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与他人生子,丈夫能主张哪些权利

问:

2023年4月,吴某与花某登记结婚。2024年11月,花某产下一子,取名为小鱼。为养家,吴某常年在外打工,而花某则居家全职照顾孩子。某日,薛某妻子悄悄向吴某透露,薛某与花某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为查明真相,吴某要求薛某与小鱼做亲子鉴定。经鉴定,薛某是小鱼的生物学父亲。请问,吴某能主张哪些权利?

答:

自孩子出生后,吴某所支付的抚养费对孩子生父薛某而言构成不当得利,故吴某可以要求薛某返还已经支出的抚养费用。吴某与花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薛某与花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子,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以上行为对吴某造成了精神伤害,故吴某可以主张由花某和薛某承担亲子鉴定费用,并要求他们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