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孔乙己》的叙事结构
作者: 平瑶关键词:鲁迅《孔乙己》叙事
鲁迅最负盛名的作品《狂人日记》,被称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之作,是第一篇用现代体式写成的白话短篇小说,成就至高至伟。可是《狂人日记》却并不是鲁迅的最爱。他自己最喜欢、最满意的作品,是《孔乙己》。在自选文集的时候,鲁迅首选《孔乙己》。当他选择将自己的作品翻译到国外的时候,《孔乙己》仍是首选。鲁迅为什么这么喜欢《孔乙己》?他说,因为这篇讽刺得不很明显,比较内涵。《孔乙己》讽刺的,难道不是封建礼教的腐朽、科举制度的罪恶吗?不是孔乙己的迂腐、懒惰、麻木吗?这不是很明显吗?鲁迅真正想讽刺的,我们真的读出来了吗?
《孔乙己》的故事情节,我们都已经十分熟悉。孔乙己是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偷书,他被打断了腿,后来死掉了。但是,对一篇小说而言,故事发生在什么空间、什么时间,由谁来叙述,以什么样的方式被讲述,这些叙事学的因素都至关重要,都关涉主题的表达。我们需要从叙事学的角度,重新解读这个文本。
叙事时空的背后
首先,这个故事发生在哪里?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酒店空间有什么特点?这篇小说的第一句说:“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这个大柜台有什么作用?除了温酒、放钱之外,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把人和人隔开。把什么人和什么人隔开?把有钱人和穷人隔开。做工的人,基本是从事体力劳动的,比较辛苦。但不管有多辛苦,只能靠在柜台外面,站着休息。只有穿长衫的有钱人,才能走到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空间?一个等级森严、贫富二分的空间。这个柜台也把有文化的人和没文化的人分开了。但是,这里有一个例外——孔乙己。他有文化,穿着长衫,却只能站着喝酒,因为他是个穷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钱的问题。这个酒店的空间布局,是根据顾客的经济状况,将他们分成三六九等。没有足够多的钱,就不能在咸亨酒店里享用一把椅子。这个酒店里人们默认的“潜规则”,是穷人不配和有钱人坐在一起喝酒。
那这个酒店的人文氛围呢?“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是他好吃懒做,越过越穷,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诸如此类。注意原文里有三个字——“背地里”!也就是说,我们从酒店里听到的这些话,大多是背地里说的,孔乙己常常没有什么辩解的机会。这些话有没有添油加醋的成分?里面的真实度、可信度有多少?我们并不知道。酒店里的人经常故意开孔乙己的玩笑,等孔乙己一旦认真地开始辩解,大家便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酒店里的人们在意事实真相吗?不在意。大家只是在捉弄孔乙己,让他出丑,通过这样的方式寻开心。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空间?一个背地里说人坏话,当面嘲笑人,当面践踏人自尊的空间。后来,孔乙己消失了很久,几乎没有人记得他。因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掌柜看见这笔账还写在粉板上,这才想起他来。掌柜想起来的,其实根本不是孔乙己,而是孔乙己欠他的钱。咸亨酒店就是这样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的空间。
这个酒店的氛围实在不怎么样,孔乙己为什么还总来这里喝酒?因为他别无选择。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鲁镇的酒店,“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不管哪家酒店,格局都是一样的。在鲁镇,咸亨酒店也许还算是对孔乙己稍微友好一点的。可以想见,喝酒的日子大概是孔乙己生活中最惬意的一段时光。但孔乙己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光,也是在这样等级森严、贫富悬殊、被“背后谈论,被当面嘲笑”、只认钱不认人的、极其冷漠的空间里度过的。
这个故事发生在什么时间?时间词语在这篇小说中出现得很频繁,至少有24次:“有一天”“大约”“长久”“中秋前”“中秋后”“此后”“过了几天”……这些时间词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非常模糊。孔乙己在哪年哪月哪日出生,来酒店时多大年纪,故事里基本看不出来。孔乙己是哪年哪月哪日被打断腿,哪年哪月哪日死的,没有人记得。孔乙己是病死的、饿死的,还是冻死的,死在哪里,没有人说得清楚。孔乙己就生活在这样模模糊糊的时空里。模模糊糊的时间背后,是人心的冷漠,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
