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风波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济南 鲁峰)
日前,一个离异的朋友携带所有证件到济南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料工作人员告知,因为户口本上没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的个人盖章,无法办理。回到家后,朋友气不过,拨打了当地政府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此问题,当天下午就得到了当地民政部门的反馈。工作人员告知朋友,他所持有的证件是可以办理的,等有空时携带这些证件再到所去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即可。朋友对这一解释持有异议,并表示不可理解。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可能是刚参加工作的,不太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对此,朋友还是纳闷。
事情的经过是:朋友和未婚妻携带所有证件到未婚妻户籍所在地的济南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由于没带办理结婚证的两寸照片,登记处的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告知朋友需要到院内拍摄登记照片的地方拍照。到了拍照的地方,工作人员看到朋友的户口本某处有空白,告知需要到登记处询问一下是否可以登记。朋友拿着户口本到了登记处,工作人员并没直接回答朋友的问题,而是发现了其他问题——朋友的户口本缺少户主单页,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朋友愁眉苦脸地走出了登记处,回到院外的拍照室。与妻子说话间隙,朋友忽然发现拍照室桌上的档案袋旁边放着一张盖有“公安厅和公安局”印章的户口单页,正是缺少的那张主页。朋友拿起这张户口单页飞奔到登记处,工作人员很淡定。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拿到带有印章的户口单页后,又看了看户口本的其他部分,突然说:“你这个户口本的个人信息处,没有派出所民警的盖章。”“这样不行?”朋友赶忙问。“不行。”女性工作人员用两个字进行了回答。“为什么不行呢?”“我们这边的户口本都有派出所民警的盖章,你这个没有盖章,不行的。”“我这个户口本是老户口本了,有十几年了。”朋友继续接着说,家里那边的户口本“好像都没有派出所民警个人的盖章,之前的婚姻也是用的这个户口本登记的,而且还是在济南这边的其他区登记的”。这时,另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走过来,拿着户口本看了看,重复说了刚才女工作人员的话。面对这种情况,朋友表示婚期临近,时间比较紧,希望可以通融一下。该男士说:“我们这里有规定,肯定是不行。”随后建议朋友,如果想赶快办理登记手续的话,可以让朋友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给开具一个户籍证明邮寄过来。
手里拿着户籍证明,人就在面前,却还要让家乡另开户籍证明。朋友见再交涉也无望,只好无奈地走出了登记处。随后,就有了开始的那一幕。 风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