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为梦想,何为现实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崔晓)
某日晨起,循例打开电视机收看中央二台早间新闻栏目“第一时间”。但如此日常的事情却在今日发生了爆炸性的效果,缘由就是其中的一则新闻:昨日国务院发布新“国五条”细则。其中关于二手房交易从严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内容顷刻间摧毁了往日的宁静。
说来也巧,我们一直决心不做房奴,但去年10月新婚后逐渐觉得在杭州这个天堂城市若没有属于自己的小窝,他日若有了孩子,即便花了借读费都不确定能有个学习的位置;况且我和老公算过一笔账,每个月2000多元的租金半年一付给出去,难免觉得成天忙里忙外却都在替别人打工似的,到头来房子终究还属他人,想想总不如自己供房。于是乎,经过一个春节的酝酿,我们返城后就决定在靠近市区的地方咬牙买套小户型二手老房。
看房不过两日,这周二砸出去5万元押金通过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了居间协议。可新“国五条”细则这么一出,让还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我们可谓进退两难啊——进则难保签订合同后,原定的成交价1%的个税要一跃至无法承受的增值部分20%的个税被从严征税。因为我们意向购买的是房改房,建于1988年,那个年代的单位福利房,一套50平方米的居室至多不过几万元。可再看看现如今的杭州,寸土寸金,一套这么老的房子也卖到2万多元/平方米,且还不是市区。作为“刚需”一族的我们按老政策啃下这么套老房子已然是家庭财政吃紧,这个当口哪能经得起这么一吓?而退呢,则5万元定金怕是要就此打了水漂,这不拿小老百姓寻开心么?这不是让我们几天内如做梦一般颠荡,顿时迷惑何为梦想、何为现实了么?何况,以前不买房不知道,原来,在实际买卖房屋交易过程中,杭州的行规是:买卖双方交易行为中所需缴纳的税额都由买方承担,甚至连中介的佣金,法定本应买卖双方平摊,但杭州却是全部由买方支付。这种种在交易中让人诧异的不平,戳伤的不只是我们本不鼓胀的钱包,却也戳中了我们这些城市新居民在城市房产供需关系中只能居于弱势位置的软肋啊!
新闻一出,想必所有想买二手房或已经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人们都无法淡定了。只是在担惊受怕、忐忑不安之余,作为社会公民,我不得不疑惑:难道本意是为了调控房产市场,抑制投机行为的政府新规,出台后反倒让好不容易能买房的“刚需”人群重陷买不起的困境,本来卖得出的房子也卖不掉了?从看房到几近签订买卖合同,前后不到一周,我却已觉一轮天翻地覆。看来,说自己不招调戏还真是太过于谦虚!今晨又有消息说三部门正磋商“国五条”落实方案,若真能做到有区别征税、保护“刚需”,才可实现政策出台的初衷啊! 梦想现实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