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的天,人说了算
作者: 肖瑶封神故事,国人无不熟悉。
可古老神话一次次改写、再叙,依然扣人心弦。人们还是想看看,故事的经脉流转,天意、人伦与道德的对决,究竟还能如何书写。
一个关于天命的传说讲到今天,早已渗透人的意志。
电影《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气势恢宏,大胆将纣王殷寿这个背负千古骂名的昏君作为故事主角。他的悍不畏死,他的嗜血与恐惧,他的癫狂和脆弱,都是史书与神话里被模糊的一面。
第二部更聚焦人间冲突,西岐之战,箭在弦上,小说里寥寥几笔掩盖的诸种欲望与情理的挣扎,在后人的改写里渐生血肉。
当代的改编,无不突出封神中“人”的意志。以马克思唯物史观来诠释,人才是历史的主体。
封神故事里的历史剧变真实存在。殷商末年,纣王无道,天怒人怨,周代殷商。最初的神话文本《封神演义》,将人类社会政权更迭的规律赋予了天命之论的神秘色彩。故事主体以天上和人间一分为二,彼此对立统一而又互为镜像。一场浩浩汤汤的封神仪式,看似是天意操弄,但毋宁说是为了平衡人间秩序。
而商殁之后,周朝兴礼乐与仁政,则被后世不少史学家视为人文主义的兴起。“人文主义逐渐起来,宗教便失去了权威。”(童书业《春秋史》)
人与天的关系,是整个封神故事逃不开的内在脉络。曾批评《封神演义》“假商、周之争,自写幻想”的鲁迅曾总结,“人神之死,则委之于劫数”,一个“劫数”,将整个封神宇宙贯穿起来。识天意、破天命,为虚实混沌的神话故事注入了人文精神的血肉。
文学家自然会站在文学的角度去看待,但鲁迅不知道的是,百年后的今天,封神的故事仍在不断被改写,被新的历史语言演绎。这庞杂宇宙里,仍有不少奇诡的生命力是可为今人乐道的。
天的朝圣
《诗经》有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为解释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商朝统治者编织了“玄鸟生商”的神话。“有殷受天命”,商人的始祖是受“天命”而获得政权的。
生商乃天命,灭商亦然。小说《封神演义》开篇即明义:“成汤气运黯然,当失天下,凤鸣岐山,西周已生圣主。天意已定,气数使然。”
虽然封神的故事背景在商周,但小说创作于近两千年后的明朝。作者的天命观,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后来占据统治者主流的儒家意志的影响。
纣王荒淫无度,朝政殆废,“天愁民怨,眼见兴衰”。故事里,商的灭亡既是因,也是果。此时,“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尚书》),“兴周灭纣”成了天意。
因此,扶助西周对抗纣王是遵循天意,是正义和正当的。帮助武王伐纣的阐教为正,与之作对的截教则为邪,乃违抗天意,必遭天谴。
商朝末年,释迦牟尼和孔子都还未诞生,佛教与儒教都还未进入华夏大地。《封神演义》里占主导地位的道教,引导着封神宇宙里“天”的概念的成立。
这种“天”,不是西方的天主、天父,也没有一个实体的形象,而更多指一种自然运行的规律和旨意,同时也以“道”之名,承担着一种道德标尺的责任。
在科技与文化落后的上古时期,为解释许多超出经验的事物,先民大都信奉神灵。“天”就像一双看不见的手,主导着人间万物。但若看见人间炼狱太甚,“天”就会出手干预。
在商朝将灭的时候,“上天”其实也给了一些预示。元始天尊的传人云中子在赴朝歌献剑进言之前,先在终南山见到了诡异的妖气。后来实在劝说不动纣王时,他才无奈在朝歌题诗云:“妖氛秽乱宫廷,圣德播扬西土。要知血染朝歌,戊午岁中甲子。”作为阐教弟子的云中子在那时已看透天数:戊午这年,商将灭亡。
后来,纣王在女娲宫殿忽遇狂风,“卷起幔帐,现出女娲圣像,容貌端丽,瑞彩翩,婉然如生”。古话说,“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可纣王不听,全然沉迷于女娲像的美色,不顾臣子们劝阻,执意要为其作诗一首。这一细节也被视为对神明不敬之举。淫心满腹的纣王,从一开始就亵渎了“天”,自会遭到天的惩罚。
因为相信王权神授,因此,商王固执地认为,无论自己怎么作孽,都不会亡国。当时的西伯姬昌、后来的文王两年内先后拿下犬戎、密须和耆国的时候,纣不以为意:“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
商并不是大一统的封建制“国家”,其统治形式只是一种部落集团。除了天命论,商人历来靠武力征讨周边邦族,抢掠农作物,掳夺奴隶,并要求小部落向自己定期上贡。
而周族不过是位于商西邻的小部落,小邦试图取代大邑,无疑是以下犯上,是颠覆伦理秩序的大忌。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封神的故事背景在商周,但小说创作于近两千年后的明朝。作者的天命观,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后来占据统治者主流的儒家意志的影响。