与此同时,另外有一组数字,与模糊的时间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关于钱的数字。讲故事的这个人说,二十多年前,一碗酒只要4文铜钱,现在每碗酒要涨到10文钱。孔乙己来的时候,在柜台排出9个大钱,最后他死的时候,还欠着19个钱。这个讲故事的人,他把钱记得那么一清二楚,却不记得孔乙己的生死。他不是记性不好,也不是因为时间太久了记不住,而是因为冷漠,因为他并不关心。这篇小说的叙事空间和叙事时间的背后,都是人心的冷漠。
叙事者与叙述方式
讲故事的人,是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为什么要让小伙计讲述这个故事?也许因为小伙计当时在酒店里,是许多事件的目击者和亲历者;也许因为小伙计那时还是个孩子,童言无忌,由他来讲述故事会显得比较真实。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我们需要继续分析,小伙计是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的。
《孔乙己》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它讲述故事的方式是比较复杂的,有两种叙述方式一直在相互交织。第一种是述其所见,就是小伙计讲他看见的事情。小伙计在酒店里都亲眼看见了什么?他看见,尽管别人说孔乙己如何如何不好,“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就算偶尔有欠款,他也一定尽快还清。这是一个讲诚信的人。这句话里的“别人”指的是谁?酒店里的其他酒客。原来,那些总在背后说孔乙己坏话的人,品行还不如他呢!
孔乙己一到酒店,所有人都看着他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聊天”,他完全清楚身边都是一群什么样的人,话不投机半句多。但是他觉得孩子是好的,所以去“向孩子说话”。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对自己身处的环境有着高度觉知的、非常清醒的人。邻居的孩子们听见笑声,就知道孔乙己来了,于是都围了过来。孔乙己便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他们,一人一颗,一直发到自己都快没有了。我们知道,孔乙己也不宽裕,但凡多有一点钱,为什么不买碟小菜走到里边慢慢地坐着喝酒呢,何必让自己那么尴尬?他连这点钱都没有,或者都舍不得,却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个心地善良,而且慷慨大方的人。当他捂着碗口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的时候,有人珍惜他的爱心,有人欣赏他的慷慨吗?没有,大家都只是在嘲笑他的迂腐。
小伙计也是小孩子,于是孔乙己也来找小伙计说话。当小伙计敷衍了他几句的时候,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用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这是一个多么孤独而又多么友善的人!后来小伙计嫌弃他,努着嘴走远了,不想理他了。孔乙己叹了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我们看,有人理他,“极高兴”;没人理他,“极惋惜”。孔乙己是一个麻木的人吗?不是的,他完全不麻木,他有一颗细腻敏感的心,他有丰富的感情,他非常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
最后一次出现在酒店里的时候,他的腿已经断了。别人还在嘲笑他偷书,他没有承认,他说腿是“跌断”的。他为什么还要分辩?腿都已经断了,原因很重要吗?对他而言,很重要。因为他是一个有自尊心的人。孔乙己的这些言行和为人,是小伙计在酒店里亲眼看见的事实。
这么看来,孔乙己似乎并没有那么坏,他身上也有很多好的品质。但我们仍然很难确凿地说他是个好人,他身上还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偷书。偷书,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对此,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看?第一,要看事实是否清楚。酒店里的传言,其实并不能作为实质性的证据。在小说中,真正的证词只有一份,就是有人说他亲眼看见孔乙己偷书被吊着打。但他并没有说清楚看见的是孔乙己偷书,还是孔乙己被吊着打,抑或看见孔乙己从偷书到被打的全过程。不排除他看见孔乙己被打后,受传言和偏见的影响,自己脑补了原因,并且他的说法孔乙己并不认同。单靠这样一份不充分的证词,不能判定孔乙己有罪。第二,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假设孔乙己确实偷了书,还需要看他具体偷了多少本,价值多少钱,这关系到性质的认定和量刑的轻重。如果金额太小,达不到法定标准,也是不能构成盗窃罪的。第三,要看罪罚是否相当。即使是那些说孔乙己偷窃、对孔乙己不利的传言里,孔乙己似乎也只偷过书,而且是偶尔偷书。