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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奶粉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读者zipf)
7月初在苏果超市一次性购买了12袋金装“雅士利2段”,其中袋装的10袋,盒装的2盒。三聚氰胺风波起后,家里停了雅士利,“十一”放假回宁,把剩下的3袋、1盒带过来退款。
3个袋装的答应退货,但是盒装的外包装被我扔了,里面没拆封的奶粉被拒绝退货,理由是“没有条形码”。但有促销员作证我的奶粉确实是这家超市购买的,而且退还的奶粉显然已不能用于销售途径,为何超市还要因为包装不完整而拒绝退款呢?
有毒奶粉事件出了以后,除了最起码的免费筛查治疗之外,消费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生产厂家和超市都比较冷漠,而我们似乎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来维护应有的权利。一个基本的假设是,消费者购买任何产品以后,是否都有保留全部包装、票据等各项证明的义务,以确保意料之外的事故发生时,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当时是信用卡消费,被告知退款只能退到信用卡上。我解释说,信用卡已在9月底注销了,能否退现金?对方告知,要现金消费达到129元以上,可以凭借小票现金退款。于是购买了130元暂时用不到的洗发水等,这才到柜台成功退款。如果那袋奶粉不予退款是客观合理的,那超市为何要引导我这次消费?而且我注意到退货过程并没有扫描条形码。信用卡持有人并没有无期限使用信用卡的承诺,那么遇到类似的退款事件是否就无法处理? 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