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多”与“荒”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范静波)

近几年,所在法院新招录的审判人员基本都是名牌大学的硕士、博士生,还有好多是“海归”。在上海,公务员考试无论是报考基层法院还是市级法院,报名条件都是法学硕士再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相对其他机关来讲,报考法院的要求要高一些。尽管如此,每年还是有大量的法科生报考法院,录取率常常是几百比一。应该讲,通过准入资格的限制,再加上近乎残酷的公务员考试选拔,所录取的人员基本都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法官的潜在素质。

与上海等发达城市法院在录取审判人员时优中选优相比,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却面临着法官断层的危机。父母以前插队在陕西的一个山区县城,我中学毕业前也一直生活在那里,今年过年回去和以前的中学同学相聚时,才知道有位老同学也在当地法院工作,同行在一起不免聊起了工作情况。老同学是1999年高中毕业进的法院,当时还没有公务员考试。由于年纪还小,单位让他脱产在政法大学读了三年大专,回来以后满以为干上三年书记员就能当上法官,不想从2002年起,国家开始进行改革,要做法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老同学连考5年没考过,也就放弃不考了,被安排在法警队工作。他说:县法院这些年法官严重缺失,改革前入职的人素质普遍不高,通过司法考试的寥寥,只能安排到行政岗位或者法警队工作;想招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大学生,人家也不愿意来这小县城。有两年倒是招来了几个大学生,但是干了两年,考过司法考试就都辞职去做律师了。老同学还说,以前还有人托关系进法院,现在基本上没有了,因为去行政部门待遇一样,要求还低,工作还轻松。

没有实施司法考试以前,基层法院并没有法官荒问题,改革的初衷是提高法官的素质,不想却造成无人办案的情况。无疑,提升司法队伍素质这条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但却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法官的从业资质提高了,但待遇和环境却没有相应提高。法官职业作为进入门槛较高、专业性强、培养周期长的一门职业,应当适当提高与之相匹配的待遇,才能招得到人才、留得住人才。发达地区因为区位优势,加之严峻的就业形势,法院在法官的招录上尚能游刃有余,但是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却是捉襟见肘。其实,我们国家每年都有大量法学专业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我想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只要适当提高这些地区法官的待遇,给他们好的成长环境,法官缺失的问题应该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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