当他进到有钱人的家里,竟然不偷金银珠宝,不找地契绸缎,只拿书和笔墨纸砚。我们大致可以推测,孔乙己即便真的偷了书,他偷窃的金额应该不会太大,所以量刑不会太重。但他为此付出了被打致残,甚至失去生命的代价,这明显违背了罪罚相当的原则。当然,偷书的行为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这是一个明显的过失。但就算孔乙己犯了罪,也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惩处,丁举人不应该私设公堂、私刑报复,丁举人其实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如果孔乙己是因伤致死,丁举人恐怕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悲哀的是,当孔乙己因为不大的过失遭到严重侵害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嘲笑挖苦他,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而对于那个罪责严重得多的丁举人,却没有一个人追究他的责任。舆论的反应是:孔乙己“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大家认为孔乙己最大的过失甚至不在于偷窃本身,而在于他罔顾了丁举人的身份地位。鲁镇的人就是这么只看势利,不问是非。
小说的第二种叙述方式是述其所闻,也就是小伙计讲他听到的声音。《孔乙己》的叙事声音伴随着很大的噪音,小伙计讲述的整个故事里,一直夹杂着旁人的笑声:“孔乙己一到店,所有的人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都有谁嘲笑孔乙己?酒客、路人、掌柜、伙计……所有的人都在笑他。孔乙己来店里喝酒,他是一个消费者,而且是珍贵的回头客、老主顾。但掌柜为了讨好迎合其他更有钱的酒客,也常常主动地拿孔乙己开玩笑,这个掌柜是多么的势利凉薄。这群小孩子的反应,也值得注意。他们一听见笑声,就知道是孔乙己来了,就立刻都围过来,这说明孔乙己应该是经常给他们茴香豆,同时也说明其他酒客大概是不给他们茴香豆的,只有孔乙己会给。但他们吃完茴香豆以后,对孔乙己似乎也没有什么感情,也跟着大人一起在笑。尽管这些小孩子的笑不是主动的,没有那么强烈的恶意,只是跟着大人们笑,但至少也说明他们对孔乙己没有感激之情,对孔乙己不怎么上心,并不在意孔乙己的感受。这群小孩子长大了,也可能会变成新的酒客。鲁镇就像一个死循环,看不到改变的希望。
人们为什么要笑孔乙己呢?其实这些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也未必过得很好,他们通过嘲笑比自己更弱势更窘迫的人,来为自己建立优越感,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此外,关于笑声,还有一个怪现象:短衣帮也穷,也是在柜台外站着喝酒,却没有人嘲笑他们。人们似乎觉得,穷,并不可笑;但是又有文化又穷,就显得特别可笑。人们似乎对读书有一种功利主义的预期。但是,读书人本来也不一定就能很富裕,赚钱也不是读书唯一的目的。读书人必须很有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这是社会的悲哀。
在此起彼伏的笑声中,讲故事的小伙计对孔乙己是什么态度呢?他会记得孔乙己的故事,是因为对孔乙己特别关心吗?不是。小伙计整天站在柜台里,非常无聊,“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他记得孔乙己的真正原因,是觉得孔乙己好笑——他也在嘲笑孔乙己。小伙计曾经与孔乙己有过直接的接触,当孔乙己教他“茴”字的写法时,小伙计心里想的是:“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然后就不理他了。小伙计也打从心底里鄙视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长辈,身为晚辈的小伙计却对他没有丝毫的尊重;孔乙己是一个顾客,作为服务员的小伙计对他也没有丝毫的尊重;孔乙己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可以说是一本活字典了,但文化程度不高的小伙计对他仍然没有丝毫的尊重。只因为他穷,就算他有再多的优点,大家也视而不见。孔乙己消失很久以后,小伙计也没有发现。直到掌柜想起来孔乙己还欠钱后,小伙计“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就连小伙计,这个讲述孔乙己故事的人,对他的态度也是这样嘲笑的、鄙视的、漠不关心的。
这个故事的时间跨度有二十多年,中间应该经过了辛亥革命,二十多年的时间并不短。讲故事的小伙计,已经从不谙世事的小孩,长成了一个尝过人间酸甜苦辣的中年人。但二十多年过去了,小伙计对孔乙己的态度看法竟然没有丝毫变化。在这个小伙计身上,看不出多少成长变化的痕迹。历史的剧变有时就在弹指之间,但要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却难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