儒家敬的“天”,更明确地指代某种“道”。比如指导人们具体生活的“三纲五常”。“纲”就是一种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每个位置都有自己需要遵循的规则,彼此层层嵌扣,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
但纲常伦理并不是完全死板、不可违逆的,如“夫不正,妻可改嫁”。这里面存在一种自然形成的人伦情理考量。对应地,若君不正,民的造反也就有了正当性。“君不正,则臣投外国”,这既是常情,也是某种天道的显影。
孟子就曾这么对齐宣王解释周王的“以下犯上”:“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仁者诛杀的是不仁之贼,而不是有道之君,故不能算以下犯上。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不少政变发动者,不论成功与否,都在初期用人间的道义法则,来解释自己的“倒反天罡”;成功后,又拿“受之天命”来当作“免责声明”,用来覆盖那些以人意发出的能动性。比如汉景帝时“七国之乱”、唐安史之乱、明靖难之役时燕王朱棣夺权都曾用过的“清君侧”,意指为了驱逐君王身边的奸臣而发动政变。
东方君主合法性的来源,不似西方的“君权神授”那么肯定和唯一,在人的绝对力量面前,所谓天的意志,反而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人造天命
历史学家许倬云在《华夏经纬》一书中提到,商人的一大恶行,是“以人牺牲”的习惯。
比如延续数代、臭名昭著的“人祭”传统。据史学家考证,殷商大墓通往中央墓室的阶梯上,每隔两三阶就会有一个半跪着的侍卫,他们的骸骨三千多年都保持这个姿势。大墓封顶,埋葬了千百计为造墓而牺牲的奴工。
学者李硕所著的《翦商》一书,呈现了甲骨文里包含的不少以人祭天的形式:“裂”字是肢解祭,“报”是在大鼎里将人煮熟,“卯”则是将人对半剖开,“伐”则是一个人用一把戈砍掉另一个人的脑袋。
奴隶制时代,用人祭天,是为了告慰神灵,以示敬畏和祈福。用来祭献鬼神的活人,也不被视为真正的“人”,而被当作一种殉道之物,一种连接人间与天上的桥梁。这对于建立在理性与人本主义基础上的当今道德观来说,自然是无法理解的。
殷商将天与人对立,天远远在人之上,而“人”是可以用来祭献“天”的。周人的突破在于,将天意与民意联系起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是天命论的“民意化”。
事实上,人祭自两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商朝不过是将其吸收到了王朝制度中。周代商之后,周王也并未废除人祭。纣王自焚后,周武王对着他的尸体连射三箭,最后还砍下了纣王的头,悬挂到太白旗之下。
为了团结各诸侯,姬发还给商纣王开列了几大罪状,其中包括“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断弃其先祖之乐”,不祀先祖、不敬上天,竟成了纣王的“罪”。
后人多将以周代商视为某种仁德对残暴的胜利,但这何尝不是另一种解释天命的方法论?
王的更迭与成立,乃遵循天意。而顺天承运之后,王就成了天。
只不过,纣王的结局让周王意识到,天命并不会无限无度地垂青一个帝王,因此,必须对天进行重新反思和认识。
文王相信,天意是可以谛听和对话的。“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于下”,人不再需要神巫作为与天相接的媒介,君王自己也可以通过德行修持而通达天命。
如果说,殷商将天与人对立,天远远在人之上,而“人”是可以用来祭献“天”的。周人的突破在于,将天意与民意联系起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上天因为爱护人民,而愿意倾听百姓的声音,这是天命论的“民意化”。
还在商时,文王姬昌就曾因于心不忍,自愿献出洛水以西的土地,请求纣王废除炮烙之刑。姬昌自己则生活勤俭,布衣粗食,不仅亲自下田与大家一起劳动,还制定“九一而助”的新政,让农民助耕公田,只纳九分之一税,使百姓有所积蓄。对商人往来则不收关税。一个人犯罪,妻子儿女也不必连坐。
从文王到武王,再到大行礼乐的周公,周的善政之名,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早已暗中累积跬步。
牧野之战后,武王姬发对商朝遗民实施“以殷治殷”,将他们安置到河南安阳,并让商纣王的儿子武庚负责管理。这是纣王所不具备的对人的信义。
周人还笃信,“仁者吊人罚罪”,为君者应当奖赏慰问受苦的百姓,讨伐有罪的统治者。这是对秩序的重整与重构。
周礼的一大意义,也是重构“礼崩乐坏”的社会秩序。用一种形式上的稳定,保证“亲亲之杀,尊贤之等”。
