及几名鉴定人的信息。重新鉴定于是自然成了庭审中的一个焦点。而文强在公诉人的举证后,提出查阅书证中关于此画鉴定日期的要求,继而向法庭陈述,画的鉴定日期是11月15日,在此日期之前,无论是他的供述,还是赵利明的供述,这幅画都不是重点,也不存在任何请托事项,只是春节送礼。而当鉴定结论出来后,笔录的重点就全变了。面对重新鉴定的要求,审判长王立新只能多次在庭审中表示,“合议庭会在休庭之后做出判断”。这也意味着364万依旧存疑。
还有一笔是陈涛在公安局办公室为谋求升职送给文强的40万元。文强和陈涛两人在法庭上不约而同否认了这项指控,他们都对口供的时间提出了质疑,含蓄地暗示了刑讯逼供的存在,传说中的沙坪坝公园“提外讯”基地在4人的庭审供述中不约而同多次出现。当然,这部分阐述,并没能在法庭调查中翔实地展开,法庭辩论的环节,也只是点到为止。
与受贿罪不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举证责任,要由被告自己承担,在清算文强家产的时候,对于文强的许多供述,检方都以“不具备可查性”为由,建议法庭“不予采纳”。但这并不妨碍从这些陈述中得到一个基本结论,假如文强可以恪守清廉,以他的职位,同样可以衣食无忧地体面生活。可惜这只是假设,贪欲是无止境的诱惑,身居要职的文强,根本不打算抵制这种诱惑。节日和生日的红包,他来者不拒,而那些有求于他,有请托事项的“好处费”,他也坦然受之。十几年累积下来,除了起诉书上指控的1600多万元犯罪所得,他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还有1000多万元的差额。
“大哥”的江湖
在重庆这样一个迅速城市化扩张的城市里,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权力究竟有多大?文强给出了一个负面样本。对他的解读,不可避免地与他的张狂性格联系起来。他抓捕张君时的本能场面,成为最好的切入点,“冲上去一脚踩在张君脸上”,继而打电话向领导汇报,“抓到张君了,他就在我脚下”。
通过大案要案获得政治资本的文强,个性中张狂的那一面,也在不断放大。庭审中的各方供述完全印证了这一点。耐人寻味的是,他动用自己的权力,有时候并不是为了某种明确的利益,而是为了证明自己在场面上的地位和威风。赵利明在庭审中这样解释自己的送礼动机,“我曾经被文强边缘化过,那种滋味太难受了”。他经过了多次调任,从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到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后来到公交总队副书记,连文强也当庭承认,“赵利明的调任,一次不如一次”。
身为涉黑团伙主犯的龚刚模这样供述:“我通过黄代强认识了文强,黄代强介绍说,如果不认识文强,就是混得差。黄代强平时很牛,可对文强说话时是另一副面孔。文强说话,他和陈涛两个就维持秩序,大喊安静。”以商务会所名义组织卖淫的涉黑团伙主犯王小军则这样供述:“文强经常来唱歌,每次来都不交钱,大多数时候都是让陈涛打电话订房间。陈涛、黄代强他们坐在两边,众星捧月一样对文强”;“有一次陈涛让我去买一束鲜花,我以为他是要送给哪个小姐,结果他拿到花,单膝跪地,献给正在唱歌的文强”。
身为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黄代强和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陈涛尚且要如此,其他的普通民警就更不用说了。受过文强关照的解放碑派出所所长叶亨奎,因为依法履职检查了马当的夜总会,被文强通过总台电话叫到夜总会,涉黑团伙主犯马当的供述这样描述当晚情形:“文强喝了一斤多茅台,到夜总会唱歌,找了十几个小姐,叶所长来了,文强骂他来晚了,要他给在场的每个小姐敬酒,还说:你不喝,信不信我明天就撤你的职?叶所长敬了十几个小姐每人一小杯,喝完以后含泪站在一边。”这种混乱和恣意,不像警察,更像江湖大哥。
攀附上了文强这把“保护伞”的黑老大们,在起诉书上一共有6个人,分别是他的弟媳谢才萍、白宫夜总会老板岳宁、豪诚国际会所老板王小军、保利夜总会老板龚刚模、云梦阁俱乐部老板马当,以及“猪霸”王天伦。这6个人与文强的关系也各有亲疏,谢才萍虽然是他的弟媳,可她持续开设地下赌场的行为,一度差点影响了文强的仕途,文强对她也是恨之入骨,在谢才萍被网上通缉之后他专门召集家族会议表态,“谁也不许帮助谢才萍,最好把她抓起来,判得越长越好”。岳宁和王小军与文强打的交道更多,除了文强的多次免费消费之外,奉上的“红包”分别是22万元和32万元。龚刚模和马当与文强都只有一面之缘,给的见面红包分别是1万元。而王天伦则是为了打捞有命案的弟弟,通过掮客李劲松联系上黄代强和文强,各自送了10万元和20万元。这样梳理起来,其实也很简单,身为副局长的文强通过他的“兄弟伙”,把权威衍生到了那些娱乐场所,他享受着理所当然的娱乐消费,也乐于在众人面前展现出他的大哥地位,直至泥足深陷。
可这种“兄弟伙”的关系,大难临头的时候,实在是貌合神离。黄代强、陈涛和赵利明都在庭审中表示,他们内心对于文强并不认同,只是迫于他的权势。最明显的例证,是文强的所有受贿都截止于2008年7月他调任司法局之前。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也有助于理解文强调任司法局后的愤怒,有知情人描述,司法局给文强接风的宴席上,文强当场发飙,撤着桌布,掀翻了一桌的酒席。
回到庭审的现场,仔细聆听所有可以摆上台面来质证的材料,除了钱权勾结的潜规则,或许还有头绪繁多的思考,警察职位的微妙差异、不同岗位上的理想与追求、诱惑和坚守。比如努力避免被边缘化的赵利明,“淡泊名利,潜心做学问,做一个专家型警察”的理想,也永远成了泡影。也比如遭遇了大起大落的陈涛,就在文强的实权被削弱的时候,从治安总队一支队队长升任副总队长的陈涛,却迎来了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敛财高峰”。春节、中秋还有他的生日,娱乐场所的老板们都自觉地送钱财上门。而陈涛与文强的关系,也在2008年初全面恶化,他们的矛盾成了公安局人尽皆知的事情,文强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有我的地方就不能有他”。陈涛也是唯一在最后陈述环节泣不成声的人,他说自己受贿的27万元现金都存在银行卡上,没有动过,他说老家83岁老母亲独自一人,穿的是补丁衣服,吃的是水煮青菜饭,他说如今家中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妻子身上,除了家人的吃穿,还有每月3500元的房贷。■ 社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