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书记校长的作用发挥与评价研究

作者: 李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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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明确了书记与校长的权责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书记与校长如何实现协同作用的发挥。同时,本文通过分析梳理已有的国内外校长评价标准,探讨了上级考核、师生评议、校内党政互评和社会综合评价四个评价手段,探索构建了四级指标下的书记、校长考核评价标准体系。

关键词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书记校长;作用发挥;评价机制

中图分类号 G4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995(2024)12-0080-03

一、党组织书记与校长的权责界定

(一)书记权责

书记作为党组织的“一把手”,履行着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和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是学校发展的总舵手、领航人。[1]其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细化而言,包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准则、推进党管干部和人才原则的落地生根、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同时,书记还需要重点关注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总之,书记的角色不仅体现在政治引领和党的建设上,还包括与学校发展和管理密切相关的工作。

(二)校长权责

校长是学校具体行政执行层面的总负责人,主要负责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日常教学活动及行政事务[2],包括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教学评价的改进、后勤财务管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等。校长需要确保学校的教学活动符合教育方针政策的要求,同时也要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三)共通权责

书记与校长需要共同承担起共通的责任和义务,即学校的核心工作,如确保学生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教师队伍培养建设等。[3]以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为例,书记是思想建设的领航人,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而校长同样也担负着教师队伍培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职责。因此,在共通的权责方面,书记和校长没有主次之分。

二、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协同作用的实现路径

(一)坚持党建引领下的学校发展

党组织书记在党建引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校长则侧重于探索“党建+”的教育新模式,将党建的引领贯彻到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4]通过将“党建+”的元素注入教育教学中,构建“大德育”新格局,从而创建起本校的特色党建品牌。书记、校长通过密切合作,发挥出新领导体制“1+1>2”的改革优势,实现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共同目标下的分工合作

在学校管理中,书记和校长的最终目标是以高质量党建,共同推进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在这一共同目标的指引下,书记主要负责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得以有效实施;而校长则侧重于学校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在一些共通权责领域,通过相互支持与配合,书记和校长能够有效地整合资源,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HJ2.1mm]

(三)健全沟通交流机制

建立健全的沟通交流机制,对促进书记、校长协同合作具有重要作用。书记和校长通过定期举行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在必要时还可以交叉参加对方主持的会议,这种做法有助于提高决策效率。此外,书记和校长还需要定期进行沟通会商,确保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四)建立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对于关键议题的讨论和重大决策的制定,保证会前的充分酝酿,书记、校长需要深入基层群众对问题进行调研和论证。书记、校长双方可以通过召开协商碰头会,对决策交换看法和认识,对议题取得一致的共识。在决策过程中,书记、校长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确保所有参与决策的成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并对不同意见进行详细记录,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构建新时代书记、校长的考核评价机制

(一)评价手段

考核评价应综合利用上级考核、师生评议、校内党政互评和社会综合评价四个手段。上级考核通过进行定期的标准化考核来直观反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通过对不同学校的横向比较起到督导作用。师生评议需常态化地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校内党政互评旨在评估党委和行政两方面的合作情况,既要考量党委对行政工作的支持与引导,又要评估行政对党委决策的执行效率。社会综合评价则是通过引入家长、社区及行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评价,以此增强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和公正性。通过这四个层面的评价,可以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工作得到客观、公正且全面的评估。

(二)评价维度

通过参考国内外校长评价体系,综合分析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四国的校长专业标准,本文以斯塔弗尔比姆的CIPP评价模式里的四要素为依托,在王璐、钟婉娟教授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校长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尝试探索构建了四级指标体系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

(李浚杰,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小学,广东 深圳 518000)

参考文献:

[1] 李俊. 论书记与校长如何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J]. 中小学校长, 2024(5): 28-31.

[2] 吕玉刚. 深入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J]. 上海教育, 2024(9): 1.

[3] 朱建华. 广东:稳慎推动全省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 [J]. 中国基础教育, 2024(3): 17-19.

[4] 刘凤彪. 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应把握好十组关系 [J]. 中小学校长, 2024 (1): 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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