数百年后,明朝的郑成功甚至作出感慨:“礼乐衣冠第,文章孔孟家”,儒家精神真正根源,在于礼乐。恰如荀子所说,“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治理国家,需得通过礼仪法度以达平衡。
周人对“天”的依赖,的确不如商纣王那样极端且偏狭。在周的统治里,“天”依然不可或缺,但不再是神巫化的超验主宰,而是一种可以为我所用、为人服务的工具。
不过,也有史学家对周的人文精神不以为然。郭沫若就曾批评:“周人根本在怀疑天,只是把天来利用着当成了一种工具”;“周人之继承殷人天的思想只是政策上的继承,他们是把宗教思想视为愚民政策,自己尽管知道那是不可信的东西,但拿来统治素来信仰它的民族,却是很大的一个方便”。
当然,周对商的天命论进行了适宜的扬弃,融入了道德伦理的考量。可不变的是,对“天”的解释权,仍然牢牢握在君主手中。
电影《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让姬昌的儿子姬发视纣王殷寿为“精神上的父亲”,其隐喻已相当明显。最终,姬发弑了殷寿之身,但事实上却内在地继承了一部分殷寿的精神内涵。
可电影没有将重心放在传统文本里的胜利者叙事之上,当姬发成为武王,当帝国的大厦倾颓,浮现在姬发身上的关键词,是觉醒。电影最后,那句“你是谁的儿子不重要,你是谁才重要”,和四年前在大银幕上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魔童哪吒一样,震响了整个封神宇宙改编在当代之转向的“人的神话”。
由我之神
整个中国古代神话体系里,对天命论的响应和再造故事数不胜数,其中之一的代表人物,是贯穿封神宇宙和西游记等故事的魔童哪吒。
2019年上映的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里,暗黑“朋克”风的魔童哪吒无须再“割肉还母,剔骨还父”,而是致力于逆天改命,要在这混沌世间找到一个真正的自己。
根据《封神演义》里的描述,哪吒是阐教镇教之宝灵珠子转世,生于殷商末年。身为护法神托塔天王李靖之子,自一出生开始,哪吒身上就背负着助武伐纣的使命,为此就必须舍弃“肮脏骨”。
小说花了大量笔墨描述哪吒“剔骨还父”的血腥过程,甚至能感受到作者描写时的恣意。但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迄今为止,文艺市场改编的任何一版哪吒,都不再如此清晰直白地描述“割肉”和“剔骨”。是为不忍。
与《封神演义》同期的另一部神话《西游记》里,其实已初步勾勒出哪吒叛逆的形象。“天王知道,恐生后患,欲杀之。哪吒愤怒,将刀在手,割肉还母,剔骨还父,还了父精母血,一点灵魂,径到西方极乐世界告佛”,是为了避免被父亲杀掉,是出于愤怒和悲痛,才选择自弑肉身。
不忍、悲悯,怒与怨,还有天然的、原始的求生欲,这些都是哪吒对纲常束缚下的“天”与“道”的打破,是以人本身的生命力来成全一个完整的、有意志的自己。
不忍、悲悯,怒与怨,还有天然的、原始的求生欲,这些都是哪吒对纲常束缚下的“天”与“道”的打破,是以人本身的生命力来成全一个完整的、有意志的自己。
其实“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最初倒是出自道教。西晋的《西升经》说“我命在我,不属天地”,不过,这里的“命”多指代生命而非命运。用教义之言,实人心之所向,不破而立,这也是后来神话改编的真正的人文精神所在。
哪吒无疑是成功经历过“现代化”的神话人物,他就像一枚中介,将今人与古人对“天”的认知概念和思想差异衔接起来,同时也映照显影。
出生于商末的孩童哪吒,其实本身也像一个新生之物,胎养着模糊、混沌却形态渐涨的新思想。从哪吒的怪异和叛逆开始,“人”的角色重要性,渐渐跻身于神之上。
《封神演义》在文学上历来难登大雅之堂,但却是一个糅合了宗教、历史、神话的古代顶级“IP”。《封神》系列电影的导演乌尔善在采访里说过,对于这一距今2500年的故事,“很多逻辑性的问题都是按当代人的方式来的”,比如对人内心欲望和品德的诸种隐喻,比如对姬昌为了护子而食子的心念的改编,人的尊严、屈辱、贪欲、善良、勇气,这些既成就人也毁掉人的东西,成为新时代封神故事的看点。
中国历史与神话孜孜不倦探讨的人与天的关系,也映照着这一漫长的转变。事实上,上下五千年,华夏大地上不曾真正出现过长期占据主流的宗教,民间信仰的神灵也好,泛神论的“老天爷”也罢,中国人崇拜天,大都是为了更好地活在人间。
站在今天的视角回看,一个恒定的“天”悬在上头,似乎更多是为了规训人的行为,或使人的内心精神求于外而自洽。
叙事总在宗教纲常、人文精神与社会现实之间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与融合。不论是神魔道混杂的上古时代,还是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的儒家纲常秩序,历史与文明,始终是在流血与叙事中交替前进的。
但人,一定会是所有的尺度。
责任编辑 黄茗婷